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301163)
搜索文档
宏德股份(30116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18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江苏 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 和评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 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
宏德股份(3011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18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 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 ...
宏德股份(30116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范围:经本制度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批 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 事项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平等、自愿、公 平、诚信的原则,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 ...
宏德股份(30116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
宏德股份(30116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8 18:18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
宏德股份(301163)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10-28 18:18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直接负责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证券部 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五条 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 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磁盘、影音 ...
宏德股份(301163)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2025-10-28 18:18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一)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职工,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有较好的群 众基础; (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保守公 司秘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工董事,是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 会,下同)民主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参与董事会决策的职工代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职工董事。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职工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员工多元化的沟通交流渠道,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不得兼任职工董事; (二)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情形 ...
宏德股份(30116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 管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之规定 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 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
宏德股份(3011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18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 成员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 事一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一名。董事长、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 ...
宏德股份(30116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8:18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生产经营、资产等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 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 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