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3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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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9:19
证券代码:30 0 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 4 -0 1 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陈国尧先生、孟春女士、刘建先生、楼永辉先生和 周新黎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报告》,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
太辰光:深天成关于太辰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8 19:19
业绩情况 - 公司2023年营收884,775,629.78元,未达业绩指标预触发值[7] 股票处理 - 2024年3月27日董监事会通过作废部分未归属二类限制性股票议案[5] - 因未达业绩指标,2023年作废277.8533万股未归属限制性股票[8] - 本次作废合规,不影响财务和经营成果,已获授权批准[9][10]
太辰光: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楼永辉)
2024-03-28 19:19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3] - 董事会设四个专门委员会[5] 独立董事履职 - 楼永辉2023年9月5日起任独立董事,出席2次董事会[3] - 2024年将继续履职并提建设性意见[11]
太辰光: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的公告
2024-03-28 19:19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合并占比100%[5] - 截至评价基准日财报无内控重大、重要缺陷[3] - 截至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非财报内控重大、重要缺陷[4]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控评价结论因素[4] 公司体系与制度 - 公司通过ISO等管理体系认证[11] - 公司遵循法规建立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6] - 公司制定内控规章制度保障内审有效性[8] - 公司构建人才管理体系,定期调薪和优化结构[9] 子公司情况 - 公司现有三家子公司[25]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错报绝对值≥资产3%或≥利润总额5%[29]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资产0.5%≤错报<资产3%、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30]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错报<资产0.5%且<利润总额3%[30]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损失≥资产3%[30]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资产0.5%≤损失<资产3%[30]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损失<资产0.5%[30] 报告审议情况 - 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4] - 2024年3月27日监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35] -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和制度符合要求[36] - 监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内控状况[36] - 监事会对报告无异议[36]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37]
太辰光: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陈国尧)
2024-03-28 19:19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3]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5]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5]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6] 独立董事情况 - 任期从2023年1月1日至9月5日[2] - 期间亲自出席3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3] - 对议案均投赞成票,同意续聘审计机构[4][12] 合规确认 - 报告披露程序合规,财务数据真实[12] - 激励计划执行程序合规,对象资格有效[12]
太辰光: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8 19:19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24 年 3 月 27 日)的公司总股本 227,126,867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 113,563,43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前上述股本基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固定 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4 -0 1 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 ...
太辰光: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9:19
会议情况 - 深圳太辰光通信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 -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1] 议案表决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均3票赞成通过[2][5][8][11][14][16][18][20]
太辰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8 19:1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壹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 ...
太辰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8 19:19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4 -0 2 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 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 ...
太辰光: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孟春)
2024-03-28 19:1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顺利完成董事会换 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或其他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孟春女士,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MBA、高级会计师。198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