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搜索文档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上海证券报· 2025-07-05 04: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于6月24日披露公告 [1] -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于2025年6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7月1日完成披露 [2] - 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10天(2025年6月24日至7月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激励计划要求,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6][7] 委托理财事项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两款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94天)及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3,500万元/27天) [9] - 2025年3月28日购买的工商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及收益合计50,151,37151元 [10][11] - 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2025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310亿元)的2742%,决策程序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 [15][17] - 理财产品选择标准为低风险保本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通过财务部监控及独立董事审计确保风险可控 [13][15]
水晶光电: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公司基本情况 -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日,注册资本1,390,632,221元,法定代表人为林敏,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 [4] - 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水晶光电",股票代码002273 [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光学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汽车零配件设计制造销售,智能车载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等 [4]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1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授予5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9] - 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8]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4] - 激励对象需自筹资金购买限制性股票,公司不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18]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条件,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 - 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19] - 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9] 信息披露 - 公司已就激励计划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 [17]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14]
水晶光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1][2] - 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9,063.2221万股的0.04%,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2] - 激励对象仅1人,为公司现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夏云,未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关联方[3][14] 授予与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7元/股,定价依据为草案公布前1个或6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50%的较高者[19]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间隔期不少于12个月[3][17][18] - 各期解除限售需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可选择营业收入增长率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三期目标分别为39%/61%、44%/82%、56%/103%[21][22] 业绩考核与会计处理 -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选用营业收入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反映主营业务经营质量与市场成长性[22][23] - 个人层面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合格者可100%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21] - 预计总激励成本496万元,2025-2028年分期摊销,2025年预计摊销248万元[27] 管理与调整机制 - 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薪酬委员会/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10][11] -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时,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将按既定公式调整[24][25] -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回购价格随派息等事项动态调整[34][35][36] 实施程序 - 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逾期未完成需披露原因并终止[16][30] - 解除限售需董事会确认条件成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并通过交易所办理登记结算[31][32]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需返还因信息披露瑕疵获得的全部利益[6][12]
新 希 望: 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 公司分三批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未达条件的股票,合计2,337.22万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52% [1][3] - 首次回购涉及55名激励对象463.2万股,因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 [1] - 第二次回购涉及13名离职激励对象的51万股 [2] - 第三次回购包含三部分: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注销488名激励对象的194.57万股;因个人考核未达标注销220.35万股;因终止激励计划注销496名激励对象的1,193.2万股,合计1,823.02万股 [3][12]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流程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向199名激励对象授予3,327.5万股,授予价7.98元/股,预留部分向377名对象授予809.5万股 [7][9] -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3年8月8日解禁1,001万股,涉及190名激励对象 [10] - 2024年12月解禁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778.28万股,涉及488名激励对象 [12] 股本结构变化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从45.26亿股减少至45.03亿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清零,高管锁定股保持357.08万股不变 [16][17] - 回购资金总额1.87亿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回购单价均为授予价7.98元/股 [15] 激励计划终止原因 - 因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继续实施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激励计划中未解禁部分 [12]
显盈科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5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总量89.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2% [17]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29人,其中外籍员工MAO DAN YUN因技术贡献被纳入 [11][12] - 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无预留权益,单个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份不超过总股本1% [17] 激励对象分配详情 - 董事及高管每人获授6.5万股(占授予总量7.3%),包括财务总监陈英滟、董事宋煜等4人 [17] - 其余25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共获授63.04万股(占授予总量70.8%) [17] - 激励对象排除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方 [11] 法律合规性审查 - 公司已满足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条件,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7]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包含有效期、授予价格、归属条件等必备条款 [19][20] - 关联董事宋煜在董事会表决时已回避,程序符合规定 [28] 实施程序进展 - 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21] - 后续需履行10天激励对象公示、股东大会审议(需非关联股东2/3表决通过)等程序 [22]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 [26] 激励计划目标 -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核心人才,实现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绑定 [8] - 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7]
显盈科技: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89.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当前总股本的0.92% [3][13]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外籍员工,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关联方 [4][12] - 授予价格为15.67元/股,依据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价均价的50%确定 [19] 激励计划结构与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50% [16] - 归属条件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20][22] -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2025-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和20%,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和60% [21] 行业背景与考核合理性 - 行业受经济环境影响显著,2023-2024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海能实业、佳禾智能净利润均大幅下滑 [24] - 公司2024年剔除子公司影响后净利润为1,222.14万元,设定业绩目标综合考虑历史表现与激励效应 [26] - 考核指标聚焦研发创新与市场拓展,旨在提升3C周边产品ODM业务竞争力 [28] 财务影响与调整机制 - 预计股份支付总费用1,435.44万元,2025-2027年分别摊销717.72万元、574.18万元和143.54万元 [34] - 授予数量及价格可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调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30][31]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等情形时,计划终止且未归属股票作废 [35] - 激励对象离职或丧失劳动能力时,未归属股票一般作废,退休或死亡情形可部分保留权益 [36][37]
银禧科技: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激励计划概述 - 广东银禧科技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5] - 计划拟授予97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2.02%,其中首次授予790万股(占比1.65%),预留180万股(占比0.38%)[5]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 [4][18] 时间安排与授予条件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限售期自授予登记日起算,首次解除限售间隔不少于12个月 [6][8] - 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4.23元,为前1个交易日均价50.17%及前120个交易日均价53.40%的较高者 [10] - 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合规经营(无财务报告否定意见、36个月内合规分红等)及激励对象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0][11] 业绩考核指标 - 解除限售条件设置公司层面净利润增长率考核:2025年首次授予部分需较2024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94%,2025-2026年累计增长不低于337% [13] - 预留部分若2025年授予则考核2026年增长143%,2026-2027年累计增长405% [13] - 个人层面考核分三档(优良100%、合格60%、不合格0%),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14] 公司背景与激励目标 -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营高分子新材料,布局改性塑料、3D打印材料等新兴领域,生产基地覆盖东莞、苏州、越南等地 [15] - 激励计划旨在绑定核心团队利益,推动战略目标实现,考核指标侧重净利润以反映经营能力 [15] - 当前公司股权激励总量未超股本10%,除董事长谭文钊外,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1% [19] 财务与合规性说明 - 股份支付成本将按会计准则分摊至各期,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0][21]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1]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计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7]
可立克: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于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公告 [2] - 自查范围覆盖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6月18日)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股票交易行为 [3]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书面查询结果作为核查依据 [3] 股票交易核查结果 - 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生公司股票交易行为 [3] - 105名激励对象存在股票交易记录,但均声明交易基于个人独立判断,与内幕信息无关 [4] - 交易行为未涉及通过董事、监事、高管或其他内幕知情人获取未公开信息 [4] 合规性结论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4]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或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信息泄露 [4] 备查文件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作为核查依据 [4]
众辰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召开,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 -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以加速推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表决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 - 因2025年7月11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调整授予价格 [2] - 调整后授予价格为20.55元/股,涉及40.65万股限制性股票 [3] 激励对象资格审核 - 监事会确认9名激励对象均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情形,包括未被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2][3] - 激励对象包含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均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符合激励资格 [3] 限制性股票授予决议 - 以2025年7月4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40.65万股限制性股票 [3] -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 [3]
众辰科技: 关于向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5年7月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40.65万股,授予价格为20.55元/股 [1] - 激励对象为9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7% [6][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3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 [4][5] 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1][2]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授予情形 [2][3] -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且不包含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亲属 [7][8] 财务影响 - 股份支付费用将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分期摊销,2025-2028年预计总费用未披露具体数值但影响净利润程度有限 [8][9] - 激励计划可能通过提升经营效率正向影响业绩,抵消费用增加的影响 [9] 法律意见 - 律师事务所认为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规定,已履行必要程序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