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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3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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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10-29 18:15
增资情况 - 公司拟对海川智能仪表增资1000万元,以自有资金出资并计入注册资本[3] - 海川智能仪表增资前注册资本2000万元,增资后变为3000万元[3] - 新增认缴出资额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缴纳[12] 股权比例 - 海川智能增资前出资1700万元,比例85%,增资后出资2700万元,比例90%[8] - 段飞红增资前出资170万元,比例8.5%,增资后比例5.6667%[8] - 谢东中增资前出资130万元,比例6.5%,增资后比例4.3333%[8] 财务数据 - 2023年12月31日海川智能仪表资产12659664元,负债1394025.23元,净资产11265638.77元[10] - 2024年9月30日海川智能仪表资产12586114.60元,负债3705055.03元,净资产8881059.57元[10] - 2023年度海川智能仪表营收11807948.05元,营业利润 -3974438.76元,净利润 -3974586.26元[10] - 2024年1 - 9月海川智能仪表营收8460980.67元,营业利润 -2384579.20元,净利润 -2384579.20元[10]
海川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8:1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5位董事全到[2]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5票同意[3][5] 子公司增资 - 拟对海川智能仪表增资10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6] - 增资后海川智能仪表注册资本由2000万变为3000万[7] - 审议增资议案5票同意[8]
海川智能: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公告
2024-10-29 18:15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川智能仪表2024年10月29日取得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3] -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颁发机构为国家版权局[1]
海川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10-23 16:28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7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21日 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及2024年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6号)、《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号)、《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0号)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号)。 一、购买国债 ...
海川智能: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10-10 16:25
公司变动 - 2024年4月26日审议通过注销中山安本议案[3] - 4月29日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在巨潮资讯网刊登[3] - 近日中山安本完成企业注销登记手续[3] 影响说明 - 注销后中山安本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4] - 注销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和盈利无重大不利影响[4] - 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4]
海川智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10-01 00:42
减持计划 - 公司董事郑贻端计划减持不超180万股,占总股本0.9237%[1] 减持执行 - 郑贻端实际减持179.992万股,占总股本0.9236%,减持期间为2024年8月30日至9月27日[1][3] - 减持均价为13.54元/股,价格区间13.07 - 14.07元/股[1][3] 持股变化 - 减持前郑贻端持股16109300股,占总股本8.2664%,减持后持股14309380股,占总股本7.3428%[3] - 减持前无限售条件股份4027325股,占2.0666%,减持后2227405股,占1.1430%[3]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持前后均为12081975股,占6.1998%[3] 减持结果 - 本次减持符合规定,未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化,已实施完毕[4]
海川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9-25 16:21
资金管理 - 公司获批准用3亿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 国债逆回购 - 已到期逆回购金额15575.90万元,年化收益率1.890%,收益22.58万元[2] - 2024年多次认购28天国债逆回购,金额及收益率各异[11] - 截至公告日,未到期逆回购金额15596.90万元[9]
海川智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9-20 17:55
权益分派 - 2024年半年度以6月30日总股本194,877,256股为基数分派[3] - 每10股派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共派15,590,180.48元[3] 分配安排 - 9月19日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4] - 股权登记日9月27日,除权除息日9月30日[6] 红利发放 - A股股东现金红利9月30日划入资金账户[8]
海川智能: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9 18:35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海川智能机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刘子丰律师和曾思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海川智能: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9 18:3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月19日14:30开始,网络投票9月19日9:15 - 15:00[2]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80人,代表股份108,179,240股,占比55.5115%[3][4] 利润分配预案投票情况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108,094,640股,占比99.9218%[6] - 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预案同意612,560股,占比87.8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