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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3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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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8:54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和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的 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 ...
华是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8:5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8]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9]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选聘标准与要求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人员任职期限 - 连续聘用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不得超过5年[14]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4] 文件资料保存 - 选聘、评审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制定流程及制度[20] - 审议文件、确定标准、监督过程[20] - 提出拟选聘建议,提交董事会与股东大会[20] - 监督评估审计工作,提交履职评估报告[20] 关注情形 - 对特定情形如两年连续或一年多次变更事务所等保持谨慎[21]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处罚或立案情况[21]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及成交价情况[21]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25] - 未尽事宜或不一致时以法律规定为准[24]
华是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8:5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薪酬决策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部分人员可提议临时会议[14]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审查[16]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华是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8:54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
华是科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8:54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 ...
华是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8:54
独立董事聘任 - 公司聘任独立董事2名[4]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也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11]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特定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8][19] 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知情权保障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阻碍可报告[2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披露或报告[28]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8] 津贴与风险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审议并年报披露[29]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9]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3]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股东[31]
华是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8:54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公司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相应人员从事 内部审计工作,且工作人员应不少于二人。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征求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后由董事会任免。 (二)提高公司经 ...
华是科技: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3-12-08 18:51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 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1)。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委派潘晶晶和吴婵彬作 为公司 2 ...
华是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8:51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 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 ...
华是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3-12-04 19:26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杭州中是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前期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持有公司股份 8,022,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7.0344%)的股东杭州中是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中是投资")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或者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2,333,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458%)。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是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