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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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 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 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联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七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名,由董 事会任免。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所 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 ...
联特科技(301205)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融资和对 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 ...
联特科技(3012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注册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联特科技(301205)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 应当选择与本单位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符合套期会计处理要求和流 动性强的简单衍生产品。 第七条 审慎选择代理机构和交易对手,对从事境外衍生品业务,需对代理 机构或交易对手进行风险评估。 第八条 持仓规模应当与现货及资金实力相适应,企业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 过 12 个月或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不得盲目从事长期业务或展期。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业务的具体执行 和管理。该部门应配备专业的交易和风险管理人员,确保业务的专业性和风险的 可控性。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修订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相关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在境内或境外开展的所有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交易产品 或上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
联特科技(30120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记名投票表决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表决方式。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工作审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 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 ...
联特科技(3012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第三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会计 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等因素。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 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以及证劵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 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选聘工作 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声誉良好,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 记录;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规 ...
联特科技(30120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 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 员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联特科技(3012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8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联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 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