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3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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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
宏德股份(301163) -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 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 司 ...
宏德股份(30116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 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经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分支机构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 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 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 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 ...
宏德股份(30116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8:18
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 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和《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 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
宏德股份(301163)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18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 选举,并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
宏德股份(301163)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18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如公司董事长当选战略委员会委员,则主任委员 由董事长担任。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 ...
宏德股份(30116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8 18:18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审计委员会对财务 报告的编制、审核等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作用,以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工作 中的监督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审计费用的合理性进行讨论,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 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包括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的时间安排,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第五条 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 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第六条 ...
宏德股份(30116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8 18:14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为落实新《公司法》要求,推动公司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等 有关规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 |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 |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 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 | 下简称" ...
宏德股份(301163) - 关于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2025-10-28 18:14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李荣女士通过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14.46万股,李荣女士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 李荣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 财务负责人李荣女士的辞职申请,李荣女士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及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李荣女士的董事、财务负责人职务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6 月 8 日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宏德股份(30116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0-28 18:1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 议,同意选举李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 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荣女士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 不变。李荣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 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