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3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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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20:43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报告[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及时报告[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应及时报告[15] - 诉讼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16]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8] 信息报告要求 - 公司发生的同类交易和关联交易应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报告标准[13][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应主动告知董事会并配合信息披露[2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26]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应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6] 信息发布与保密 - 除董事会秘书外,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29] - 公司相关部门草拟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资本运营部审核,禁止泄露未披露重大信息[29]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信息、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30] 责任与制度说明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32] - 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3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36]
上大股份(3015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08-25 20:43
公司治理规范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4] - 董事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3][4] - 高级管理人员参照董事要求履行职责[6] 董事行为准则 - 董事与公司交易需报告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6] - 董事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牟取个人利益[6] - 董事应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7][9] - 董事获悉特定情形应报告并督促信息披露[7][8] - 董事应关注董事会审议事项决策程序[11] - 1名董事1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代为出席不得超2名董事[12]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披露[13]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披露[13] 董事审议职责 - 审议为特定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财务资助时关注其他股东资助情况[18] - 董事审议定期报告应关注内容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1] - 董事对定期报告内容存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并说明原因[22] - 董事发现公司重大问题董事会未采取措施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3] - 董事会拟作涉嫌违规决议董事反对仍坚持作出时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3] - 董事不能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应声明并说明理由[23] - 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关注与公司状况匹配性[21]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公司内部制度制订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26] - 董事长不得超越职权,重大事项应审慎决策[27] - 董事长应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并及时告知执行情况[28]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不得擅自变更[31] - 公司内外部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形,高管应向董事会报告[3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创业板上市规则》职责,督促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制度[33]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应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33] 规范生效与修改 - 本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9]
上大股份(301522)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5 20:43
市值管理 -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遵循多原则[4][5][7] - 董事会领导,资本运营部执行,各部门支持[9] - 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开展工作[14][15][16][17][19][20][21] 人员职责 - 董事会制定目标、关注市场并采取措施[7][8] - 董事长督促决议执行,完善制度[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12] 制度规定 - 不得从事违规行为,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1][25][26]
上大股份(30152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20:43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设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和任免[7][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1]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1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1次[12]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及督促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11]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情况[13]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1次[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1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各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等进行检查评估[13] 资料保管与审查范围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6]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2] 审计流程 - 审计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审计前3日送达[28]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周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30] - 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15日内根据权限做出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30] 审计报告与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结论和建议等内容[31] - 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可向董事会提议给予表扬和奖励[35] - 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追究经济处罚[3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9]
上大股份(3015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20:43
担保对象要求 - 被担保方需与公司有2年以上业务往来且银行信誉等级不低于A级[10] - 被担保人需提供最近6个月内由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18] 担保额度及审议要求 - 为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1] - 多类超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14] 表决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有关联关系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对相关担保事项,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21] 担保监控与披露 - 财务部每季度末出具对外担保监控情况表并报送资本运营部[2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责任部门和人员应告知资本运营部以便披露[29]
上大股份(30152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5 20:43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1][22] 舆情工作组织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任组长,成员含高管及部门负责人[6]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资本运营部,涵盖各类互联网信息载体[7][8]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9][10]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资本运营部灵活处置[14] - 重大舆情时,组长召集会议决策,资本运营部监控[15] 保密与责任 - 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致损,公司将处分或追责[18]
上大股份(301522)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8-25 20:4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15] - 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对总经理负责[19]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经理级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30] - 经理级会议召开前2日、临时会议召开前1日需送达通知材料[31][34] 职责与考核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工作[36]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40] - 非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4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4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7]
上大股份(3015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0:4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比例不符规定时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9] 职责权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方案[11]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12] 会议要求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提前3日通知[1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6]
上大股份(3015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8-25 20:43
内幕信息界定 -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总资产 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 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 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 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档案报备 - 内幕信息公开后 5 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6]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相关知情人档案[17]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有重大调整需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9] 备忘录管理 - 存在筹划或进展中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8] - 内幕信息披露后 5 个交易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8] 档案保存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 10 年[14] 自查与披露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4]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处理后 2 个交易日内对外披露并报送[24] 其他规定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材料保存至少 10 年[21] - 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内幕信息[24] - “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9]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制度时间为 2025 年 8 月[30]
上大股份(3015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5 20:43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 8 月 0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