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30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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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30096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1 17:16
管理原则与规范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2]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8种情形[4] 管理职责与对象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投资部为职能部门[8]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其他相关机构[9] 沟通与信息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11]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媒体和网站[12][20] 工作方式与渠道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10]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0] 会议与档案管理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开业绩说明会[13][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5] 其他注意事项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6] - 指派专人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董秘审核发布或回复信息[21][24]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后施行和修订[26]
中洲特材(30096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1 17:16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论证与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2]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后可在六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4]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及高风险投资[9]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9]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5]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需明确使用计划[17] 核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2] 用途与地点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相关内容[19]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0] 责任与处罚 -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是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第一责任人[26] - 运用募集资金的项目公司相关负责人是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直接责任人[26] - 违规占用资金将处30%罚款[26] - 公司违反制度规定,中国证监会可责令整改,擅自改变用途将处罚[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2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28]
中洲特材(30096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01 17:1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6][7]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人员不得担任[13] - 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1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7] 独立董事问题处理 - 不符合条件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处理[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代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1]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发表意见含基本情况等并签字报告董事会[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4]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 审核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8] 专门委员会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7]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7]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43]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批准后生效实施[44] - 细则中“以上”“至少”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4]
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1 17:16
委员会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经同意可豁免[9]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可撤销资格[11]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须回避[1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18]
中洲特材(30096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01 17:16
舆情管理适用范围 - 舆情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2] 舆情工作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5] - 证券投资部负责舆情信息监测、采集及协助工作[7]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7] - 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等灵活处置[8] - 重大舆情发生时舆情工作组应开会决策部署[9] 重大舆情控制措施 - 重大舆情控制传播范围措施包括调查、沟通等[9] 舆情处理后续工作 - 舆情处理结束后工作组应向董事会总结报告[12] - 公司应建立健全舆情处理档案并保存证据[12] - 公司应对舆情处理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制度流程[12]
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17: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17]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17][3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1] 董事任职资格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 - 担任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5]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36] - 董事会秘书特定情形不得担任[52]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2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24]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54] - 特定提议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5]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57] - 董事会秘书提前10日和1日通知定期和临时会议[5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出[58]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0]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1]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4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议担保等事项需特定比例董事同意[6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78]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80][81] - 文档时间为2025年7月,公司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2]
中洲特材(3009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17: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9][20]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8][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交易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4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除外)[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对外担保行为需股东会审议[14] 担保规定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4]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4]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特定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特定情形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25]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1]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2/3以上表决权通过,还需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4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49] - 公司以减资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5] - 公司名称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3] - 涉及时间为2025年7月[54]
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1 17:16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 - 就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提建议[8]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委员主持[10] - 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0] - 过半数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2][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14]
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1 17: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公司或本人因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处罚等未满6个月,股份不得转让[5] -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股份不得转让(特殊情况除外)[5] - 本人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股份不得转让[5]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股份不得转让[5]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8]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3] 股份锁定与解锁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0]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的公司股票数量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0]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持有股份数[20] - 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股份变化,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21]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后,可转让股份剩余额度内的股份自动解锁,其余股份自动锁定[21] - 董事和高管离任申报个人信息后,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23]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对转让股份有附加条件时,应向深交所申请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相关人员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3] - 对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根据要求对其名下股份予以锁定[23]
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01 17:1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3] - 特定情形不得担任,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任[4][5]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 公司对其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9] 工作细则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