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3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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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41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总股本787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 预计派发现金总额196.85万元[1] - 分配方案以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99亿元[1] - 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26.61万元 母公司净利润5161.71万元[1] 实施安排 - 分配方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1][2] - 若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2]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合规性说明 - 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2] - 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 盈利水平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已履行保密及严禁内幕交易告知义务[2]
艾可蓝上半年营收、净利润均实现同比增长
证券日报网· 2025-08-29 18:46
财务业绩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19亿元 同比增长4.95% [1] - 归母净利润4426.61万元 同比增长23.82% [1] - 扣非净利润3432.17万元 同比增长31.46% [1]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 预计派发总额196.85万元 [1] 主营业务 - 专注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主要产品覆盖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和汽油机尾气净化产品 [1] - 产品线包含非道路移动机械国Ⅳ排放标准柴油机尾气净化产品及船舶国Ⅱ排放标准尾气净化产品 [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9 05:3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证券代码为300816 证券简称为艾可蓝 [1]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4] - 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 -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5] 财务数据与分配 - 公司以78,74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2] - 公司不送红股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259,700股占比1.57% [4] 公司治理与披露 -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阅读全文 [1] - 公司无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3] - 公司无债券存续情况 [5] -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5]
艾可蓝(300816.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4426.61万元,增长23.82%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19:08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5.19亿元 同比增长4.9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6.61万元 同比增长23.82%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32.17万元 同比增长31.46% [1] 盈利能力 - 基本每股收益0.56元 [1]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显示盈利能力提升 [1]
艾可蓝:8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8 18:30
公司治理 - 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构成中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业务占比97.51%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2.49%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31亿元 [1]
艾可蓝(3008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等[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议[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21]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限[22]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审计相关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报告同时报送[9] - 存在财务造假要求更正,完成前不得审议通过[10]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形成意见并提建议[11] - 审计工作组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13] - 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报告评议,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13]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7]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三日内书面呈报董事会[1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
艾可蓝(3008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年龄不低于25周岁,且取得资格证书[4]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任命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7]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董事会秘书管理规定 - 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11] - 声明与承诺重大变化需五个交易日内更新报送[12]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原则上应聘任新秘书[12]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责任承担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董事会秘书可能担责[15]
艾可蓝(300816) -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公司发起人刘屹认购32308572股,持股比例53.84762%[14] - 公司发起人ZHU QING(朱庆)认购11629524股,持股比例19.38254%[14] - 公司发起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4113360股,持股比例6.85560%[14] - 公司发起人池州南鑫商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认购3406320股,持股比例5.67720%[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5名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5]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1]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0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05]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1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4] 公司运营与分配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8,11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报[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4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48][14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3] 章程相关规定 - 公司有三种情形将修改章程,如法律修改、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159]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59] - 章程以中文版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2]
艾可蓝(3008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2] 买卖股票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9] - 大股东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8] - 公司董事和高管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9] 信息申报与管理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在新任等时间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5]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15] - 董事和高管委托申报信息后,深交所锁定其账户公司股份,权益不受影响[16] - 董事和高管多账户应按规定合并,合并前分别处理[18] 买卖报备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买入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卖出提前至少17个交易日报备[18] - 通过深交所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披露区间不超6个月[19]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等情况需披露进展[2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0][23]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4]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5] - 买卖股票触犯法规,公司提交有权机关处理[26] - 因违规受处分影响公司,可要求引咎辞职或赔偿[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