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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9: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杰美特董事会出具的《深圳 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认真审阅了公司《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各 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各类原始凭证的方式,对其内部 ...
杰美特: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4 19:28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公司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经过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 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减值测试后,2023 年度公司拟计提信用及资 产减值损失合计 54,197,697.14 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 31,494,733.01 元,资产 减值损失 22,702,964.13 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 项目 | 2023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元) | | | --- | --- | --- | |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31,494,733.01 | | 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 -1,051,193.06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30,453, ...
杰美特: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9: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杰美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 通知》(深证上〔2020〕743 号)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 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股, ...
杰美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4 19:2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67,648.15万元,上年度71,915.93万元[11]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1,006.49万元,占比1.49%;上年度973.16万元,占比1.35%[11]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66,641.66万元,上年度70,942.77万元[12] 审计相关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4月23日出具审计报告[3] - 认为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规定[7]
杰美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9:27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 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 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 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对 2023 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 ...
杰美特: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胜洪)
2024-04-24 19:27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15次,现场2次通讯13次,出席股东大会5次[1] - 2023年度对16项公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 公司治理相关 - 2023年12月21日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6] 审计相关 - 2023年4月和12月访谈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财务总监[5]
杰美特: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9:2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刘胜洪先生、戴 伟辉先生、康晓阳先生、钱荣女士(已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杰美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4 19:27
业绩总结 - 审计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报告审核公司2023年财报[4] - 公司认为关联资金往来表公允反映占用资金情况[10] 数据详情 - 与深圳市天珑移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43,438.94元[14] - 与深圳市天珑移动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217,956.01元[14]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期末余额总计2,767,166.75元[14]
杰美特: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伟辉)
2024-04-24 19:27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15次,现场3次、通讯12次,出席股东大会5次[1] - 2023年对16项公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 制度建设 - 2023年12月21日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6] 日常工作 - 2023年与董高、内审及注会沟通,监督信披,现场考察[8][10][11] - 2023年主动学习法规文件,加强权益保护能力[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