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301163)

搜索文档
宏德股份(301163)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8 18:23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27 日,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025 年 4 月 29 日 1 董事会 ...
宏德股份(301163)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8: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宏德股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 末净资产的 2%或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2000 万元; 重要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小于上一年度末净 资产的 2%,但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1%,或绝对金额 ...
宏德股份(301163) -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04-28 18:23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五、1 | 181,446,930.37 | 283,985,389.60 | | 结算备付金 | | | | | 拆出资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2 | 105,245,649.01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应收票据 | 五、3 | 12,867,919.41 | 16,608,620.95 | | 应收账款 | 五、4 | 133,915,076.36 | 140,334,176.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五、5 | 40,467,658.46 | 27,087,759.73 | | 预付款项 | 五、6 | 2,330,155.77 | 3,976,411.89 | | 应收保费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其他应收款 | 五、7 | 8,797,113.49 ...
宏德股份(301163)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8 18:23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赋予的职责,以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监事会 的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 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审核,规范了公司运作、完善和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有效的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利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监事会会议 6 次,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 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 序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 --- | --- | --- | | 号 | | | | | 1 | 第三届监事会 | 2024.1.19 |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 | | 第五次会议 | ...
宏德股份(301163) -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28 18: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 ...
宏德股份(30116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8:23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剑民、李泽广、 吴国庆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刘剑民、李泽广、吴国庆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5年4月29日 ...
宏德股份(301163)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8 18:23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公司 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 2024 年,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环境以及激烈的风电产业竞争局面,公司持 续聚焦主业,适度调整营销方向和产品结构,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保证了 生产经营的稳定。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171.25 万元,同比下降 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4.57 万元,同比下降 56.23%;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03.52 万元,同比下降 57.7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42,002.40 万元,较年初增长 6.57%,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11,217. ...
宏德股份(301163) -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5-04-16 17:50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 002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7,572,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3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1,2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1, ...
宏德股份(301163)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4-16 17:5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1,2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1,6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