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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1 第一章 总 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 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 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 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至少须 ...
联特科技(3012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联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独立董事每年为公司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 3 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 ...
联特科技(3012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 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 ...
联特科技(30120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 第三条 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7 月 8 日批复注册,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2 万股,于 2022 年 09 月 13 日在深交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inktel Technologi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19 号 邮政编码:4302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974.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
联特科技(3012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 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 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 ...
联特科技(30120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信息 披露重大差错问责管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由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差 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包括以下方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 ...
联特科技(30120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的 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 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 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一次选举的董事仅为一名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 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 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6 22: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 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公司将在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