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3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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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董事、财务负责人李荣辞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00:41
公司人事变动 - 宏德股份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李荣女士因身体原因辞职 [1] 公司营收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铸铁件占比72.22% [1]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铸铝件占比26.24% [1]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其他业务占比1.54% [1]
宏德股份: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日报网· 2025-10-28 22:13
公司治理变动 - 宏德股份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1] - 会议选举李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 - 该选举结果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 [1]
宏德股份(301163)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10-28 18:18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每人每年60,000元至120,000元(含税)[2] - 津贴为税前标准,公司代扣代缴个税[2] - 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算,按季度发放[2]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差旅费及职权费用公司据实报销[2] - 不得取得规定外额外津贴和未披露利益[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
宏德股份(30116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18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董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3] - 提议时开临时会,主任三日内召集主持[13] 会议要求与记录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3] - 会议记录由董秘保存不少于十年[16] 薪酬方案与考核 - 董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董事还需股东会审议[7] - 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提报酬奖励报董事会[11] 工作组职责 - 下属工作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资料[9]
宏德股份(3011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职务解除与赔偿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相关人员可要求公司赔偿[6] 离职手续与披露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并披露辞职情况[5][7] - 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限制与监督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0] - 持股变动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10]
宏德股份(30116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证券投资审议标准 - 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3000万元,投资前除披露外还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其他投资规定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相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10] - 达到特定标准的对外投资,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评估[9] - 公司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11] - 子公司对外投资达规定标准,先由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再由子公司依内部程序批准实施[12] 投资决策与实施 - 决策机构审议对外投资考察法律政策等因素[15] - 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由经理签署文件,业务部门及子公司制定计划并执行,财务部门调配资金[15] 投资监督与审计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16] - 内部审计部门将重要对外投资审计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16] 投资处置 - 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8] - 处置对外投资需分析论证并经有权机构或人员审批[18] 其他事项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等公司应派出董事及管理人员[20] - 对外投资应履行审议程序并向董事会及/或股东会报告进展[23]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宏德股份(30116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1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等,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审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提建议[10] - 每年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0] - 督导内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5] - 提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16]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召开[1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6] 其他规定 - 公司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2]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需披露说明理由[13] - “以上”含本数[19]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1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宏德股份(3011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1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日起两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反馈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9]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东会相关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两日公告并说明[2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3:00至当日9:30间,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3:00[17] 股东会选举与投票 - 特定情形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4] - 股东会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5] - 法院判决或裁定公司应披露信息并配合执行[26]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处理并披露[26] 信息披露与规则说明 - 公司公告在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内容[28] - 规则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抵触按新规修订[28]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或不含本数说明[28]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8]
宏德股份(30116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有关联关系董事应回避表决[9]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担保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0] 担保管理与监督 - 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妥善保管,及时通报相关部门[15] - 财务部对被担保人建分户台账,关注财务及偿债能力,异常及时报告[15] - 财务部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定期核对,异常及时报告并公告[15]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1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情形及时披露[16] - 担保展期或主合同条款变更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 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首个工作日报告并处理[16] - 董事会定期核查担保行为,违规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17] - 违反担保制度相关人员追究责任[17] 子公司担保规定 - 控股子公司担保按规定披露或遵守本制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