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3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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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品贵)
2024-04-22 21:52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并认 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行使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 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 ...
金三江: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2 21:52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声 | 明 3 | | | --- | --- | --- | | 第二章 释 | 义 5 |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7 |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8 | | |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 8 | | |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 | 8 | | 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 | 8 | |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 | 10 | |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 11 | | | 六、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 | 15 | | | 第五章 | 本次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6 | | | 一、对本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 | 16 | | 二、对金三江实行本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16 |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 | 17 | | 四、对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 ...
金三江: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2 21:52
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4-018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方赵国法先生,任振雪女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公司预计与广东信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禾科技")发生的 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024 年预计发生的 金额为不超过 50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 | 2024 年度 预计发生 | 截至披露日 | 2023 年发生 ...
金三江: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21:52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
金三江: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英文版)
2024-04-22 21:52
业绩相关 - 2023年公司实现生产“零事故”[24][110] - 公司2023年获得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称号[27] - 公司总温室气体排放量为29,206.36tCO2e[41]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0.34吨标准煤,较2022年下降19%[41] - 节省16,001个柔性货运袋,工业固体废物实现100%无害化处理[41] 用户数据 - 公司与国内外著名牙膏品牌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195] - 2023年开展常规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客户意见[198] 未来展望 - 公司今年安全生产目标为“零事故”并达成[11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推出多款创新产品,如ORASIL®715、FOMESIL®267、BACOSIL®C258等[170][173][17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华南理工大学产学研合作孵化1篇论文和4项相关专利[163] - 2023年科研技术投入为17103521.37元人民币[14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得130项国家专利[186] - 公司制定并实施研发团队特殊激励管理办法,设立8个奖项激励创新[150] 市场扩张和并购 无 其他新策略 - 采用自动化生产方式,优化技术路线缩短产品开发周期、降低成本[87] - 加速推进自动化生产,应用自动化设施提高产品质量[89][90] - 初步形成覆盖全业务领域的“数据库”,构建五大平台提升运营效率[99] - 2023年更新供应商协议,供应商员工无职业安全事故[117] - 建立符合欧盟REACH认证的化学品管理机制并获认证[118] - 依据ISO9001等标准制定并完善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131] - 通过质量月等活动强化员工质量意识[133] - 建立客户关怀系统[199] - 组织客户服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199]
金三江:金三江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4-22 21:52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股份 - 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500万元,员工自有资金不超1200万元,公司计提专项奖励金不超300万元[13] - 按7.96元/股测算,员工持股计划能购买和持有约188.44万股,占股本总额0.82%[14] - 全部有效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累计不超1%[14]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不超36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起算[16]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2/3(含)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16][44][52] - 所获标的股票权益分2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起算[1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触发值年增长率为20%,目标值年增长率为40%[18]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触发值年增长率为60%,目标值年增长率为80%[18] 解锁比例规则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解锁比例:A≥Am时X = 100%;An≤A<Am时X = 70%;A<An时X = 0[19] -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A、B、C、D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50%、0[21] - 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锁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个人层面解锁比例(Y)[21] 会议相关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在会议召开前2日提交临时提案[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28]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发出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6] - 持有人会议议案经出席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28] 管理相关规则 - 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24] - 管理委员会至少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29] - 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需提前3日通知委员,紧急会议可随时通知[32] - 管理委员会主任接到委员提议后,应在5日内召集会议[32]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2] 权益与义务 - 公司有权处置持有人权益,监督运作,有义务披露信息[35] - 持有人按份额享有资产权益,可表决,有义务缴纳资金,承担风险[35] 资产与分配 -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包括股票权益、现金存款等[37] - 锁定期内公司派息,现金股利计入计划货币性资产,期满扣除税费后按份额分配[38] -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处置方式[39]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2个月内完成清算并分配[39] 变更与终止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2/3(含)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42] - 存续期届满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满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可提前终止[44] - 因股票停牌或信息敏感期等情况,经2/3(含)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44] - 持有人解锁权益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否则公司有权追偿收益[49] - 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等,董事会决定是否终止员工持股计划[41] 其他规则 - 如发生未约定事项,持有人份额处置或解锁条件由公司与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50] - 提前终止或存续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算并按份额分配[52] - 存续期满资产含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52] - 管理办法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4] - 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等协商解决[54] - 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55] - 员工持股计划与最新法律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55]
金三江: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21:5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相建强、饶品贵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独立董事符合法规对独立性要求[1] 文档信息 - 文档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2]
金三江: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1:52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 激励计划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4] - 激励计划内容合规且符合公司实际[4]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安排[4] - 激励计划实施利于公司且不损害股东利益[4]
金三江:审计委员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2024-04-22 21:52
审计相关 -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1] -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于2024年4月22日发布[2]
金三江:金三江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22 21:52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初始总人数不超过65人[10][28] - 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500万元,员工自有与奖励金比例不低于4:1,员工资金不超1200万,奖励金不超300万[11][31] - 按7.96元/股测算,可购股票约188.44万股,占股本总额0.82%[13][33] - 全部有效期内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超1%[13][33] - 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期满可经审批延长[14][35] - 股票权益分2期解锁,锁定期12、24个月,解锁比例均50%[14][36] 业绩考核 - 2024年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触发值增长率20%,目标值40%[40] - 2025年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触发值增长率60%,目标值80%[40]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解锁比例:A≥Am时X = 100%;An≤A<Am时X = 70%;A<An时X = 0[40] - 持有人个人考核分A、B、C、D,对应归属比例100%、80%、50%、0[42] - 业绩目标达成时,持有人实际解锁权益=个人计划解锁数×公司解锁比例×个人解锁比例[42] 管理与决策 - 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14][44] - 召开持有人会议提前3日通知,1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前2日提临时提案,30%以上可提议召开[47][52] - 管理委员会至少3人,设主任1人,主任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4][55] - 管理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主任5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59] - 管理委员会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0] 资产与清算 - 资产包括股票权益、现金存款和利息、其他投资资产[63] - 锁定期内派息计入资产,期满按份额分配[64] - 期满管理委员会确定股票处置方式并分配资产[64][65]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30个工作日内清算并按份额分配[66][78] 变更与终止 - 计划变更须2/3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9] - 存续期满前1个月股票未处置完,或因停牌等情况,经2/3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并董事会通过可延长[70][78] - 持有人解锁后离职2年内禁同业,否则公司追偿[77] - 多种情况管理委员会取消持有人资格并处理份额[73][74][75] - 计划所持股票全部处置且资产清算完毕可终止[78] 其他 - 计划与部分人员无关联和一致行动关系,部分人员放弃权利并回避表决[79] - 持有人放弃间接持股表决权,各期计划独立核算运行[80] - 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