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强股份(3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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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强股份(30111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4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属于关联方[4][5]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间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有18种类型[7]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1] - 董事会审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关联交易批准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含)以下等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等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其他规定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披露[13] - 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4] - 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对关联交易发表明确意见[15] - 未获事前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在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16] - 关联交易未获批准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公司有权终止[16] - 四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17]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7]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十年[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及修订[19]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正强股份(3011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
正强股份(3011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证 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 ...
正强股份(301119)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投资和 交易决策的作出合法、合理、科学、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投资、 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 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票上市规则》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 定或要求,公司关于投资、交易(以下简称"交易")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 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 ...
正强股份(301119)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4
业务内容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含远期结售汇等产品或组合[2] 交易原则与限制 - 交易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以规避风险为目的[4]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4] - 不得用募集资金交易,按审批额度控制资金规模[5] 审议与披露 - 特定情况需股东会审议,交易损益达标准需及时披露[6][17] 部门职责 - 财务经办,内审监督,董办负责信息披露[6] 操作流程与风险应对 - 交易有制订计划等内部操作流程,人员遵守保密制度[10][12]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财务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15]
正强股份(30111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4
内部审计制度架构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8] - 内审每年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10] - 内审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1] 审计权限与流程 - 内审有报送资料、审核检查等权限[12] - 内审确定事项提前通知被审计单位准备资料[14] 内部控制审查 - 内审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内控审查重点为对外投资等事项制度情况[17] - 内审发现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7]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和深交所报告披露[18] 特定事项审计 - 内审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及时审计[19][20][21] - 内审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发表意见[21] - 内审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审计[22] - 内审审查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2]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5] - 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25]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报告和鉴证报告[25] 人员管理与制度生效 - 公司建立内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并监督考核[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30]
正强股份(3011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4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领导[7] 基本原则与目的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 开展工作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部门职责与对象 - 部门职责包括信息沟通、定期报告等多项工作[7] - 特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10] 沟通方式与档案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1] - 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1] 活动时间与要求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13] - 业绩说明会等应同时网上直播并事先公告[13] - 应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业绩说明会[14] - 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会议不少于二小时[14][15] 活动记录与交流 - 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7] - 与调研机构交流后要求其知会公司[17] 信息披露与交流 - 董事、高管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8] - 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18] - 在互动易充分答复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18] - 关注互动易及媒体报道并履行披露义务[19] - 股东会上通报未公开信息应与决议公告同时披露[19] - 信息泄露应立即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9]
正强股份(30111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 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正强传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 ...
正强股份(301119) -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取得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并按要求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 秘书培训。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 ...
正强股份(3011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4
会议决策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可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为主持[17] - 会议决定以纪要或决议形式做出,由总经理决策,责任人实施汇报[18] 交易权限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资产和权益处置交易权限,多项指标低于公司对应经审计值10%或有绝对金额限制[20]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低于一定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担保)由总经理决定[21] 报告事项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报告对外投资等事项[24]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通过之日起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