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3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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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3011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9 02:1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任职[9]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0]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提名[12] -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人员[12] 独立董事选举 - 选举2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部分事项经其审议[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2][23]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5]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履职受阻处理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7] 信息披露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办理,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7] 津贴与保险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9]
聚赛龙(301131) - 公司章程
2025-04-29 02: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3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195.2152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78.00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778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10] 股权结构与限制 - 公司设立时,郝源增持股11730000股,持股比例45.6317%;任萍持股8970000股,持股比例34.8949%;郝建鑫持股2300000股,持股比例8.9474%等[10][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0][21] - 股东请求查阅被拒,公司应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2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3]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30]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1]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0]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5]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8]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6]
聚赛龙(3011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02:15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 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 ...
聚赛龙(30113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9 02:15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 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聚赛龙 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分、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关人员; (五)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 ...
聚赛龙(3011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9 02:1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多项职权,如审核定期报告等[6][7]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审计工作组职责 - 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审计工作组成员等可列席,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8] 会议档案与保密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19] 工作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聚赛龙(3011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02:15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协调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 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市聚 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其中职工 代表 1 人,独立董事 3 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董事会职权范围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 ...
聚赛龙(301131) -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29 01:43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301131 | 证券简称:聚赛龙 | 公告编号:2025-02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42 | 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 ...
聚赛龙(301131)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9 01:42
| 证券代码:301131 | 证券简称:聚赛龙 | 公告编号:2025-01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42 | 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 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诚燕女士主持,公司高管列席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现场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规范 运作情况 ...
聚赛龙(3011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9 01:40
| 证券代码:301131 |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5-010 | | --- | --- | | 债券代码:123242 | 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郝源增先生召集并主持,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议案审议通过。 (二)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
聚赛龙(301131)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29 01:39
| 证券代码:301131 | 证券简称:聚赛龙 | 公告编号:2025-01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42 | 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