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300990)
搜索文档
同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14 20:3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及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
同飞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14 20:36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日常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监督,保障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 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二)检查公司财务; 第五条 监事会是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为股东代表,1 名为职工代表。 第七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由股东推举候选人,由股东大会根据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普通决议选举产生。获选监事按拟定 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 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八条 公司股东代表担任 ...
同飞股份: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023-09-14 20:36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管 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 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等)、合同专用章、部门 印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电子章)。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 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 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作 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 ...
同飞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23-09-14 20:36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康金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康金龙符合《证券法》第九十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康金龙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三河同飞制冷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康金龙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 召开的 2 ...
同飞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9-14 20:36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详见下表: |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 | --- | --- |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制冷设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制冷、 | | 备、配件的制作与销售;有色金属加工( ...
同飞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9月修订)
2023-09-14 20:3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9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 |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4 | | 第六章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2 | | 第一节 | 监事 |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3 | | 第八章 | 党建工作 | 34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 ...
同飞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09-14 20:36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年) 第一条 为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本制度的"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 点的两个交易日内,下同)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 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 ...
同飞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14 20:36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决定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
同飞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09-14 20:3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 关的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
同飞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9-14 20:36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大 会"),是公司股东大会及其参加者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登记 第五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本规则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