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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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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 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本规范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 于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 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 ...
艾可蓝(300816)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和推广行为,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 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艾 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 机构和个人,包括又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
艾可蓝(300816)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资金管理制度 - 适用于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资金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2] - 控股股东等不得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5] 监督与处理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发现占用当天汇报[8]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8] - 违规占用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0] 责任追究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罢免[10] - 非经营性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处分责任人,严重追究法律责任[10] 资金清偿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用现金清偿占用资金[10]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艾可蓝(3008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采用公开选聘方式,发布含评价要素等内容的选聘文件[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任期与费用 - 连续聘用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业务不得超过5年[10] - 承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0] - 聘任期内可调整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流程与改聘 - 选聘流程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议、事务所报送资料等多环节[11]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12]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关注与保存 - 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6][17] - 对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
艾可蓝(300816)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应急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2] 治理类突发事件定义 - 治理类突发事件涉及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况,大股东指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4] 应急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负责人[7] -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和终止处理系统等[7] 预警与信息传递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是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9] - 预警信息传递由各部门等负责人向董事会秘书汇报[10] 突发事件处理措施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启动应急预案[12] - 治理类突发事件对大股东重大风险应约见其代表了解情况[12] - 经营类突发事件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3] - 环境类突发事件需结合影响程度制订应对措施[14] - 公司受行政处罚应积极整改,杜绝再次发生[15] - 公司应对信息类突发事件需自查、核实股价异动和不实报道等并披露信息[15] - 公司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6] 后续工作安排 -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情况修订应急预案[16]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置意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执行[16] - 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服从公司安排[16] - 公司应及时向辖区证监局及有关政府部门上报突发事件情况[16][17]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消除影响,分析总结经验[17] 档案管理与奖惩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建立突发事件内部信息报告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17] -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失职渎职者给予处分[19]
艾可蓝(3008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原则上每半年一次[11] - 五种情形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董事会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6] - 临时董事会会议至少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8] - 董事长十日内签发临时会议通知并提前三日送达[18]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8] - 临时会议变更事项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9] 会议表决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9][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连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6]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4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8]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2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32]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31]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批准[51]
艾可蓝(30081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安徽艾 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 ...
艾可蓝(30081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或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 董事会或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董事选举规则 - 表决权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7]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半数[10] - 三轮选举未达人数按规定执行[10] 特殊情况处理 - 当选不足,半数以上得票候选人自动当选[10] - 三轮未达最低人数,原任董事不离任[10] - 董事会五天内开会重推缺额候选人[10] 其他规定 - 累积投票制选举应在通知中说明[1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4]
艾可蓝(30081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利害关系人应回避表决[3][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1] 担保条件 - 公司可为符合特定条件、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5] - 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方经营和资信状况并出具书面意见[6] - 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不得提供担保[7] 担保流程 -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订立担保合同需核查义务性条款,有风险时被担保方应提供反担保或拒绝担保并报告董事会[16] - 接受反担保时需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法律手续并办理登记[17] - 对外担保事项经审议通过后由授权人签署合同[17]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7] 担保职责与风险控制 - 财务部对对外担保事项履行六项职责[18]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况需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9]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通报情况[19] - 发现被担保方丧失履行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20] - 董事会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违规担保需及时处理[20]
艾可蓝(3008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公司治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7]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董事会授权 - 总经理可批准占净资产5%以下融资、固资购置、对外投资[10] - 总经理可签署占净资产10%以下日常经营合同[10]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每两月召开一次[16]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5年[21] 报告反馈 - 总经理每季度末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5] - 贯彻决议时向董事长反馈信息[27] 细则规定 - 公司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