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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3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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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301110) - 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01:11
财务报告审计 - 审计青木科技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5] 审计结论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青木科技(301110) -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9 01:11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3-402 号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科技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鉴证报告仅供青木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青木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青木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
青木科技(30111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01:11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666,667股,发行价63.10元/股,募资总额1,051,666,687.70元,净额951,112,378.99元[2] 项目投入 - 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总投资11,907.35万元,累计投入10,956.88万元,进度92.02%,节余1,245.34万元[6][7] - 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总投资9,880.05万元,累计投入8,894.36万元,进度90.02%,节余1,463.96万元[6][7] 项目计划 - 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项目总投资9,085.10万元,预定2024年3月8日可使用[6] - 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总投资40,958.67万元,预定2026年3月22日可使用[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投入10,000.00万元[6] 资金安排 - 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709.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 决策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11][12] - 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无异议[13]
青木科技(30111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9 01:11
| | | | 4 | 1 | | --- | --- | | C | 2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7—14 | | 页 | | --- | ---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4 |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3-400 号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青木科技(30111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9 01:11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53亿元,电商销售服务业务收入为10.39亿元,占比90.12%[6] - 2024年营业总收入11.53亿元,上年同期为9.67亿元,营业利润1.08亿元,上年同期为0.46亿元,净利润0.89亿元,上年同期为0.44亿元[24]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亿元,上年同期为0.34亿元[28] 财务状况 - 2024年末货币资金为5.68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2.97%,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07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32.91%[18] - 2024年末应收账款为1.63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28.02%,应付账款为1.02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231.27%[18] - 2024年末资产总计为17.29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9.20%[18] 股东权益 - 2024年末实收资本为0.93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38.80%,资本公积为9.31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4.51%[18] - 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40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50%[18] - 公司拟以2000万元至4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8月29日累计回购570,000股,成交总金额2005.48万元[187] 业务情况 - 电商销售服务业务收入确认因占比高且可能存在管理层不恰当确认风险,被列为关键审计事项[6] - 应收账款减值因金额重大且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被列为关键审计事项[7] - 主营业务收入本期数11.53亿元,成本5.75亿元;上年同期收入9.67亿元,成本5.62亿元[196] 费用情况 - 职工薪酬及劳务费本期数4217.87万元,上年同期数3913.73万元[199] - 市场推广费本期数1.69亿元,上年同期数8268.35万元[199] - 销售费用本期合计2.79亿元,上年同期合计1.72亿元[199]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4-29 00: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规 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 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业绩快报/预报、统计 数据及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4-29 00: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 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或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主体的公司。公司对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 十,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 重大影响的,公司对其构成控股。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权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 ...
青木科技(3011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东皓)
2025-04-29 00:4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东皓(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木科技")独立董事, 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离任,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 准时出席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 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至 2020 年,任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0 年至今,任广州逸仙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3年5月至2024年 1月期间担任青木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4-29 00:40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2] 审批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达一定比例报董事会批准[6]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达更高比例提交股东会审议[7] 账户管理 - 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开设以本公司名称的股票账户[15] 投资管理 - 职能部门对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并分析[15] - 公司可向被投资企业派人员并建立相关制度[15] - 财务部加强投资收益控制并纳入核算体系[15]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收回等需集体决策[17] - 转让投资价格评估后批准确定[17] - 核销投资需取得相关文书证明[17] 监督制度 -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19] 生效规定 - 办法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4-29 00:40
会议召开 - 公司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同意可提议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 - 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会议组织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3]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 特别职权行使前应经会议讨论,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要求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会议制作记录并签字确认,记录保存十年[4] 其他规定 - 公司保证会议召开并提供条件,出席者有保密义务[4][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