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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3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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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9 16:34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 1 页 共 42 页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邮政编码:21444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84.673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由江苏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承继原江苏怡达化工 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2504174232"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5.00 万股,于 2017 年 11 月 15 ...
怡达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9 16:34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理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
怡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9 16:34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 容对照如下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九条 出资方式:货币 | 第十九条 出资方式:净资产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 |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 | | 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 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 |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门规章和本章 ...
怡达股份: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24-03-11 15:44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由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2001509 发证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再次认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 续三年(即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 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需按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 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事宜。 2023 年度公司已按 15%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 影响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
怡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2-29 15:44
股份质押 - 控股股东刘准解除质押336.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9.81%,占总股本2.04%[1] - 刘准曾质押177万股,经转增为336.3万股[3][4] -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准及沈桂秀等未质押股份[5] 总股本 - 2024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64,846,739股[3] - 2023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85,759,517股[4]
怡达股份:关于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公告
2024-01-26 15:47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二、公司后续整体生产、销售计划安排 公司计划将江阴工厂主要产品暂时调节至吉林怡达、珠海怡达生产。本次停 产检修临近春节假期,吉林怡达春节期间继续生产不放假,珠海怡达提前返岗尽 快组织生产。吉林怡达、珠海怡达均为醇醚及醇醚酯类生产装置,可以生产江阴 工厂的产品。公司依托"三江战略"的产业布局,协调整体生产、销售,江阴工 厂的停产检修预计对公司整体生产销售影响较小。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事宜,目前处于政府相关部 门审批中,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获批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已做好过渡 期间的生产销售衔接安排。江阴工厂产能较小,本次停产检修预计对公司整体生 产销售影响较小,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的说明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 ...
怡达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2 18:21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 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准先生主 持。 (5)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1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
怡达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签字盖章版】
2023-12-22 18:21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3]0166号 致: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怡达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指派 律师出席怡达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 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大会规则》第五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 ...
怡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02
怡达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怡达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 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