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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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2-16 19:21
股权激励基本信息 - 2024年12月16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3] - 授予222.1971万股,占总股本0.4902%[3] - 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 - 授予价格7.22元/股[6] - 激励对象102人[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3个月[9]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30%[10] -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30%[10] -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40%[10] 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为考核年度,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00%、75.00%、120.00%[14] - 公司层面和个人考核有不同归属比例标准[14][15] 时间流程 - 2024年11月28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议案[16] - 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公示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6] - 2024年12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并确定授予日[17]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陈锋获授4.0000万股[23] - 中层管理人员等98人获授204.1971万股[23] 资金与费用 - 激励计划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6] - 2024 - 2027年需摊销总费用1,559.97万元[29] 其他数据 - 2024年12月16日标的股价14.47元[28] - 有效期分别为1.42年、2.42年、3.42年[30]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45.47%、43.96%、46.83%[30]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10%、1.20%、1.50%[30]
斯迪克: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2-16 19:21
激励计划 - 2024年11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11月28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2][3] - 46名激励对象自查期交易过公司股票,未利用内幕信息[5] - 激励计划披露前限定知情人员范围并登记,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6] 其他 - 备查文件含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等[7]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10]
斯迪克: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6 19:2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16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167人,持表决权股份216,321,858股,占比47.9566%[4] - 中小股东出席163人,持表决权股份36,542,124股,占比8.1011%[4] 股权信息 - 截至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53,300,503股,回购专用账户2,221,971股,有表决权股份451,078,532股[4] 议案表决 - 多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7][8][9][12] 其他 - 独立董事杨森征集表决权未收到委托[5]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等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3]
斯迪克: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6 19:21
会议相关 - 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 - 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 -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3] 激励计划 - 以2024年12月16日为授予日,向102名对象授予222.1971万股限制性股票[4] - 董事陈锋为激励对象,关联表决时回避[4]
斯迪克: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12-10 17:14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11月28日会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11月29日公告《激励计划(草案)》并公示激励对象名单[1]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3] 激励对象核查 - 公示期监事会未收到对拟激励对象名单书面异议[3] - 监事会核查相关信息,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5]
斯迪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11-28 18:3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激励对象共102人[1] -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222.1971万股[1] - 中层骨干等98人获授204.1971万股,占比91.8991%[1]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总股本1%[1] - 激励计划涉及股票不超审议时股本20%[1] 调整规则 - 授予完成前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授予数量相应调整[2]
斯迪克: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8 18:37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经核准首次发行29,210,000股普通股[13] -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代码300806[13] - 公司注册资本45,330.0503万元,股本45,330.0503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102人,含董事、高管、中层及骨干[20]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22.1971万股,占股本0.49%[25] - 中层及骨干98人获授204.1971万股,占授出权益91.8991%[29] - 陈锋等4位人员分别获授4 - 6万股不等[2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53个月[28] - 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30%、30%、40%[32] - 授予价格每股7.22元[37]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46] - 2025 - 2027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分别为40%、75%、120%[46][47] 程序相关 - 2024年11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6][55][56] - 实施激励计划需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57] - 需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说明[57] - 要对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57]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方可实施[66]
斯迪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1-28 18:37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7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 -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
斯迪克: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8 18:37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以现 场口头和通讯方式临时发出,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谈正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 2、审议通 ...
斯迪克: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11-28 18:37
| 公司简称:斯迪克 | | 股票代码:300806 | | | --- | --- | --- | --- | | 独立财务顾问(如有):无 | | | |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 备注 | | | | /不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 否 | | | |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 否 | | | |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 否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