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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及职业道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 ...
恒实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当知悉《公司法》 ...
恒实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4-03-29 19:06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 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 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对外投资直 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资产,损 ...
恒实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29 19: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1次,应 ...
恒实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的监督和核查以及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 士。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
恒实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恒实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3-29 19:06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 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以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 ...
恒实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9 19:06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草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为董事 会提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会 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
恒实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 39 号院 1 号楼 11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 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苏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恒实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3-29 19: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 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 | 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经北京市 |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经北京市 | | 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 |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 |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