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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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审计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3] - 会计年度结束后10日内,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确定审计时间安排[3]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意见[4]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4] - 出具初步意见后、正式意见前,安排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4] - 审计委员会对年度报表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4]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总结和续聘或改聘决议[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各方沟通[4] - 年报编制审议期间,委员保密且不得买卖股票[5]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5]
联特科技(3012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4] 经理人员职责 - 经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 - 总经理拟订职工工资等规章制度需事先听取职工代表意见[11] -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未指定则董事会指定[12] - 总经理应定期书面报告董事会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26] 会议相关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14]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公司办公会和临时会议决议效力相同,工作例会纪要可执行的也应执行[14] - 工作例会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并送达相关资料[22] - 总经理临时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可指派副总经理[20] 会议事务处理 - 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相关事务,纪要或决议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署下发并抄报董事长[14] - 参加、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21] 重大事项报告 - 遇重大事故等总经理等应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27] 绩效考核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29] - 总经理负责组织除董事会聘任外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29] 人员辞职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书面辞职,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34] 决议下发 - 公司办公会决议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由总经理签发[25] 经营决策 - 总经理依据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决定公司经营开支等事项[24] 细则修改 - 本细则修改由总经理组织,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32]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董事会秘书管理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6]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9] - 公司应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资料[9] -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秘书被解聘或辞职应及时报告[10] - 董事会秘书有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等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1]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1]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空缺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1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2] - 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告季度报告[16] - 每个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告半年度报告[1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公告经审计的年度报告[16] - 临时股东会决议形成后二个工作日内披露[16] - 重大事件发生后二个工作日内披露[1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订立合同或担保事项达到最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属重大事件[17] - 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属重大事件[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7] 其他 - 信息披露工作应符合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要求[16] - 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22]
联特科技(3012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投资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定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情况[10]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未达董事会决定标准的投资[13] - 股东会决定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13] - 股东会可临时授权董事会决策重大投资及处置事项[14] 投资分类及程序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15]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15] - 长期投资指投出一年内或超出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15] - 短期投资程序包括财务部编制资金流量表等[16] - 长期投资按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16] - 长期投资程序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初步评估等[16] 投资管理要求 - 对外投资需获授权批准文件并附经审批的预算方案[17] - 投资预算执行中可合理调整,需经有权机构批准[19] - 长期投资合同需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投资完成应取得有效凭据[19] - 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长期投资,转让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0][21]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21] 监督与核算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核算[24] - 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25] - 子公司应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可委派财务负责人并进行审计[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或董事长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 每年至少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出变动建议[9]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细则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16]
联特科技(3012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保密负责人[2]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对外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3]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备案要求 - 涉及并购重组等内幕信息,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备案[8] - 公司发生特定情形,应在报送信息披露文件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11]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核实后报备[11]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核实并追究责任,两个工作日内报送交易所和证监会派出机构[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董事会可给予多种处分[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21]
联特科技(3012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制度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多项原则[4] 责任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6]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7] - 公司各部门指定信息主管负责信息收集和配合活动[8] 信息披露 - 公司可自愿披露规定以外信息,遵循公平、准确等原则[11] - 发布法规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2] 沟通安排 - 投资者关系工作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14]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创造条件[15]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5] -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16][18][20] 活动管理 - 公司应在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17]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时及时公告[19] - 公司可定期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确定可回答范围[18][19]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有条件可网上直播,提前发布公告[19] - 公司可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在活动上答复,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18][19] 其他规定 - 公司委托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时应注明受委托字样[20] - 公司可与投资者进行一对一沟通,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20] - 公司应建立完备档案管理制度[21] - 公司在定期报告前30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21]
联特科技(30120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芳)
2026-06-09 21:16
独立董事提名 - 方芳被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资格条件 - 方芳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8] - 方芳及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规定[22][23] - 方芳无相关违规受罚情形[28][31][34] - 方芳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时长合规[37][38] 承诺 - 方芳承诺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40]
联特科技(301205) - 关于制定和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6-06-09 21:16
公司治理 - 2026年6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H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1]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经股东会批准于H股上市日生效[1][2] - 制定或修订23项H股上市后配套治理制度,16项修订7项新增[5][6] - 第23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他自H股上市交易日生效[6] - 修订后的相关治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网[7]
联特科技(30120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洪荭)
2026-06-09 21: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洪荭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特定股东[20][21] - 被提名人最近十二个月无不适情形[26]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处分[32]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6]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8]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承担责任[38] - 若被提名人不符资格,提名人督促其辞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