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科技(30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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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科技: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7.13%
证券时报网· 2025-10-22 21:34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61亿元,同比增长21.61%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837.08万元,同比下降21.94% [1]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0.49亿元,同比增长12.08%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1.37亿元,同比下降7.13% [1] - 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6316元 [1]
川环科技拟斥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新浪财经· 2025-10-22 21:23
文章核心观点 - 川环科技计划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资金收益 [1] - 公司强调该现金管理计划不会影响正常经营 并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4] 现金管理方案 - 投资额度为不超过1.5亿元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2] - 投资品种聚焦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2] - 该决议自10月22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授权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行使投资决策权 [2] 风险控制与决策程序 - 公司已制定多维度风险防控措施 包括财务部实时跟踪、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监督检查、内审部门定期风险检查等 [3] - 决策程序合规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5]
川环科技(300547.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1.37亿元,下降7.13%
智通财经网· 2025-10-22 21:07
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49亿元,同比增长12.0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亿元,同比减少7.1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3亿元,同比减少5.69%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316元 [1]
川环科技: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2 20:50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在内的议案 [1] - 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1] 公司财务与业务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非轮胎橡胶制品业务,占比100.0%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83亿元 [1]
川环科技(300547.SZ):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21.94%
格隆汇APP· 2025-10-22 20:47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61亿元,同比增长21.61%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7.08万元,同比下降21.94%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63.28万元,同比下降20.01% [1]
川环科技(30054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前三天通知,召集人主持[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可委托他人出席,每人最多接受一人委托[9] 其他 - 书面决议与会议决议同样有效[10] - 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10] - 会议有记录,秘书保存[18] - 议案及结果书面上报董事会[19]
川环科技(300547)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属于关联方[4][5]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超30万元(除担保、财务资助)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超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除担保、财务资助)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除担保、财务资助)由董事会决策[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财务资助)由董事会决策[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计算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5]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16] - 已审议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时,依金额提交相应会议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7]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20] 关联交易披露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7] 关联交易协议 - 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内,因生产经营或不可抗力可终止或修改协议,补充、修订协议视情况生效[25]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5] - 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1]
川环科技(30054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拟定董高选择标准与程序[2]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向董事会建议规模、构成等多项事宜[6] 人员选任 - 董高选任需提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提前三天通知可召集会议,特殊情况可免除[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 必要时可邀请董高列席[15]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15]
川环科技(3005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6] - 董事会同意后,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等多种主持规则[16]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应逐项表决[19] - 出席股东应发表意见,未填视为弃权[2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股东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结果[2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2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记载多项内容[22] - 公司回购普通股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决议次日公告[23]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3] - 公司需对法院判决或裁定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特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26]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6]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自通过之日施行[26]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27]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7]
川环科技(30054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7]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并出报告[8] - 审计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10]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0]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2]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12]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