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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3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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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3006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提议与请求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会议变更与投票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1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9]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19]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0]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4] - 公司在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5]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向股东解释并公告[27] - 公司受责令限期改正,必须在期限内彻底改正[27]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规则适用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0]
电工合金(30069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个以上董事席位[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人需在委托权限内代表股东投票[4] 投票规则 -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使表决权,投选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投票,投票权分别按对应人数计算[5]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二分之一且排名在前当选[7]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或以上董事候选人得票相等按不同情形处理,可能需再次选举[7]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继续履职并组织下一轮选举[8] - 当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可就缺额再次选举[8] 相关说明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0] - 股东会会议召集人需制备适合累积投票的选票并作相关说明[10]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九条 如因委员的辞职将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 符合本规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辞职的委员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委 员产生之日。 第十条 《公司 ...
电工合金(30069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协议后可使用[5]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通知顾问[5]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且审议后公告[14] 项目论证与置换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9]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3][18] - 原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后6个月内置换[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程序[16] - 节余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7]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0]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情况[20]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管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特定情形不得转让股份[7] - 就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8]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10]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计算基数[10] 转让流程要求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1] 买卖限制与责任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1] - 违反制度公司可采取警告、要求赔偿等方式追究责任[14] 交易问询处理 - 提交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会确认是否同意交易[22] - 同意交易期间遇禁止情形董事会另行书面通知[22] - 不同意交易进行计划交易将违反多项规定或承诺[22]
电工合金(30069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 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形, 股东会召集人可比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 ...
电工合金(300697) -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 - 公司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并记载活动内容[11]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4] - 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工作和保管文件资料[4][11] 沟通机制 - 与投资者通过多种方式建立沟通机制[6] - 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接听记录[7] 调研管理 - 与调研机构沟通需对方出资料并签承诺书[8]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8]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13]
电工合金(30069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实行事后监管 ...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阴电 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须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 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 第五条 公司须为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