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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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规小助手——工资薪金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5 17:29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范围 - 工资薪金包括企业支付给任职或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劳动报酬,涵盖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及其他相关支出 [4] - 合理工资薪金需依据企业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实际发放,且需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调整有序、履行个税代扣义务等原则 [6][14] 工资薪金总额计算 - 工资薪金总额指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职工福利费、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9] - 国有性质企业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限定数额,超额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9] 福利性补贴处理 - 固定与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视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10] - 不符合条件的福利性补贴需按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 [11] 劳务派遣用工支出 -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属于劳务费支出,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需区分为工资薪金或职工福利费支出 [13] - 工资薪金部分可计入工资总额基数用于其他费用扣除计算 [13] 股权激励税务处理 - 立即行权的股权激励差额可计入当年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18] - 需等待期的股权激励,等待期内会计确认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实际行权时差额可计入工资薪金支出 [18] - 行权公允价格以实际行权日股票收盘价确定 [19] 汇算清缴申报要求 - 已预提未发放的工资薪金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的可在汇缴年度扣除 [16] - 无论是否涉及纳税调整,工资薪金支出均需填报《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21][22]
漫·话税丨大额受票的“雷区”别乱踩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5 17:29
虚开发票风险 - 通过网上小广告代开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 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抵扣后需转出并补缴税款 [5] - 虚开发票行为将导致企业面临滞纳金和罚款处罚 已有案例显示企业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5] - 虚开发票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存在税务合规隐患 [6][7] 税务合规提醒 - 企业应警惕非官方渠道的代开发票服务 避免采用违法手段获取进项发票 [5][10] - 税务部门已通过漫画形式开展多维度税法宣传 涵盖个人所得税汇算 企业所得税清缴等专题 [11] 税务宣传渠道 - 江苏省税务局通过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发布官方政策解读 提供权威办税指引 [10] - 非官方学习平台仅作为参考资料 不具实际办税效力 需以税务机关发布信息为准 [10] 注:文档中未涉及行业数据 公司财务指标等量化信息 故未作相关提取 [1][9][11]
涉税名词一起学 | 税前扣除系列(7) 何时取得的凭证能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7 17:37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时间要求 -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次年5月31日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3] - 举例说明:2024年12月发生的5万元服务费支出,若在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合规发票,可全额税前扣除 [3]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第六条明确规定汇算清缴截止前需取得扣除凭证 [5][9] 相关学习资源 - 税前扣除系列知识包含不同增值税项目扣除凭证要求、内外部凭证区别、成本费用区分等专题 [5]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规小助手——政策性搬迁篇案例分析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5 23:38
政策性搬迁所得税处理要点 政策文件与定义 - 政策性搬迁依据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4] - 政策性搬迁需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求,如国防、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改造等[4][5] 搬迁收入与支出 - 搬迁收入包括外部补偿收入及资产处置收入,但存货处置收入按正常经营收入处理[6] - 搬迁支出涵盖搬迁费用(职工安置、停工工资、资产搬迁安装等)和资产处置支出(资产净值、报废损失等)[6][7] 搬迁资产税务处理 - 简单安装资产按原净值继续折旧[9] - 需大修理资产以净值加修理支出为新计税成本,按剩余年限折旧[10] - 土地置换以被征用土地净值加换入土地费用为计税成本[11] - 新购置资产按常规税务规定处理[12] 搬迁完成与税务清算 - 搬迁完成年度为5年内完成或满5年的年度[16][18] - 完成标准包括搬迁规划完成且当年收入达搬迁前50%以上[19] - 搬迁所得(收入减支出)计入完成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4] - 搬迁损失可选一次性或分3年扣除[17] 备案与申报 - 企业需在搬迁开始次年5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搬迁依据及规划[23] - 备案资料包括政府文件、补偿协议、资产处置计划等[24] - 搬迁期间收支暂不计税,完成年度汇总清算并填报《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27][29] 案例应用 - A公司2023年收到3000万元补偿款,2024年完成搬迁,会计处理涉及专项应付款转递延收益,税务申报调整递延收入300万元[25][27] - 2024年搬迁清算时,搬迁所得2700万元(收入3000万减支出300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0]
一问一答 |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热点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1 08:46
根据提供的文档内容,未涉及具体的行业或公司研究分析,主要内容为税务政策问答的目录列表及公众号运营信息。以下是可提取的要点: 税务政策问答系列 - 系列文章涵盖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3]、小型微利企业优惠[7]、出口货物征税[7]、佣金支出扣除[7]等62期专题问答 - 政策范围涉及增值税抵扣[7]、跨境电商退税[7]、纳税信用管理[7]、消费税[7]等跨领域税务实务 - 每期采用"一问一答"形式解读热点问题,例如第62期聚焦资源回收行业开票新政[3] 公众号运营信息 - 内容由济南市税务局及天桥区税务局联合编发[4] - 非官方学习平台声明:文章仅作学习参考用途[5][6] - 历史合辑包含第1-50期完整内容[7] 注:原文未提供具体行业数据、公司案例或财务指标,故无法输出投资分析相关要点。
12366热点丨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3 22:23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规定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4] - 原按月预缴的企业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在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后调整为按季度预缴,调整后当年度内不可变更 [4] - 上述规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6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可在7月预缴申报第2季度(或6月)企业所得税时,自主选择就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7] - 若7月未享受,10月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可补享优惠 [7] - 10月预缴申报第3季度(或9月)时,企业可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7] - 享受方式为"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留存备查",需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并留存资料 [10] - 政策依据为2023年第11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施行 [7][1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处理 - 企业应于年度终了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并完成汇算清缴 [12] - 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额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税务机关不得抵缴下一年度税款 [12] - 处理依据为《企业所得税法》及2021年第34号公告,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12]
图说丨为您准备了一份企业所得税汇算小贴士,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1 23:17
根据提供的文档内容,未发现涉及具体公司或行业分析的核心观点及数据,文档主要由平台声明和税务机构供稿信息构成,无实质性行业研究内容可提取 [3][5]
一问一答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8 08:41
税收优惠政策专题 -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政策支持 [48]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适用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7]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享受专项优惠 [40] -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实施 [39] -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享受税费优惠 [37] - 科技创新企业获得税惠支持 [36] - 绿色低碳行业适用专项税惠政策 [35] - 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可享税惠 [23] - 技术转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9] - 残疾人就业创业税惠政策实施 [17] -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享受税收优惠 [15] - 医疗服务机构获得税收政策支持 [13] - 新能源汽车行业享受专项税收优惠 [10] - 农产品流通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明确 [9] - 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享受税收优惠 [6] 个人所得税专题 -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解答 [45]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 [22] -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政策延续 [24] - 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近期实施 [5] - 教育工作者享受个税专项优惠 [4]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政策问答 [3] - 居民换购住房个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1] 增值税专题 -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事项明确 [42] - 购进农产品增值税政策解读 [33] - 增值税纳税申报调整事项说明 [32] - 小规模纳税人涉税热点问题汇总 [7] - 出口退(免)税政策热点解答 [11] 财产行为税专题 -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43][12] -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解读 [34] - 房产税热点问题解答 [28] - 城镇土地使用税热点问题说明 [26] - 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优惠政策 [8] - 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实施 [2] 其他专项政策 -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27] - 固定资产折旧税惠政策明确 [21] - 社区家庭服务业税惠热点解答 [41] -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申报指南 [31][16]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规小助手——资产损失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7 08:51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汇算清缴进行中,为进一步帮助纳税人准确把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要点,我们梳理了相关政策,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资产损失"包括哪些? 资产损失 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 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二、资产损失的扣除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资产损失分为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 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应当 在其 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 的年度申报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 ,是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应当在该项资产 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 的年度申报扣 除。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 收回部分 应当作为收入 计入收回当期 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 ...
图知企税|一图了解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1 18:39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开始,宁波税务推出系列图解帮助企业完成申报 [3] - 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该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4] - 享受主体需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4][5] 从业人数与资产总额计算 - 从业人数包括企业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需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 [5] -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5] - 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的企业,按实际经营期计算相关指标 [5] 申报与享受流程 - 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政策,需准确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信息 [5] - 信息系统将智能预填优惠项目并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5] - 预缴时按当期累计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条件,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的需补缴税款 [7] 报表变化与注意事项 - 取消A107040表,减免所得税额需在主表(A100000)第31行填报 [6] - 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需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6] - 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享受优惠政策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