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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30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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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6-03 20:25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米奥会展 股票代码: 300795 独立财务顾问: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 | | | --- | --- | --- | --- | | 序号 | 事项 | 否/不适 | 备注 | | | | 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 | | | 1 | | 否 | | | |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 否 | | | |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 否 | | | |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被激励 ...
米奥会展: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6-03 20:25
人事变动 - 2024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聘任郑旻、邓萌为副总经理议案[2][3] - 郑旻任人力副总裁,邓萌任首席数字战略官[7][10] 人员信息 - 郑旻1984年生,邓萌1981年生[7][9] - 截止披露日两人均未持股[8][10]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6月4日[6]
米奥会展: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6-03 20:25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 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周三)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 ...
米奥会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6-03 20:2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证券代码:300795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二四年六月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20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
米奥会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6-03 20:2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证券代码:300795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六月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浙江米奥兰特 ...
米奥会展: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6-03 20:25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 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由监事何问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 议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
米奥会展:关于顺延调整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公告
2024-06-03 20:2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5253万元收购深圳华富51%股权,于2021年8月现金完成收购[1][19] - 公司购买华富资产总额1121.05万元,小于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50%(26528.42万元)[13] - 华富最近一年营业收入2203.95万元,小于公司同期营业收入50%(4717.67万元)[13] - 华富资产净额746.68万元,小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额50%(21773.54万元)[13] - 公司收购华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1][13][14] 业绩总结 - 华富2021 - 2023年扣非后税后净利润分别为482.07万元、 - 264.61万元、760.46万元[5] 未来展望 - 拟将华富业绩承诺期顺延调整为2021年、2023 - 2025年,平均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974.5万元[1][9] - 华富原股东申请业绩承诺期变更为2021、2023、2024、2025年,承诺平均年度净利润不低于974.50万元[18] - 2024年5月31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顺延调整华富业绩承诺期议案[26] - 2024年6月2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顺延调整华富业绩承诺期议案[29] 其他新策略 - 华富2022年计划举办8个展会,实际仅举办2个,6个展会未举办[7][17] - 华富业绩承诺属于可变更情形,因2022年展会延期是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16][17] - 顺延调整业绩承诺期符合《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是双方共识[19] - 不同意顺延主张会增加法律纠纷风险,损害公司信誉和发展[19] - 同意顺延调整符合契约精神,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和中小股东利益[22] - 业绩承诺期顺延后相关金额和补偿方式不变,利于华富发展[25] - 独立董事认为顺延调整决策程序合规,具合理性与可行性[26] - 监事会认为顺延调整合理必要可行,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29]
米奥会展: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6-03 20:25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 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 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 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 ...
米奥会展: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6-03 20:25
激励计划征集 - 独立董事李丹蒙征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表决权[2] - 征集提案含三项,如《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 征集信息 - 征集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12日在册并办登记手续股东[10] - 征集期限为2024年6月13 - 14日,9:00 - 11:30,13:30 - 16:30[10] - 征集方式为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开征集[10] 委托投票 - 委托投票需填《授权委托书》并提交文件[12] - 委托期限自签署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24] - 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25]
米奥会展: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6-03 20:25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