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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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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2024-06-12 21: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上市公司或公司)正 在筹划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装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过其他 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修 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14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23〕5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4-052 山东新巨 ...
新巨丰: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2024-06-12 21:26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 纷美包装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景丰控股及其一致 | | | --- | --- | | 潜在交易对方 行动人除外)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证券代码:301296.SZ 证券简称:新巨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
新巨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2024-06-03 20: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正在筹划通过 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 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 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丁丁 杨朴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系现金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上 ...
新巨丰: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与预案的差异情况说明表
2024-06-03 20:51
| 章节 | 主要差异说明 | | --- | --- | | 中介机构声明 | 新增章节 | | 释义 | 根据报告书(草案)新增或修改的内容相应更新并增加释义。 | | 重大事项提示 | 1、更新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 2、更新本次交易估值分析情况; | | | 3、更新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 | 4、更新本次重组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即补 | | | 充披露本次重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 | 重大风险提示 | 更新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标的资产业务经营相关风险、 | | | 其他风险。 | | 第一节 本次交 | 1、更新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 易概况 | 2、更新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本次交易性质; | | | 3、更新标的公司估值分析情况。 | | 第二节 上市公 | 1、补充披露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演变情况; | | 司基本情况 | 2、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 | 第三节 交易对 | 无更新 | | 方基本情况 | | | | 1、根据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及标的公司公告等补充披露标 | | ...
新巨丰:准则差异鉴证报告
2024-06-03 20:5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出册官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身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41K4 容力 | | 准则差异鉴证报告 | | | 1-3 | | --- | --- | --- | --- | --- | | 序号 2 | 差异情况表 | 内 | 容 | 页码 1-31 | RSM 容诚 准则差异鉴证报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100Z066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目: 录 the program 准则差异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100Z0666 号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 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纷美包装有限公司(Greatview Aseptic Packaging Company I_imited ) (以下简称"纷美包装")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主要会 ...
新巨丰: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4-06-03 20:5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 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 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 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 式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洲评估或估值机构)为本次交易编制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收购拟 了解纷美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分析报告》(东洲咨报字[2024]第 1110 号))。 4、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 估值机构分析对象与委托一致;估值机构在估值分析过程中采取了必要的程序,遵 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本次交易情况的估值 分析方法;估值分析结果客观、公正,具有公允性。 (以下无正文) 2、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估值机构对本次要约价格合理性分析所设定 ...
新巨丰: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收购拟了解纷美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分析报告
2024-06-03 20:51
特别提示:本报告仅供特定目的价值咨询。 未经评估机构书面许可不得传播、复制该文件任何内容。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收购拟 了解纷美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分析报告 东洲咨报字【2024】第 1110 号 共 1 册 第 1 册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 年 06 月 03 日 東洲資產評估 ORIENT APPRAISAL 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东洲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市延安西路889号太平洋企业中心19楼 | | (一)估值分析结果选取 | 61 | | --- | --- | --- | | | (二)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的公允性 | 62 | | | (三)报告结论有效期 | 62 | | | (四)有关报告结论的其他说明 | 62 | | 十四、 | 特别事项说明 | 63 | | | (一)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 63 | |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63 | | 十五、 | 估值分析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65 | | 十六、 | 估值分析报告解释权 | 65 | | 十七、 | 报告日 | ...
新巨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2024-06-03 20:5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或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全 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 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 约或者通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 ...
新巨丰: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24-06-03 20:51
证券代码:301296.SZ 证券简称:新巨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纷美包装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景丰控股及其一致 | | | --- | --- | | 潜在交易对方 行动人除外)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 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 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经办人员、北京市金杜律 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人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经办人员、上海东洲 资产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