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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连科技(3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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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连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0 15:13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 -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 - 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
壹连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09 22:13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壹连科技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现金管理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 [1] 现金管理具体安排 - 进行现金管理的前提是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1] - 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需满足保本要求 [1] -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
壹连科技:非独立董事程青峰辞任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9 20:10
公司人事变动 - 壹连科技非独立董事程青峰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原因辞去董事会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1] - 程青峰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程青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9,404股,并通过深圳奔云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
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9 20:03
制度范围 - 制度适用公司及下属部门、分公司等[2] 披露规定 - 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履行审核程序[4][6] - 上市后增加需有充分证据[5] - 涉国家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6][10] 管理机制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组织协调[12] 登记要求 - 决定信息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十年[13] - 登记豁免方式等事项,涉商业秘密登记特殊事项[9][10] 报送与惩戒 - 定期报告后十日报送登记材料[13] - 违规未披露对相关人员惩戒[13]
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09 20:03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633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141.4580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9141.4580万股,均为A股[23]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田王星持股750万股,占比75%;田奔等三人分别持股100万、100万、50万股,占比10%、10%、5%[23]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9]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37][3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3] - 股东查、复制材料需提前15天书面说明目的[35]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3] - 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55][56] - 董事人数不足等三种情形需两个月内开临时股东会[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1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开临时会议[121]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特定自然人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2] - 担任独立董事需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含两名独立董事[131] 财务与分红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50]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0] - 不同发展阶段和投资计划下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154] 公司合并等 - 与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5]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76][177][178] 其他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5][16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4]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4]
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09 20:0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须提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委员资格 - 累计两次未披露利害关系自动失去委员资格[15] 工作相关 - 主要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2] - 日常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协调[5]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18]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9 20:03
董事会秘书任职 - 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4] - 首次上市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6] 不得担任情形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6] 职责代行与解聘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8]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依《公司法》等规定执行[16] - 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16]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9 20:0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权益[2] 管理工作原则 - 遵循充分、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4][5] 工作目的与对象 - 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6]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7] 沟通内容与负责人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9] - 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11] 工作主要职责 - 有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职责[12][13] 从业人员要求 - 应具备熟悉公司情况等素质技能[13] 工作合规要求 -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规[18] 时间限制 - 避免在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调研采访[19] 档案保存 - 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0] 业绩说明会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27] 说明会要求 - 会前及期间开通提问渠道征集问题[27] 参与人员 - 董事长等参与投资者说明会[27] 接受调研要求 - 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9] 互动易平台处理 - 指派人员处理信息并答复提问[34] 平台信息发布 - 重要问题及答复显著刊载,信息谨慎客观[3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7][38]
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9 20:0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 - 5%由董事会批准[1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批准[18] 担保表决规定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2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交易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2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应及时披露[24] 特殊交易说明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需说明情况[27] 子公司交易规定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33] 交易执行原则 - 关联交易未获批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公司有权终止[19] 审议披露流程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披露[21] - 与关联人日常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6]
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9 20:03
董事及高管任期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3]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3]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 [9]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忠实义务期限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期限为两年[8]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