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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阳
2024-04-25 20: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晓阳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股东大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下列事项: (一) 股权投资(含设立控股或参股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 以及收购资产经营项目等经营性投资); (二) 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及以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 (三) 固定资产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成员企业")的对外投资行 为。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 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1 (一) 符合国家产业政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4] - 续聘或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4] 信息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向审计委员会汇报[7] 审计工作安排 - 三方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7]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材料,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9] 审计沟通 - 进场前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评估[10][8] 审计报告处理 - 督促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表决财务报告并提交审核[8]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称"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吉 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 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7 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1 (一)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二)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吉大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20: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20:37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2,570,03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33,696.5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14,772.8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718,923.62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7,025,392.20元,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45,037.76元。 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9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 - 7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选举新董事和高管前2日提建议和材料[11]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2/3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5] 其他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聘请中介机构[16]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5 20: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 | 2022年 | | 本年比上年 | 2021年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 | | | 增减 | |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555,246,899.78 | 527,643,086.06 | 527,643,086.06 | 5.23% | 514,172,702.07 | 514,172,702.07 | | (元) | | | | | | | |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 3,758,238.66 | 22,427,532.12 | 22,427,532.12 | -83.24% | 33,819,161.09 | 33,819,161.09 | | 净利润(元) | | | | | | | | 归属于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20:37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2] 文件修订 - 根据法规结合实际对18份文件进行修订[2] - 修订后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3] - 《公司章程》等9份文件修订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2] 信息管理责任 - 董事会是信息报送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2] 信息报送流程 - 信息报送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特别重大信息需董事长确认[3] - 对外报送信息需填写审批表并经多级审批[3] 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 - 了解内幕信息人员不得提前在其他媒体发布重大信息[2] - 报送信息时需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签署回执[3] 违规处理 - 无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2] - 信息泄露公司应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公告[3] - 违反制度使用信息公司将依法追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