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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3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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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公司章程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 股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 董 事 25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8 | | 第三节 | | 董事会秘书 34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5 | | 第一节 | | 监 事 36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6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维科精密: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
维科精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3-11-16 19:11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 ...
维科精密: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年度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管理 与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司聘用合格的审计师,促使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 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不包括为本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及为 本公司附属子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各子公司年度审计师原 则上由本公司统一选聘,由子公司各自与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若子公司确 需自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选聘的审计师需报公司批准。 第四条 职责 5.1.2 审计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上述资料进行审议,提名拟选聘的会计师事 务所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
维科精密:内部审计制度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1 | | 第三章 | 内部审计职责 2 | | 第四章 | 内部审计权限 3 | | 第五章 | 内部审计程序 4 | | 第六章 | 奖惩 5 | | 第七章 | 附则 5 |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监督,切实保证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有效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 其之间组建的全资公司)和控股(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下属单位")。 第三条 公司的参股单位可参照本制度实施内部审计。 第四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经济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审计部门依 法独立监督和评价各下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 ...
维科精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023-11-16 19:11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3 年 ...
维科精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 事会有效履行职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 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
维科精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维科精密 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
维科精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维科精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1-16 19: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 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禁止性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限制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 1 转让: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