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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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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制定依据多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6] 暂缓或豁免披露 - 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7][8][9]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组织协调[10] - 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10] 商业秘密处理 - 涉及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信息[11] - 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4] 登记与报送 - 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13]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15]
弘信电子(30065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 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
弘信电子(30065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投资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11] - 交易标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总资产30%应股东会审议[11] 计算标准 - 交易资产有账面值和评估值时以高者计算[7]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变更合并报表范围以对应公司全量数据计算[11] 审批流程 - 特定标准下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其他资产需评估[10] - 非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事项由总经理审批[11] - 总经理组织投资研究、拟订方案并报批[12] - 年度投资计划调整需总经理论证并审批[13] 报告要求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5]
弘信电子(3006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与登记备案工作,董秘组织实施[5][13] - 证券事务部是内幕信息管理日常办事机构[5] 内幕信息范围 - 重大资产交易、股东或实控人股份变动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范围 - 公司及相关人员、控股或实控公司及人员属知情人[9] 其他规定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违规受处罚将备案公告[17][21] - 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批准后生效实施,董事会解释[4][23][25]
弘信电子(30065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第一章 总则 2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以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 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应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在公开募集前,应根据公 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 ...
弘信电子(300657)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600万股A股,5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8212.5646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48212.5646万股,均为普通股[19]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9] 股权结构 -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166.7220万股,占比40.5990%[14] -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945.3990万股,占比12.1205%[14] -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72.3286万股,占比11.1837%[14] 股份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8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8]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29]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董事会可随时解聘[1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报[13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41] 审计与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7]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6]
弘信电子(30065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6] - 监管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监管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监管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18]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9] -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辞职或变动需报告[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21]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每年年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29] - 报告人最迟于每月5号提供上月经营情况信息和本月工作安排[29]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30]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任一时点的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9]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向社会公众信息披露,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向其报告信息[24]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一责任人,负责多方面工作[26] 其他要求 - 各部门、分支机构第一责任人接到文件当天完成审阅签字[30] - 信息报告义务人书面报送重大信息应包含多方面内容[29]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的当天(不超24时)[36]
弘信电子(300657)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应急制度框架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紧急事件处置[5]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负责解释[35][36] 突发事件定义 - 包括治理、经营、政策及环境、信息类[7][9] 应急组织架构 -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12] 信息管理 - 信息采集涵盖多种互联网载体,各职能部门配合[15] - 预警信息由部门责任人向分管副总汇报[19] 事件处置 - 发生事件,领导小组控制事态并启动预案[21] - 不同类型事件有对应处置措施[23][25] 后续工作 - 结束后消除影响、评估总结并上报情况[26][27] 保障与责任 - 做好人力、物力等应急保障,实行责任制[29][32] - 对贡献者表彰,失职者处分[32]
弘信电子(3006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交流 - 公司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多方面[10][11] 活动要求 - 以公开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考虑股东会要素[13] - 特定情形下召开说明会,结束后编制记录表[18][19][23] 部门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29][30] 人员管理 - 建立内部制度,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违规发言[32][33] - 从事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加强相关培训[34][3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9]
弘信电子(30065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7]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回避表决[13]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8][9] - 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应书面报告,载明关联关系等内容[10] - 公司防止关联人通过关联交易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8] 金额标准与流程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等情况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等情况需上述流程[1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以上”均包含本数[2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适用于上市公司规定待上市后实施[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