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3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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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涨2.08%,成交额2841.80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出56.97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28 10:12
股价与交易表现 - 10月28日盘中股价报21.09元/股,较前一交易日上涨2.08%,总市值为38.34亿元 [1] - 当日成交额为2841.80万元,换手率为1.13%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56.97万元,其中大单买入282.73万元(占比9.95%),卖出339.70万元(占比11.95%) [1] - 公司股价今年以来累计下跌7.82%,但近5个交易日上涨3.28%,近20日下跌5.68%,近60日下跌1.45% [1] - 今年以来公司2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为8月25日,当日龙虎榜净买入额为-2097.34万元,买入总计1.70亿元(占总成交额18.23%),卖出总计1.91亿元(占总成交额20.47%) [1] 公司基本面与财务数据 - 公司2025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5.45% [2] - 2025年1月至9月归母净利润为208.2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27.30% [2] - 截至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49万户,较上期减少2.47%,人均流通股为8157股,较上期增加2.54%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29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5225.25万元 [3] 业务与行业概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自动灭火装置等安全应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动灭火装置及系统业务收入占比达93.70% [1]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机械设备-专用设备-其他专用设备 [1] - 公司涉及的概念板块包括小盘、低空经济、机器人概念、专精特新、无人机等 [1]
国安达(300902.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208.25万元,增长127.30%
智通财经网· 2025-10-27 21:46
财务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07亿元,同比增长5.4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25万元,同比增长127.3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61.04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15元 [1]
国安达:第三季度净利润26216元,同比增长100.31%
新浪财经· 2025-10-27 16:47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7010.82万元,同比增长52.29%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26216元,同比增长100.31% [1]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收为2.07亿元,同比增长5.45% [1] - 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08.25万元,同比增长127.30% [1]
国安达(30090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管理与审核 - 董事会统一管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9] - 相关人员报送证券事务部审核[9] 信息保存与处理 - 暂缓、豁免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 股价波动立即核实披露进展[12] 责任追究 - 不符合规定处理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4]
国安达(30090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资金支取与使用限制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独财[5]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30%[16] 项目投资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9] - 募集资金到账后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置换规则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0] - 募集资金项目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1] 资金使用期限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9]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20]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23] - 保荐机构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24] 报告要求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 保荐机构或独财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公司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4] 违规处理 - 保荐机构或独财现场检查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4]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4]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国安达(3009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10] 独立董事设置 - 董事会设2名,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7]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0] - 不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1] - 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培训[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6]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5] 公司支持与配合 - 董事会秘书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1] - 公司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1] -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2]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2] - 独立董事提议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22]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2]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其可申请或报告[22]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3]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23]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3]
国安达(30090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相关人员[2] 信息定义 - 信息含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监管,证券事务部协助[2] 保密与报送规定 - 董事等在未公开或筹划期间负保密义务,年报披露前不提前报送资料[3] 审核与保管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核,外部信息材料由证券事务部保管10年[4][5]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致损公司有权索赔,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生效[6]
国安达(3009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7] 关联担保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交易计算及豁免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0]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1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1] - 公司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审议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表决[13] 审议要求及责任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董事应判断必要性等,关注定价[15]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情况,评估交易,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15] - 与董事等关联人资金往来应履行程序披露,明确结算期限[16] - 相关主体占用公司资金造成损失,董事会应追责[16] - 公司及其董事应拒绝违规担保要求[16] 制度生效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9]
国安达(30090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界定 - 涉及资产、负债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净资产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收入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利润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8%以上且超500万元[5]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界定 - 会计报表附注未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担保或10%以上其他或有事项[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9] 业绩差异界定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0]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1] 责任追究 - 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责任人责任[13] - 内控审计部查实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原因并更正[14] - 责任追究有从重、从轻等多种情形[13] - 作出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13]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14] - 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其他 - 季度和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