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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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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书面申请[1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2]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相关文件[17]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2] 财务审计与审核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15]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5]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其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16] 业绩预告与修正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50]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53] 交易与担保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审议后披露[44]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9] - 公司新增借款等多项事项超过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应及时报告并披露[64] 股份变动披露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应及时通知公司并公告[68]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达已发行股份5%以上,每增减1%需委托公司两日内公告[69]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按规定履行审议、报告和公告义务[72] - 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等,需及时报告并披露相关事项及终止上市风险[7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过编制、送达董事审阅等程序[89] - 临时报告披露需信息报告、会议审议等程序[89]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91]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15]
联特科技(30120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8
子公司设立 - 设立形式包括全资、控股超50%、持股低于50%但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将更换[5] 决议送达 -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决议送达母公司董事会秘书[8] 财报提交 - 子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财报及经营总结[8]
联特科技(3012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8
需报告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重大交易部分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当日报告[10] - “财务资助”或“提供担保”交易无论金额大小事前申报[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及时报告[14] - 诉讼和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报告[1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报告[17] - 董事长等或1/3以上监事辞职或变动报告[17] - 预计年度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报告[19] - 发生重大亏损单次损失100万元或以上报告[21] - 重大债务等金额达100万或以上关注[22] - 可能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超100万关注[2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处置超30%关注[22]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告知公司[28]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告知公司[28]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报告核查[25] - 公司董事等买卖本公司股票变动当日收盘后报告[26]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当日报告[42]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人[39] - 5%以上股份股东等是内部信息告知第一责任人[39]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处理[34] - 信息报告义务人及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6] - 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交易[37]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有不报告等情形[44] - 未按规定履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4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8]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49]
联特科技(301205)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08-26 21:46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 报告发布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1]
联特科技(301205)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21:4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974.4万股,均为普通股[6] 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2]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章程修订后,股东可起诉对象调整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5] - 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总经理[5] - 公司发行的股票表述为面额股[5]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中,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6] - 公司因部分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7] -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6个月内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不超新增股份总额的50%[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请求监事会等向法院诉讼,特殊情况可自己名义诉讼[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自己名义向法院诉讼[9]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18]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20]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1]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2] 会议相关 - 公司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3][1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3][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审计委员会同意[13][14]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3][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出通知,变更提案需征得相关股东同意[14] - 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4] 公司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7名[23] - 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100][26]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8] 其他 - 拟对27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其中1 - 10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6][37] - 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7] - 《公司章程》全文有关“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35]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35] - 制定、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37]
联特科技(301205)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8-26 21:46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45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1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 ...
联特科技(301205)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6 21:46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802万股,发行价40.37元/股,募资总额72746.74万元,净额65756.25万元[2] - 超募资金5784.96万元用于建设创新中心项目,已基本使用完毕[13] 募集资金投入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5678.10万元,含置换先期投入8587.90万元和直接投入47090.20万元[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74.39万元[21] 项目投资进度 - 高速光模块及通信光5G模块建设项目投资进度81.14%[21] - 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80.79%[2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00%[21] - 创新中心项目投资进度100.14%[21] 资金处理 - 2024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联特实施[8] - 2022年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8786.46万元[9] - 2024年将节余募集资金6613.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12] - 2024年现金管理额度从8000万元增至13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全部到期赎回[14][15]
联特科技(301205) -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5-08-26 21:46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同 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操 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大,且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 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金融衍 生品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并防范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对公司主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管理水平。 2、业务品种 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包括外汇远 ...
联特科技(301205) -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8-26 21:46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背景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受 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及国际金融市场走势不断变化,公 司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外汇、利率风险日益增加。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更好 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 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择机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 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鉴于国际金融环境、汇率及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所持有的外币将面临 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将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 务主要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并,防范 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对公司主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管理水平。 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采 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风险相对可控,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 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 ...
联特科技(301205)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21:46
上市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 | 上市公司 | 年期 2025 初占用资 | 2025 年 1-6 月 占用累计发生 | 2025年 1-6 月占用资 | 年 2025 1-6 月偿还累计 | 年 月 2025 6 日占用资 | 占用形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 | | | 核算的会计科目 | | 金额(不含利 | 金的利息 | | 30 | 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系 | | 金余额 | | | 发生金额 | 金余额 | | | | | | | | | 息) | (如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 | 制人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 | | 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