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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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SZ)获准注册5亿元中期票据
智通财经网· 2025-11-07 16:39
公司融资动态 - 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成功注册科技创新债券 [1] - 本次注册的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 [1] - 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厦门银行和浙商银行联席主承销 [1]
弘信电子(300657)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11-07 16:30
股份质押 - 控股股东弘信创业解除质押420万股,占其持股4.99%、总股本0.87%[2] - 弘信创业持股84185311股,比例17.45%,累计质押1945万股[4] - 累计质押占其持股23.10%、总股本4.03%[4] 其他信息 - 股份解除质押起始日2024年11月7日,解除日期2025年11月6日[2]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8] - 弘信创业质押股份无平仓风险,不影响公司[5]
弘信电子(300657) -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2025-11-07 16:30
债券发行 - 2025年7、18日分别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议案[2] - 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5亿2025年度一期科技创新债[2] - 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额度2年有效[2] - 联席主承销商为厦门银行和浙商银行[2] - 注册期内可分期发行,择机实施并披露信息[3]
破局产业数字化转型 坪地举办“鸿蒙+智能制造”沙龙
南方都市报· 2025-11-06 19:44
活动概况 - 活动于11月4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未来大厦举办,主题为“鸿蒙+智能制造”头脑风暴沙龙 [1] - 活动搭建了政企协同、技术交流和资源对接的平台,旨在凝聚产业升级发展共识 [1] 参与企业与技术分享 - 深开鸿和华龙讯达两家鸿蒙生态服务龙头企业进行了前沿技术实践分享 [1] - 深开鸿分享了全域鸿蒙生态与智能制造融合发展的蓝图 [1] - 华龙讯达聚焦开源鸿蒙在工业控制领域的技术路径,并结合实战案例拆解应用经验 [1] - 深南电路、冠旭电子等16家辖区重点制造企业负责人参与活动 [1] 政企交流与合作意向 - 政企双方围绕技术适配、人才储备、成本控制等企业转型难点进行了深入对话 [1] - 双方就政策支持、资源对接、合作研发等需求交换了意见 [1] - 光祥科技、雅视光学等企业现场表达了与鸿蒙生态企业的初步合作意向 [1] 政府前期准备工作 - 街道联合华为团队走访了再丰达科技、财门智能科技等潜力企业,深挖软硬件需求与应用场景 [2] - 街道搭建了深开鸿与冠旭电子的对接渠道,推动双方在鸿蒙生态适配领域精准合作 [2] - 邀请鸿蒙生态技术专家赵伟影博士开展专题培训,为220余名街道干部升级知识库 [2] - 联合深开鸿与高桥社区召开“鸿蒙化改造”线上推进会,敲定坪馨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路径 [2] 未来发展规划 - 系统梳理交流成果,优化鸿蒙产业场景清单,推动“鸿蒙+智能制造”和“鸿蒙+智能家居”场景落地 [2] - 加快打造“鸿蒙+低碳党群服务中心”示范项目,以可感知、可推广的成果树立标杆 [2] - 构建“政府赋能、企业获利、群众受益”的良性生态,助力龙岗破解“缺芯少魂”困境 [2]
弘信电子:提名何为先生、陈守德先生、吴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日报· 2025-11-03 21:40
公司治理变动 - 弘信电子董事会于11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 [2] - 董事会同意提名何为先生、陈守德先生、吴沂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弘信电子(3006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董事会中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7]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6] 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辞职致比例低于要求,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6]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履职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32] 制度实施与解释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35] - 解释权归董事会[35]
弘信电子(30065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11月制定[3]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8]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9] 责任相关 - 对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人员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6] - 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1] - 董事长、总经理等承担主要责任[11] 其他 - 被追究责任者可30日内申诉复议[21] - 季度和半年度报告参照本制度[25]
弘信电子(30065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开一次,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12] - 会议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14] 会议通知 - 董事会秘书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半数以上同意可不受限[12] 审议事项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同意后提交审议[9] 会议组织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4] 会议表决 - 过半数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14]
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董事长为固有委员[6]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10] -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8] 会议通知与召开 -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通知[15]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17] -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人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决议规则 -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1] - 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表决方式均为举手表决[26] 记录与保存 - 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9] - 战略委员会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0]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34] 决议通报与跟踪 - 战略委员会委员或指定人员需在会议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30] - 战略委员会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汇报董事会处理[30] 议事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矛盾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2] - 议事规则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34]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执行[34]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4]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弘信电子(3006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20:4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在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18]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4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4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4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4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42]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担保事项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4]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等提供担保,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公司与关联人非担保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人民币需关注相关规定[4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特别关注[4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再担保需关注[4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需关注[45]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关注[45] 其他规则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特定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8] - 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需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4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6]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作特别提示[57] - 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8]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60] - 因召开股东会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股东个人费用自行承担[61][6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1]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5]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65]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68]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