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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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两编草案五大看点
新华网· 2025-10-31 10:02
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5编,其中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于10月24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总则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3编草案已于今年9月再次提请审议 [1] 大气污染防治修订 - 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规定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型货车大气污染防治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管 [1] - 草案将“有机溶剂”表述拓展为“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和产品”,扩大监管范围,并规定建立健全产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标识制度 [2] - 草案加强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发动机等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因移动源已成为大气污染物排放重要来源 [2] 水污染防治细化 - 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增加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相关规定,并加强进入内河船舶的水污染防治 [3] - 草案针对地下水污染规定开展状况调查评价、划定污染防治重点区,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管理要求 [3] - 草案对内河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排放提出更高标准,强化港口和船舶修造厂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 [3]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 - 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予以加强,涉及财政资金保障、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置等规定 [4] - 修改完善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条款是草案修改重点之一,旨在应对面源污染在整体污染中占比上升的结构性变化 [5] 法律责任优化 -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审稿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优化调整罚款相关规定 [6][7] - 草案通过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避免环境执法中出现“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 [7] 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 草案二审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严管机动车船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规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法律责任,加大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8] - 对弄虚作假设定更多法律责任,旨在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威慑,保障数据真实防范环境风险 [8]
新华视点丨生态环境法典2编草案五大看点
新华网· 2025-10-25 14:08
立法进程与结构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5编,其中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于10月24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 - 总则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3编草案已于今年9月再次提请审议,此次为剩余2编草案的第二次审议 [1] 大气污染防治修订 - 草案二审稿规定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型货车大气污染防治,并加强船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管 [3] - 将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有机溶剂"的表述拓展为"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以扩大监管范围 [3] - 规定建立健全产品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标识制度,通过市场选择倒逼企业技术升级 [3] - 加强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发动机等移动源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 [4] 水污染防治细化 - 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的相关规定,并加强进入内河船舶的水污染防治 [6] - 针对地下水污染,规定了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等内容,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等管理要求 [6] - 对内河船舶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排放提出更高标准,强化港口和船舶修造厂的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 [6] 农业面源污染加强 - 草案二审稿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予以加强,涉及财政资金保障、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置等规定 [8] - 修改完善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条款,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制度设计,以应对面源污染在整体污染中占比上升的结构性变化 [8] 法律责任与处罚优化 -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审稿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优化调整罚款相关规定 [11] - 通过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避免环境执法中出现"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 [11] 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 草案二审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严管机动车船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规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3] - 加大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在有关活动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13]
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将二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每经:拟对部分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作进一步完善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3 16:06
立法进程 - 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将于10月24日至2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二审 [6] - 该修正草案已于2025年9月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完成初次审议 [6] 修正草案主要修改方向 - 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 [6] - 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框架性规定 [6] -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进一步做好与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 [6] - 进一步完善相关处罚规定 [6] 人工智能相关修订内容 - 拟增加规定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 [7] - 拟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并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 [7] - 拟加强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并创新加强人工智能安全监管 [7]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 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08人次提出的162条意见 [6] - 湖南长沙、新疆库车、西南政法大学等11个立法联系点积极反馈意见 [6] - 社会公众和立法联系点主要就加强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处罚规定、加强法律衔接等提出意见建议 [6]
条款最多,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
新京报· 2025-10-23 13:49
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对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1] - 污染防治编是生态环境法典中条款最多的一编 [1] - 法典编纂整合了现行各单行法的相关规定,旨在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系统性制度供给 [4] 污染防治编草案主要修改内容 - 充实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增加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的内容 [2] - 加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2] - 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标准 [2] - 加强重型货车大气污染防治和机动车船等排放检验造假的监管,明确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要求 [2] - 增加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内容,进一步加强进入内河船舶的水污染防治 [2] - 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标准,强化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2] - 明确取得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的条件,完善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制度 [2]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主要修改内容 - 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做好相类似违法行为之间法律责任的平衡 [3] - 针对地下水保护、油烟污染、光污染等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责任 [3] - 适当充实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法律责任 [3] - 将第一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通则"、第二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分则",将第二章第一节拆分为三节 [3] 污染防治编体例结构与覆盖范围 - 污染防治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结构上分为九个分编 [4] - 体例结构首先考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4] - 其次涵盖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源的治理 [4] - 然后对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等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规定 [4] - 构建了覆盖传统污染类型与新型环境污染问题的制度体系,突出了推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特征 [4] 法律责任平衡与行政处罚完善 - 对草案进行修改以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 [5] - 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 [5] - 将行政处罚五年追责期限的适用情形明确为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5] - 区分不同违法主体、违法情形,调整计罚标准,将有关污染物排放口、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生态环境事故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予以统一 [5] -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监测等法律责任,使企业事业单位有关监测的法律责任大体平衡 [6] - 参照危险废物有关违法的罚款数额,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罚款数额进行调整 [6]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一财:生态环境法典要落实过罚相当
第一财经· 2025-10-23 11:33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进展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于2024年10月24日至2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1] - 法典草案于2025年4月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 [1] - 二次审议稿主要修改包括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平衡类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根据总则编和污染防治编修改进行动态调整等六个方面 [1] 法律责任编修改内容 - 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 [5] - 明确将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责期限定为五年 [5] - 对部分条文中的行政处罚规定区分不同违法主体和违法情形,调整计罚标准 [5] - 统一有关污染物排放口、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生态环境事故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5] -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规定开展监测的法律责任,平衡企业事业单位有关监测的法律责任 [5] - 参照危险废物相关违法的罚款数额,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罚款数额进行调整 [5] 法典体例结构调整 - 将第一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通则" [1] - 将第二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分则" [1] - 将第二章第一节"一般规定"拆分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排污许可和排污口"、"其他规定"三节 [1] 过罚相当原则落实 - 修改旨在避免污染防治领域因各单行法制定时间不同导致的罚款金额规定区别较大问题 [4] - 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 [4] - 针对地下水保护、油烟污染、光污染等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责任 [1]
生态环境法典不是简单的“合订本”
人民日报· 2025-10-08 15:08
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进行审议 [1] -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其草案共分五编并于今年4月首次提请审议后公开征求意见 [1] - 法典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 将污染防治等成熟制度条款纳入 对气候变化等新领域作原则性规定 [2] 生态环境法治实践与成效 - 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昆仑”“平安原野”等专项行动打击危害野生动物犯罪 [3] - 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7.4万件 [3] - 2024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1.9万件 [3]
筑牢法治基石,守护绿水青山(说道)
人民日报· 2025-09-29 06:28
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进行审议 [1] -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草案共分五编,于2025年4月首次提请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法典立法进程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1]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模式 - 法典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并非简单法律"合订本" [2] - 将污染防治等相对成熟、规则清晰的制度条款纳入法典 [2] - 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的领域,在法典中作出原则性规定 [2] - 模式既保证法典逻辑自洽,又为单行法调适复杂地域生态差异及后续法律完善留有空间 [2] 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成效 - 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昆仑""平安原野"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物犯罪 [3] - 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7.4万件 [3] - 2024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1.9万件 [3] - 各地通过体育赛事、社区活动、校园授课等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活动 [3]
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生态保护编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拟提请二审
央视新闻· 2025-09-05 15:32
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展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9月5日举行记者会,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生态保护编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拟提请本次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 [1] 总则编草案修改要点 - 完善立法目的、生态环境的定义等基本规定 [1] - 充实完善生态环保督察、司法保障的内容 [1] - 增加"三水统筹"的规定并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 - 完善相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1] 生态保护编草案修改要点 - 与现行法及正在制定或修改的法律草案做好衔接,进一步调整、简化、完善 [2] - 对城乡绿化提出健康、安全、宜居的要求 [2] -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内容并增加高原、西南岩溶地区、荒漠生态系统的针对性规定 [2] - 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规定并明确在自然保护区内可实行季节性差别管控措施 [2] 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修改要点 - 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一般规定 [3] - 增加鼓励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内容 [3] - 明确国家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3]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具有五方面亮点
中国新闻网· 2025-05-28 09:33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核心亮点 -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是中共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 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法典具有创新性 前瞻性等五方面亮点 [1] - 草案分为5编 包括总则编 污染防治编 生态保护编 绿色低碳发展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 共1188条 [1] - 生态环境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具有里程碑意义 [1] 法典草案具体内容 - 保持延续性 保留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大气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等现行法律核心内容 [1] - 回应现实性问题 赋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独立执法权 解决基层执法权责不清问题 [1] - 增强体系性 删除现行法律中重复 矛盾条款 提升法律制度系统性 [2] - 创新性体现 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 [2] - 前瞻性规定 在应对气候变化等新兴领域做出原则性 引领性规定 为后续制度建设奠定基础 [2] 立法进展 - 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 并于4月30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1] - 生态环境部将广泛吸纳意见 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2]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公布,金融法安排初次审议
第一财经· 2025-05-14 17:10
立法工作总体安排 - 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继续审议法律案14件,初次审议法律案23件 [1][2][3] 继续审议的法律案 - 继续审议的14件法律案涵盖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稳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等,其中民营经济促进法已通过并将自5月20日起施行 [2] - 涉及行业包括金融、海洋运输(海商法修改)、能源(原子能法)、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及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 [2] 初次审议的法律案 - 初次审议的23件法律案包括生态环境法典、金融法、企业破产法(修改)以及多部行业法律修改,如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 [3] -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第二部法典备受关注,草案共5编1188条,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等内容 [3] - 金融法制定被提及,旨在为金融活动提供基础法律框架,解决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空白和监管盲区问题 [4] - 法律修改涉及多个行业,包括航空(民用航空法修改)、农业(农业法修改)、食品(食品安全法修改)和互联网(网络安全法修改)等 [3] 预备审议项目 - 预备审议项目包括制定国有资产法、电信法、消费税法等,并计划修改商业银行法、商标法、政府采购法等行业相关法律 [4] - 财政税收制度、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等领域的立法项目将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视情安排审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