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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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拟开展不超2.2亿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汇率风险
新浪财经· 2025-08-26 22:56
业务背景与目的 - 公司海外业务占比较大 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 汇率波动会影响经营业绩 [2] -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降低或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防范金融市场波动对主业经营的不良影响 [2] - 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匹配 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5] 业务规模与授权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额度内可循环操作 [1] - 预计交易保证金或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 - 存续期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相关协议 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操作和管理 [2] 业务品种与交易对手 - 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 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 利率远期 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及组合产品 [2] - 交易对手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 资金来源与会计处理 -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的自有资金 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 - 公司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 套期会计》进行核算及披露 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4] 风险控制措施 - 明确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基于境外收付汇金额谨慎预测 使交割日期与外币收付款时间匹配 [3] - 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审慎选择交易对手 [3] - 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财务部门及时关注市场动态 [3] 审议情况与业务影响 - 业务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该业务事项无异议 [5] - 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保证经营业绩相对稳定 [5]
联特科技(3012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合理运用金融和 市场营销的原理,通过各种方式增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与交 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本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 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 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体 ...
联特科技(3012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投资决策标准 - 董事会决定投资标准涉及资产、营收、净利润等多方面占比及金额[10] - 股东会决定投资标准涉及资产、营收、净利润等多方面占比及金额[11][12] 投资类型与决策机构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投资[13]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6] 投资流程相关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分析研究并提建议[9] - 总经理办公室收集信息分析并提建议书[10] - 总经理为实施主要责任人,可组织小组建问责机制[6] - 财务部负责效益评估、筹资和出资手续[7] -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可调整须批准[14] - 长期投资合同需批准后签署,完成应取得证明[15] - 投资条件变化应提建议重新报批[16] - 重大项目可聘请专家论证[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投资[16]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转让长期投资[16]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合同[18] - 董事会跟踪资金进展及安全,异常回收[18] 财务核算与检查 - 财务部门完整记录核算,按项目设账簿[20] - 期末对短期投资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20] - 子公司每月报送财务报表[20]
联特科技(3012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人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二分之一以上 的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 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 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至少须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1 第一章 总 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 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
联特科技(3012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 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 ...
联特科技(3012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22: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联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独立董事每年为公司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 3 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