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icon
搜索文档
琏升科技: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0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进展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 涉及40名激励对象 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043,6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5% [1] - 本次解除限售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执行 公司将另行公告 [1]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审议通过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 [1] - 历次审议程序包括2024年6月12日董事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6月28日股东大会批准授权 2024年7月26日董事会通过首次授予方案 [1][2][3] 限制性股票授予详情 - 首次授予于2024年8月8日完成登记 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522.80万股 上市日为2024年8月12日 [4] - 预留授予分两次执行:2024年11月12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05.00万股 2025年7月29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16.00万股 [4][6] - 总股本因授予增加:从370,926,690股增至372,136,690股 [4][6]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层面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未出现违规利润分配或法律禁止情形 [7][8] - 激励对象均未出现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8] - 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考核目标值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8] - 40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良好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 [9] 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54人调整为51人 授予数量从574.10万股调整为522.80万股 [10] - 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130.70万股 实际授予121.00万股(105.00+16.00) 剩余9.70万股自动失效 [10][11] - 拟回购注销1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119,000股限制性股票 需股东大会审议 [11] 解除限售对象明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授290.00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116.00万股 占比40% [13]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获授220.90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88.36万股 占比40% [13] - 董事及高管解除限售部分需遵守持股25%上限及监管规定 [13] 监事会及法律意见 - 监事会确认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同意为40名激励对象办理2,043,600股解除限售 [14] -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获得必要批准 除解除限售期未届满外 其他条件均符合规定 [14]
欣旺达: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0
核心观点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69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707.9629万股限制性股票 归属价格为6.63元/股 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5日 [10][15][18] 激励计划概述 - 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1] - 初始授予规模为1,460.1258万股 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7841% 覆盖730名激励对象 [1][3] - 授予价格经历两次调整:因2023年权益分派从6.90元/股调整为6.78元/股 因2024年权益分派进一步调整为6.63元/股 [5][6][8] - 激励对象人数最终调整为726人 授予总量调整为1,415.9258万股 [5][16] 归属安排与考核机制 - 归属分两个期次 每期归属比例50%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 [2][10]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0亿元 2024-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180亿元 [2] - 个人绩效考核分A/B/C/D四档 A-C档归属比例100% D档为0 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 [3] - 2024年营业收入达标 具体数据未披露但满足考核条件 [12] 本次归属实施详情 - 实际归属690名激励对象 可归属数量707.9629万股 占已获授总量的50% [6][16] - 3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 共作废41.40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归属募集资金总额46,937,940.27元 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7][18] - 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 故总股本不变 仅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减少 [18] 合规性及程序履行 - 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激励对象公示流程 [3][4][5]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17][18]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归属条件成就及程序合规 [18][19]
韶能股份: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0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地点为公司18楼第Ⅰ会议室 [1] - 应到董事九名 实到董事九名 其中伍阳 徐巍 卢佳义以通讯方式参会 [1] - 会议由董事长胡启金主持 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激励对象名单由245人调整为240人 因5人自愿放弃认购资格 [1] - 总激励股数减去首次授予股数后的部分调整到预留部分 [1] - 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以2025年8月5日为授予日 向240名激励对象授予1474.36万股限制性股票 [2] - 授予价格为2.52元/股 符合深交所规则及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 - 关联董事胡启金 邱啟华 蓝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信息披露 - 详细内容于2025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 [2] - 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2][3]
源飞宠物: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7月24日至8月2日进行内部公示 公示期10天且未收到任何异议 [2] - 激励对象包含1名外籍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3] 激励对象资格审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身份证件 劳动合同及职务信息 [2]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条件 [2] - 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 [2] 激励对象合规性确认 - 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限制情形 [2] - 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全部条件 [3][4]
三晖电气: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核心事件 -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1][2]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7月25日至8月4日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公示时长不少于10日 [2] - 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口头或邮件方式向人力资源中心反馈意见 [2]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为智算(上海)高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4] - 排除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5] - 激励对象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3] 合规性审查 -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职务信息 [3] - 确认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包括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3]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 [3][5] 信息披露 - 相关公告于2025年7月25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 - 公告编号为2025-030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1]
同益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雪海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 电话 口头等方式发出 [1] - 会议于2025年8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1] -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雪海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决议 - 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6名 授予限制性股票111.38万股 授予日为2025年8月4日 [2] -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六种情形 [1] 合规性确认 - 监事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授予条件成就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1] -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2]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同益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由董事长邵羽南召集并主持 [1] - 会议通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口头等方式于召开当日紧急发出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1] - 应出席董事7名全部实际出席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决议 - 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授予议案 关联董事邵羽南、华青翠、吴书勇回避表决 [1] - 授予依据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且已获股东大会授权 [1] - 董事会确认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同意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 中介机构意见与文件 -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 - 本次授予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详细文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包括授予公告(编号2025-044)及相关法律与财务报告 [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回购注销原因 - 5名激励对象因正常退休不再具备资格 其持有的635,800股被回购注销 [2] - 172名激励对象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未达考核要求 其持有的17,638,170股被回购注销 [2] - 总回购注销数量达18,273,970股 占公司总股本0.28% [2][6] 回购价格结构 - 4名退休激励对象(覃辉/邓诗军/刘家祥/许甲清)按调整后授予价格1.99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 [3][7] - 退休激励对象彭吉银按预留限制性股票调整价格2.20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 [3][7] - 171名其他激励对象按调整后价格1.99元/股回购 [3][7] - 激励对象姜德政按预留限制性股票调整价格2.20元/股回购 [3][7] - 回购总金额为36,545,245.32元 [3][7] 决策程序与时间节点 - 2022年1月2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 - 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 [4] - 2025年4月25日发布债权人公告 45日内未收到清偿要求 [4] - 2025年8月1日完成回购注销登记 [4][8] 股本结构变化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从6,499,723,456股减少至6,481,449,486股 [9]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回购注销事项 [8] 计划完成状态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已授予股份全部处置完毕 [11] - 法律意见认为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1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回购注销原因 - 因19名激励对象存在异动情况(包括调任股东单位领导班子、主动辞职、调出至股东所属企业及退休等),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 -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184.80万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6,108,725,362股减少至6,106,877,362股 [1][3] 决策与程序履行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并于2025年6月26日经年度股东会批准 [2] - 依法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公告期内未收到债权人异议或清偿债务要求 [3] 注销实施安排 - 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B885152607)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请,预计于2025年8月7日完成注销 [5] - 注销后将办理注册资本减少的市场监管变更登记手续 [5] 股本结构影响 - 回购注销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 合规性说明 -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 [5] - 律师事务所认为事项已取得必要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5]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日报· 2025-08-05 06:37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7月26日至8月4日通过内部公示栏进行为期10日公示 [1]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反馈记录 [2] 激励对象资格审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激励对象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职务及任职文件等材料 [3]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4]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6] 激励对象构成范围 - 激励对象涵盖公司及分/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 [7] - 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存在正式聘用或劳务关系 [7] - 排除独立董事、监事、外部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直系亲属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