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3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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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5 19:35
投资审批 - 全资、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单次或累计投资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报总部审批[4]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等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20]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交易成交金额超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投资规模与管理 - 累计对外投资总规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26] - 财务部门每3年完成一轮投资项目后评估[10] - 财务部门每年至少一次与投资部门核对投资台账信息[36] 人员管理 - 外派董监高每年到公司总部述职[45] - 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对外派董监高管理及任中和离任审计[46] - 外派董监高至少每半年向分管副总、总经理报告被投资公司情况[40] 信息报送 - 子公司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月报、季报、半年报及年报[40] 投资处置 - 管理层提处置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制定方案[42] - 重大投资处置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实施[42] - 核销投资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43] 内控检查 - 检查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46] - 检查投资业务授权审批执行,关注分级授权与越权审批[46] - 检查投资决策程序合规性[47] - 检查投资执行情况[48] - 检查投资处置情况[48] - 检查投资会计处理真实性完整性[49] 其他 - 办法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低于”“超过”不含本数[51] - 办法由公司投资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52]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53]
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9:3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12]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继续履职,60日内完成补选[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独立董事会议与决策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独立董事保障与待遇 - 公司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0]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32]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时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批准[33]
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5 19:35
担保申请与审批 - 对外担保申请需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4] 担保审批条件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 累计担保审批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且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关联担保审批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4][5] 董事会审批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6] 信息披露与管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12] - 财务总监下属财务部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12] 展期担保规定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由公司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按程序审核批准[13]
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5 19:35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为 实施本办法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部门,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子公司予以配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 公司 ...
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应对工作制度
2025-08-25 19:35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总经理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部[4]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7][8] - 重大舆情董秘上报组长、工作组,必要时报证监局和交易所[12]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灵活处置[13] 其他规定 - 证券部建舆情信息管理档案并即时更新[5] - 公司内部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18]
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19:35
人员聘任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一次,提前1日通知[19] 工作汇报 - 总经理每月至少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23] 项目审批 - 投资项目按限额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5] 款项支出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27]
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3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二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7] - 委员须亲自出席,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8]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保存期为10年[18]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21]
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35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是指公司认定的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 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1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
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2025-08-25 19:3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大股东或实控人情况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等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5] 信息管理与保密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10]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8] - 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8]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0] - 各部门按办法执行可制定保密制度[20] 信息范围控制 - 公司控制未公开信息知情范围[22] - 控股股东讨论事项控制知情范围[22] - 公司与知情人签保密协议[22] 违规处理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违规追责并报送披露[26] - 大股东擅自泄密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6]
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5 19:3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关系工作指引》和《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客观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 合法权益。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的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1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