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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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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9:5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6]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5] 缺陷界定 -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或<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为一般缺陷[8] -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错报金额<5%或资产总额1%≤错报金额<5%为重要缺陷[8] -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5%≤错报金额或资产总额5%≤错报金额为重大缺陷[8] -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12] - 资产总额0.5%<直接损失金额≤1%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2] - 资产总额1%<直接损失金额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2]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9:58
人员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特殊情况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股东会解任,相应时间离职生效[4] - 高管辞职程序和办法依劳动合同规定[4] 离职交接与限制 - 董高离职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7]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违规追责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2]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与合规委申请复核[12] 制度生效与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 - 规定不适时按国家法律及章程执行并修改制度[14]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19:58
人员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需在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 股份变动需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申报公告[10] 股票买卖 - 董高买卖股票前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备确认计划[9] - 上市一年内董高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 任职期间董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15]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6] 股份增持 - 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9] - 增持比例达2%等情况需通知披露[19,20] - 增持完成后3日内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19,20] - 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20] 违规处理 - 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14] - 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22] - 董高违规买卖公司可按规定处理[22]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4]
聚杰微纤(3008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9: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 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提供担保的,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9:58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及须由董事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提名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工作小组,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 负责资料搜集、整理,初选名单的拟定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九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9:5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 交易审批与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条件之一的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批[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半年度与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17]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当天开会[2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一日发出,不足一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4][25]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7]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未选视为弃权[3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一般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及对外财务资助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3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9]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43] - 现场召开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在规定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3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届次、日期、地点、出席董事等内容,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票数[46][47]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未说明视为同意[49]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50]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5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5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54] - 规则与其他规定相悖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订[55] - 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55] - 规则构成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5]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55]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9: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为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9: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 相应报酬。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 沟通和联络,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所 有问询;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 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按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9:5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制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 ··············· 2 | |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വ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 | | 第四章 工作程序 ... | |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 | 第六章 附则 ... | | 1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聚杰微纤(3008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9: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 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因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