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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3011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俊峰)
2025-04-29 00:4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廖俊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木科技")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 2024 年度 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 9 月迄今就职于华南理工大学,现任电子商务系教授。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青木 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 的要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9 00: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 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 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 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4-29 00: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公 司股票的数据和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4-29 00: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方的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上述第 1 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2025-04-29 00: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更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等体 系建设,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员工提供借款。为 规范员工借款的申请与执行管理,保证员工借款的合理运行和指导日常操作,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用途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重要岗位的人员及有特殊贡献员工, 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 人。 公司为员工提供借款主要用于满足个人或其家庭合法、合理的支出需求, 款项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 借款申请 第三条 借款类型 公司提供的为无息借款。逾期还款的,公司有权要求支付利息。 第四条 借款额度及期限 员工借款资金池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 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符合条件的员工借款申请。 每位员工可获得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将根据借款用途、偿债能力、工作年 限、业绩考核结果、岗位价值、发展潜力等实际情况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批确 定。 ...
青木科技(30111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9 00:40
经核查独立董事韩慧博、廖俊峰、王浩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韩慧博、廖 俊峰、王浩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 立董事的情形。前述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韩慧博、廖俊峰、王浩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4-29 00:40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不确定或临时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披露[4] - 属国家或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披露[4] 申请与审批 - 相关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机密事项经审核审批[8] 后续处理 - 暂缓信息泄露或原因消除应披露[10]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2]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9 00:40
董事与总经理任职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总经理任期与考核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总经理定期接受董事会考核[4] 总经理职权 - 总经理可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6] 总经理工作规范 - 拟订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需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8] - 接受职中和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离任[9] - 特定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9] - 四种情形下总经理两个工作日内召开工作会议[13]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含多方面内容[16] - 向董事会报告资金运用、经营盈亏等事项[17]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17] 总经理报酬与制度 - 报酬在聘用合同确定,年薪制另由董事会制定[19]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办理[19] - 细则与规定不一致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19] - 董事会负责细则修改,总经理提要求需审议批准[19]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同此[19]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9]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4-29 00: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 董事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提名的方式和 程序为: 各届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下一届董 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非独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9 00: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