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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第一章 总则 怡达化学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 ...
怡达股份: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由江苏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承继原江苏怡达化工 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2504174232"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5.00 万股,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YIDA CHEM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邮政编码:21444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84.673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43 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 ...
怡达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怡达化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 ...
怡达股份:关于办理2024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06 11:5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 2024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 2024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申请银行授信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除以资产抵押形式提供保证责任外,另公司关 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限一年。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 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 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2、关联担保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具体数额 ...
怡达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怡达化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 ...
怡达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 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五条 董事会应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 ...
怡达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
怡达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通过[5]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通过[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股东大会授权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5]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时可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 - 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视为不召集,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13]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会议变更与投票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5]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8] 决议通过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股东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4] 候选人提名 -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可提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35]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6] 选举与表决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36]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36] -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3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或网络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7]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7] - 股东大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律师等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7]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39]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5]
怡达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怡达化学独立董事制度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每年保证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除按规定出席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 1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
怡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1:58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何长碧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 监事为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办理 2024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除以资产抵押形式提供保证责任外,另公司关联人刘准 先生、赵静珍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公司免 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本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 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