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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3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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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3009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
国安达(3009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 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 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 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国安达(3009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三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 ...
国安达(3009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职责、权限与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 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
国安达(30090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新 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国安达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 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
国安达(30090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规范化,明确审计责任,提高经济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 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审计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第五条 审计部负责指导、监督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并根据 需要,开展对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审计工作。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审 ...
国安达(300902) -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6: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订/制定 | 是否需要提交 | | --- | --- | --- | --- | | | | | 股东会审议 | | 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修订 | 是 | | 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 修订 | 否 | | | 动管理制度》 | | | | 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 修订 | 否 | | 10 | 《独立董事专门会 ...
国安达(300902) -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7 16:45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5-070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
国安达(300902) -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6:45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5-06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 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微信 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 限,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洪伟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 董事 5 名(其中因公务原因,独立董事何少平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董事洪清泉先生委托董事林美钗女士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 ...
国安达(300902)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6:45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5-068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0,108,237.26 | 52.29% | 206,715,22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