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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300502)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22: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目 录 | 第一章 | 总 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公司融资事项的审批 | 3 | | 第三章 |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条件 | 4 | | 第四章 |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审批 | 5 | | 第五章 | | 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执行和风险管理 | 7 | | 第六章 | |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信息披露 | 8 | | 第七章 | | 有关人员的责任 | 9 | | 第八章 | 附 则 | | 9 | 第 1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保荐机构(如适用)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就其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等发 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 ...
新易盛(3005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2: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 ...
新易盛(3005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22: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成都新易盛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 ...
新易盛(3005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22: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持股情况。 2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新易盛(3005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2:28
第一条 为明确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审计委员会内部运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 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应当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新易盛(3005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8-25 22:28
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业 务规则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 ...
新易盛(300502)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08-25 22: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维护财产安全和正常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特制定本制度。 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遭遇突然发生、严重 影响、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职责 第四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 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法律 3 (一)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二)及时公开信息; (三)预防为主、常备 ...
新易盛(30050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25 22: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新易盛(30050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22: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 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 ...
新易盛(3005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22: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 | | 第三章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 . | | 第四章 责 任 | | 第五章 附 则 8 |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附属企业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 人; 3.公司派驻参股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其任职单位或部门的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内部信息报告制度,以保证其能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