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3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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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8 18:18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临时会议,召集人5日内召集主持[8] 会议要求 - 会议需全体独立董事出席,最多一人委托[9] - 一般现场召开,特殊经同意可用通讯等方式[9] 会议管理 - 记录需含届次等内容,出席董事签字确认[9][10]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董事及高管列席[10]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承担相关费用[10] - 出席董事有保密义务[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12]
宏德股份(30116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8]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18]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及时披露[12][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及时披露财务数据[9]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专项说明[10]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配合披露[15] - 公司变更名称等立即披露[20] - 重大事件、证券异常交易等及时披露[14][17][2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承担具体工作,定期开展培训[20][21]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25] 人员职责 - 董事等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22] - 董事、高管保证定期报告等按时披露[22]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秘书[2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22] - 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24]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29] - 各部门重大事件按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宏德股份(301163)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10-28 18:18
信息保密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2] - 董事长是保密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负责人[2] 内部人员范围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9] 信息披露规则 - 应在指定媒体按时限披露,其他媒体不得先披露[10] - 重大事件分阶段披露,难保密或泄露应立即披露[10] 内幕信息管理 - 拟实施重要事项记录知情人名单及时间并报备[10] 信息泄露处理 - 泄露应追责、报告交易所并公开披露[11] 外部信息提供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保密承诺函[12] 非正式公告审查 - 证券部审查,批准登记方可传达[13] 违规处理 - 内部人员违规可处分、索赔,犯罪移交司法[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不一致以其为准[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 公司与时间 - 公司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19] - 时间涉及二〇二五年十月[20]
宏德股份(301163)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2025-10-28 18:18
职工董事任职 - 董事会至少有一名职工董事[2] - 候选人由工会提名或职工自荐,经职代会过半数同意当选[7] - 需为在职职工,经民主选举,具备多项条件[4] 任期与罢免 - 任期每届不超三年,可连选连任[12] - 十分之一以上职工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可提罢免案[12] - 罢免须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14] 其他规定 - 劳动合同终止或被追责,任职资格自动终止[12] - 工会建选任与履职档案[16] - 制度经董事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生效[18]
宏德股份(30116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8:18
重大信息披露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披露[10]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披露[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事项[12] 需披露的其他情况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4][16] - 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等需披露进展事项[15][16] 信息报告与处理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第一时间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处理[18] 相关责任与制度 -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责任人会被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22] - 公司应建立内部保密制度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22][23]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准确报送信息,各部门应提供资料[21]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培训并答复征询[21]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本单位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21]
宏德股份(3011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多指标占比达10%以上或满足金额条件,由董事会审议[8][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1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一名董事委托与被委托限制[1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处理办法[20] - 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的处理方式[20]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5] - 决议违反规定董事责任[25] - 会议决议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6] - 决议公告内容及保密要求[28] 规则说明 - 规则未尽事宜执行依据[30] - 规则中数字表述含义[31] - 规则解释与生效修改规定[37][38]
宏德股份(30116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资金管理 - 制度规范公司资金管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4] 关联交易 - 公司不得用六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超权限提交股东会审议[7] 责任与监管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管[9] - 擅自批准关联方资金占用将被追责,非经营性占用造成影响处分责任人[11]
宏德股份(30116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8:18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过往任职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期间会议总数二分之一的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2]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2] - 不符合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未辞职的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董事会会议要求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4] - 上市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4]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5]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要求配合并记录,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1]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1]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 - 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津贴预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 -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等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1]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3]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
宏德股份(301163) -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2025-10-28 18:18
利润分配 -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分配不得超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5][7] 信息披露 - 投资者查阅公司章程等资料需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9]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等[9]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形致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或有传闻应及时披露[9] - 公司拟聘任或续聘董高人员,应披露人员关系及过往任职情况[1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5] 业绩说明会与调研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至少提前两日发通知[12]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3] 投资者交流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谨慎答复热点问题[15]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6] 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交易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总价较账面净值溢价达或超20%,需为中小投资者参会提供便利[1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为中小投资者参会提供便利[19]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22]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前次披露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3]
宏德股份(301163)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8:18
公司架构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及董事会秘书1名[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经理任期与权限 -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 - 董事会授予经理多项审批权限[10][11] 经理办公会 - 经理办公会由经理主持,可指定副经理代主持[20] - 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经理可随时召集[20] - 四种情形应立即召开经理办公会[22] 经理报告 - 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书面报告[21] - 报告内容含五项[22] - 董事会要求时,经理五日内报告工作[23]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