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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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3008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10-25 19:37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6] - 公司应当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等[8][9][10] -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11] - 公司应当积极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完善投诉处理机制[12][1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机构,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9][20] - 公司应当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网络沟通渠道[22][23][24]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良好沟通能力和诚实守信品质[25] - 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6]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27][28] 投资者说明会 - 公司应当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出席[28][29][30][31][32][33] - 公司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为投资者提供提问渠道[29][30] 接受调研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当妥善开展相关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35][36][37][38] - 公司应当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被泄露[38] 互动易平台 -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40][41][42]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当谨慎、客观,不得与已披露信息相冲突[41][42]
易天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5 19:3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股 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七) 在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七条 董事长 ...
易天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10-25 19:3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切实保障中小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2 号》")《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 事或者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 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 权选举的所有董事、监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监事候 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
易天股份: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2024-10-25 19:3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增强年度 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2 号》")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 披露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三条 公司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 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
易天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5 19:37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 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说明原因 ...
易天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10-25 19:3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息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重大信息通过董事 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如有)及派驻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按本制度要求报告重大信息之外,还应 当督促其他信息报告义务人履行重大信息报告职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 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易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9:37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高军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董事柴 明华先生、董事胡靖林先生、独立董事于小偶先生、独立董事祁丽女士、独立董 事薛志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该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
易天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25 19:3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及其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监管。 第三条 公司及 ...
易天股份: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0-25 19:3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对现有的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依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制定新制 度。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
易天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0-25 19:3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2 号》")业 务规则和《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 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