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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的 交易行为,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海维科精 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相关关联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 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 方挪用资金等损害公司利益的问题。 公司监事至少应了解公司与关联方 ...
维科精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 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董事会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对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四条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 ...
维科精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6 19:11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章 程》及部分管理制度。 1.01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
维科精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1-16 19:11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 公司各部门其他对 ...
维科精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订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公 司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后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则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
维科精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保证独立董事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 ...
维科精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11-16 19:11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傅妙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始。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傅妙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 相关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傅妙妙女士的 简历详见附件。 傅妙妙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傅妙妙女士简历 傅妙妙,女,199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上海深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 控总监、熊猫乳品 ...
维科精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6 19:11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0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成长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 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通过口头或邮 ...
维科精密: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 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 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事务部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召开两次定 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 ...
维科精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七条 公司制订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