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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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陷阱 多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财经网· 2026-02-07 06:27
核心监管行动 - 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警示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陷阱 [1] 不法“代理维权”乱象主要特征 - 谎称“监管部门出新政” 散布“退保新政”、“债务回收试点政策”、“全民清债清查五年规划”、“洗白大额逾期”、“证监会新政退费通道开通”等不实信息混淆视听 [2] - 错误引用或有意曲解金融管理部门政策规定 或将营销信息与监管部门照片、无关政策及热点事件拼接以吸引关注 [2] - 谎称“金融机构有活动” 宣称金融机构开展“全额退保”、“延期还款”、“全民清债”等活动 并配以金融机构场景及标识渲染真实性 [2] - 宣称“专业律师专业维权” 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幌子传递误导信息 如“代签名即可全额退保”、“万能协商电话”、“帮忙减免债务”、“征信申诉成功”、“投顾退费只需一招”等 [3] - 展示“6天时间拿回5000元机构退费”等虚假案例 公开传授“维权技巧” 伺机推介服务并收取高额费用 [3] - 实际运作方可能为信息或咨询公司而非律所 所谓“技巧”实为通过缠访缠诉或唆使提供虚假材料施压 [3] - 使用其他煽动性话术 如“股市下跌投顾骗钱”、“血本无归”、“A股股灾”等唱空话术及投资者亏损案例进行诱导营销 [4] 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提示 - 明确“全额退保”、“贷款/信用卡不用还”、“债务协商/置换”、“征信洗白”、“投顾费用全退”等均属不实信息 与《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符 [4] - 应通过政策部门官网、金融机构统一客服热线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与服务 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及诱导性说辞 [4] - 警惕“代理维权”骗局 听信虚假宣传可能支付高额服务费 中途退出或面临“违约”官司 [4] - “代理维权”组织伺机收集手机卡、银行卡、贷款/信用卡/保单信息、家庭住址、子女学校、身份信息等个人重要信息 信息被非法买卖或利用将面临电信诈骗、信用卡盗刷等风险 [4] - 遇金融纠纷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向金融管理部门反映、寻求专业调解组织调解 或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4] 对网络空间与市场秩序的呼吁 - “代理维权”组织从事虚假宣传及活动 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5] - 若发现短视频、直播存在上述违法违规问题 可向网站平台或金融监管、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5] - 唆使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逃废债务、发起不实投诉举报等行为 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5] - 发现涉嫌利用自媒体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应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控告、举报 [5]
五部门提示“代理维权”风险 :警惕短视频及直播陷阱
中国经营报· 2026-02-07 02:13
联合监管风险提示 - 金融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警示社会公众警惕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陷阱 [1] - 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短视频及直播平台散布“全额退保”、“债务清零”、“征信洗白”、“投顾退费”等不实信息,诱导金融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以收取高额费用 [1] - 此类活动以“依法维权”之名行“非法牟利”之实,传播不实信息,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1] 不法代理维权乱象特征 - 特征一:谎称“监管部门出新政”,例如散布“退保新政”、“债务回收试点政策”、“全民清债清查五年规划”、“证监会新政,×月退费通道开通”等不实信息混淆视听 [2] - 特征二:谎称“金融机构有活动”,例如宣称银行开展“全额退保”、“延期还款”、“全民清债”等活动,并配以金融机构场景渲染真实性 [2] - 特征三:宣称“专业律师专业维权”,常冠以“专业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名义,传授“维权技巧”并伺机收费 [2][3] - 所谓的“律师事务所”可能由信息或咨询公司实际运作,所谓的“技巧”实为通过缠访缠诉或协助提供虚假材料施压 [3] - 不法内容通过错误引用或有意曲解金融政策,或将营销信息与监管照片、政策热点拼接,以打擦边球方式吸引受众 [2] 金融黑灰产新趋势与变种 - 发展趋势一:主体伪装更隐蔽,不法机构常以物流、普通咨询、科技公司等非金融类主体为马甲,掩盖证券期货相关非法活动以规避监管 [4] - 发展趋势二:技术手段智能化,借助AI技术生成虚假荐股报告、伪造券商工作人员身份,以“炒股大师”身份通过算法精准推送诈骗信息 [4] - 变种方式一:通过多元化渠道引流,从传统电话短信营销转向短视频、社交平台、知识付费社群等私域流量池,再通过群聊、直播开展非法荐股 [4] - 变种方式二:利用境外服务器搭建非法平台,通过虚拟货币、跨境支付通道转移资金,以规避国内监管 [4] 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行动提示 - 五部门提醒,“全额退保”、“贷款/信用卡不用还”、“债务协商”、“征信洗白”、“投顾费用全退”等均属不实信息,与《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符 [4] - 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应通过政策部门官网、金融机构统一客服热线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获取金融服务 [4] - 提醒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警惕诱导性营销说辞,避免上当受骗 [4]
重要提醒!五部门联合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6-02-06 23:23
核心观点 - 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揭露并警示通过短视频及直播平台传播的不法“代理维权”活动,此类活动以“依法维权”之名行“非法牟利”之实,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并侵害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权益 [1][5] 不法“代理维权”的主要特征 - **谎称“监管部门出新政”**:以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或出台新规为名,散布“全额退保”、“债务回收清零”、“债务置换”、“证监会新政,X月退费通道开通”等不实信息,错误引用或曲解政策规定,或拼接监管人员照片与无关政策以混淆视听 [6][7] - **谎称“金融机构有活动”**:宣称金融机构开展“全额退保”、“延期还款”、“全民清债”等活动,并配以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或标识渲染真实性,例如声称“退保通道已打开”、“各大行已开通延迟还款通道” [7] - **宣称“专业律师专业维权”**:冠以“专业法律咨询”或“律师事务所”名义,传递“保险业务员代签名即可获取全额退保”、“信用卡协商分期有一个万能电话”等误导信息,并展示“6天时间拿回5000元机构退费”等虚假案例,公开传授所谓维权技巧以推介服务并收取高额费用 [7] - **使用其他煽动性话术**:通过“血本无归”、“A股股灾”等唱空股市的话术及投资者亏损案例进行诱导营销,煽动投资者联系“代理维权”机构 [8] 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影响及警示 - 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勿听信“全额退保”、“贷款/信用卡不用还”、“债务协商”、“征信洗白”、“投顾费用全退”等不实信息,应通过监管部门官网、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与服务,避免上当受骗 [10] - 听信“代理维权”虚假宣传可能导致支付高额服务费,中途退出甚至可能因“违约”陷入官司 [10] - “代理维权”组织伺机收集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手机卡、银行卡、贷款、信用卡、保单、家庭住址、身份信息等个人重要信息,此类信息一旦被非法买卖或利用,当事人可能面临电信网络诈骗、信用卡盗刷等风险 [10] - 遇金融纠纷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金融管理部门、专业调解组织或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10] 对市场秩序的影响与监管行动 - “代理维权”组织从事“全额退保”、“反催收”、“债务优化”、“征信洗白”、“投顾退费”等虚假宣传与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11] - 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若发现短视频、直播存在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可向网站平台或金融监管、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11] - “代理维权”组织唆使消费者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逃废债务、发起不实投诉举报向金融机构施压,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11]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此前多次发布风险提示,指出非法代理机构泛滥不仅导致用户被骗案件,更严重损害金融机构和平台利益,扰乱金融行业健康秩序 [11] - 证监会部分地方监管局也曾提示,不法组织以“代理投诉”、“全额退费”等名义诱导投资者支付高额费用,并通过教唆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进行恶意投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侵害投资者权益 [12]
金融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警惕不法“代理维权”侵害 依法理性维权
证券日报网· 2026-02-06 22:57
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多部门发布风险提示,指出当前社会上存在通过短视频及直播等自媒体平台散布“全额退保”“债务清零”等不实信息,并诱导金融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以非法牟利的乱象,提醒公众警惕此类侵害并依法理性维权 [1] 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的主要特征 - **谎称“监管部门出新政”**:以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或出台新规为名,散布“退保新政”“债务回收试点政策”“全民清债清查五年规划”“洗白大额逾期”“证监会新政,X月退费通道开通”等不实信息,错误引用或曲解政策,并拼接监管部门和人员照片以混淆视听 [2] - **谎称“金融机构有活动”**:宣称金融机构开展“全额退保”“延期还款”“全民清债”等活动,声称“退保通道已打开”“欠银行的钱可先不还,各大行已开通延迟还款通道”,并配以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场景及标识渲染真实性 [2] - **宣称“专业律师专业维权”**:冠以“专业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名义,传递“保险业务员代签名即可获取全额退保”“信用卡协商分期有一个万能电话”等误导信息,并展示“6天时间拿回5000元机构退费”等虚假案例,公开传授所谓维权技巧,实际伺机收取高额费用,其“技巧”实为唆使提供虚假材料或缠访缠诉 [3] - **使用其他煽动性话术**:通过“血本无归”“A股股灾”等唱空股市话术及投资者亏损案例进行诱导营销,煽动投资者联系“代理维权”机构 [3] 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提示 - **勿听信谣言**:“全额退保”“贷款/信用卡不用还”“债务协商”“征信洗白”“投顾费用全退”等均属不实信息,与《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符,应通过监管部门官网、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与服务 [4] - **警惕“代理维权”骗局**:不法组织或个人名为“代理维权”,实为伺机牟利,消费者听信其宣传可能支付高额服务费甚至因“违约”陷入官司,同时其会收集消费者手机卡、银行卡、贷款信息、家庭住址、身份信息等个人重要信息,可能导致信息被非法买卖利用,面临电信诈骗、信用卡盗刷等风险,遇金融纠纷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金融管理部门、专业调解组织或诉讼仲裁解决 [4] - **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代理维权”组织从事虚假宣传及代理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涉嫌违法,消费者若发现短视频、直播存在上述问题,可向网站平台或金融监管、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其唆使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发现涉嫌犯罪活动应及时向金融监管和公安机关投诉举报 [5]
“全额退保”“债务清零”等短视频不实!五部门发布风险提示
新华网· 2026-02-06 22:39
监管机构发布风险提示 - 金融监管总局 中央网信办等五部门于2月6日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警示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陷阱[1] - 提示指出“全额退保”“贷款/信用卡不用还”“债务置换”“征信洗白”等均属不实信息[1] 不法行为的主要特征与手段 - 近期有组织和个人通过短视频及直播等自媒体平台违规制作 散布涉及“全额退保”“债务清零”“债务优化”“债务协商”等不实内容[1] - 甚至以直播形式传授“技巧” 诱导金融消费者 投资者委托其“代理维权” 以收取高额咨询费 服务费[1] - 主要特征包括谎称“监管部门出新政”“金融机构有活动” 宣称“专业律师专业维权”等[1] 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危害 - 听信虚假宣传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不仅可能支付高额服务费 若中途退出还可能因“违约”陷入官司[1] - “代理维权”组织和个人伺机收集金融消费者 投资者的手机卡 银行卡 贷款信息 信用卡信息 保单 家庭住址 子女就读学校 身份信息等个人重要信息[2] - 此类信息一旦被非法买卖或利用 金融消费者 投资者或将面临电信网络诈骗 信用卡盗刷等风险[2] 监管建议的合法维权渠道 - 金融消费者 投资者如遇金融纠纷 可通过金融机构公布的官方渠道或向金融管理部门反映[2] - 也可通过专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或依法通过诉讼 仲裁等方式解决[2]
五部门发布风险提示:警惕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陷阱
国际金融报· 2026-02-06 22:38
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于2月6日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公众警惕不法“代理维权”侵害 [1] 不法“代理维权”的主要特征 - 谎称“监管部门出新政”:以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或出台新规为名,散布“退保新政”、“债务回收试点政策”、“全民清债清查五年规划”、“洗白大额逾期”、“证监会新政,X月退费通道开通”等不实信息,并错误引用或曲解政策规定以混淆视听 [2] - 谎称“金融机构有活动”:宣称金融机构开展“全额退保”、“延期还款”、“全民清债”等活动,并配以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场景或标识渲染真实性 [2] - 宣称“专业律师专业维权”:冠以“专业法律咨询”或“律师事务所”名义,传授“维权技巧”并推介服务,实际可能由信息或咨询公司运作,手段包括唆使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3] - 使用其他煽动性话术:如通过“血本无归”、“A股股灾”等唱空股市的话术及投资者亏损案例进行诱导营销 [3] “代理维权”的虚假宣传内容与危害 - 传播不实信息:涉及“全额退保”、“债务清零”、“债务优化”、“债务协商”、“债务置换”、“征信洗白”、“投顾退费”等,与《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符 [1][4] - 诱导消费者委托并收取高额费用:不法组织或个人通过短视频及直播等平台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委托其“代理维权”,从而收取高额咨询费、服务费 [1] - 侵害消费者权益与信息安全:消费者可能支付高额服务费,且“代理维权”组织伺机收集消费者手机卡、银行卡、贷款信息、家庭住址、身份信息等,面临信息被非法买卖及电信诈骗、信用卡盗刷等风险 [4] - 扰乱市场秩序:此类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5] 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建议 - 勿听信谣言:应通过政策出台部门官方网站、金融机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获取金融服务 [4] - 警惕“代理维权”骗局:金融纠纷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向金融管理部门反映、通过专业调解组织调解,或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4] - 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若发现短视频、直播存在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可向网站平台或金融监管、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5] - 注意法律风险:唆使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逃废债务、发起不实投诉举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6]
有短视频以“全额退保”散布“退保新政”等,五部门提示:勿听信谣言,属不实信息
北京商报· 2026-02-06 21:49
核心观点 - 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警示社会公众警惕通过短视频及直播平台传播的“代理维权”陷阱,此类活动以“依法维权”之名行非法牟利之实,传播不实信息,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1] 不法“代理维权”的主要特征 - **谎称“监管部门出新政”**:以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或出台新规为名,散布“退保新政”、“债务回收试点政策”、“全民清债清查五年规划”、“洗白大额逾期”、“证监会新政,X月退费通道开通”等不实信息,错误引用或曲解政策规定,或拼接监管部门和人员照片以混淆视听 [2] - **谎称“金融机构有活动”**:宣称金融机构开展“全额退保”、“延期还款”、“全民清债”等活动,声称“退保通道已打开”、“欠银行的钱可先不还,各大行已开通延迟还款通道”,并配以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场景、企业标识等渲染真实性 [2] - **宣称“专业律师专业维权”**:常冠以“专业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名义,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幌子,传递“保险业务员代签名即可获取全额退保”、“信用卡协商分期有一个万能电话”等误导信息,并展示“6天时间拿回5000元机构退费”等虚假案例,公开传授“维权技巧”,伺机推介服务并收取高额费用,所谓的“律师事务所”可能由信息或咨询公司实际运作,所谓的“技巧”实为唆使提供虚假材料或缠访缠诉 [3] 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警示 - **勿听信谣言**:“全额退保”、“贷款/信用卡不用还”、“债务协商”、“债务置换”、“征信洗白”、“投顾费用全退”等均属不实信息,与《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金融法律法规不符,应通过政策出台部门官方网站、金融机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和服务 [3] - **警惕“代理维权”骗局**:不法组织或个人名为“代理维权”,实为伺机牟利,听信其虚假宣传不仅可能支付高额服务费,中途退出还可能因“违约”陷入官司,更严重的是,其伺机收集手机卡、银行卡、贷款、信用卡、保单、家庭住址、子女就读学校、身份信息等个人重要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非法买卖或利用,可能导致电信网络诈骗、信用卡盗刷等风险,遇金融纠纷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金融管理部门、专业调解组织或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4] 对网络空间与市场秩序的呼吁 - **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代理维权”组织和个人从事的虚假宣传及代理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若发现短视频、直播存在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可向网站平台或金融监管、网信、公安部门举报,此外,唆使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逃废债务、发起不实投诉举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5]
五部门发布风险提示!警惕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陷阱
北京商报· 2026-02-06 20:36
行业监管动态与风险警示 - 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风险提示,警示社会上的组织和个人通过短视频及直播等自媒体平台,违规制作和散布涉及“全额退保”、“债务清零”、“征信洗白”、“投顾退费”等不实信息,并诱导金融消费者委托其进行“代理维权”以非法牟利 [1] 不法“代理维权”的主要特征 - 谎称“监管部门出新政”:以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或出台新规为名,散布“退保新政”、“债务回收试点政策”、“全民清债清查五年规划”、“洗白大额逾期”、“证监会新政,X月退费通道开通”等不实信息,并错误引用或曲解金融政策规定,甚至拼接监管部门和人员照片进行误导性宣传 [2] - 谎称“金融机构有活动”:宣称金融机构开展“全额退保”、“延期还款”、“全民清债”等活动,并配以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场景和企业标识渲染真实性,例如声称“退保通道已打开”、“欠银行的钱可先不还,各大行已开通延迟还款通道” [2] - 宣称“专业律师专业维权”:冠以“专业法律咨询”或“律师事务所”名义,传递“保险业务员代签名即可获取全额退保”、“信用卡协商分期有一个万能电话”等误导信息,并展示“6天时间拿回5000元机构退费”等虚假案例,实际为信息或咨询公司运作,通过唆使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施压 [3] - 使用其他煽动性话术:例如通过“血本无归”、“A股股灾”等唱空股市的话术及投资者亏损案例进行诱导营销,煽动投资者联系“代理维权”机构 [3] 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核心提示 - 勿听信谣言:“全额退保”、“贷款/信用卡不用还”、“债务协商”、“征信洗白”、“投顾费用全退”等均属不实信息,与《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符,应通过监管部门官网、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和服务 [4] - 警惕“代理维权”骗局:不法组织名为“代理维权”,实为伺机牟取高额服务费,消费者若中途退出可能陷入官司,同时这些组织会收集消费者的手机卡、银行卡、贷款信息、家庭住址、身份信息等个人重要信息,存在被非法买卖或利用的风险,可能导致电信网络诈骗、信用卡盗刷等 [4] - 通过正规渠道解决纠纷:金融消费者如遇纠纷,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向金融管理部门反映、通过专业调解组织调解,或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4] 维护市场秩序与举报途径 - “代理维权”组织从事的虚假宣传和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唆使消费者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逃废债务、发起不实投诉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5] - 金融消费者若发现短视频、直播存在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可向网站平台或金融监管、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5] - 如发现“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涉嫌利用自媒体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控告、举报 [6]
五部门发布警惕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陷阱的风险提示
第一财经· 2026-02-06 20:36
监管动态与市场乱象 - 金融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针对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陷阱 [1] - 近期,有组织和个人通过短视频及直播等自媒体平台,违规制作并散布涉及“全额退保”、“债务清零”、“征信洗白”、“投顾退费”等不实信息 [1] - 不法行为以直播形式传授所谓“技巧”,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委托其进行“代理维权” [1] 不法行为模式与危害 - 不法组织和个人诱导消费者委托后,收取高额咨询费、服务费,以“依法维权”之名行“非法牟利”之实 [1] - 此类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传播不实信息,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1] - 此类行为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
警惕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陷阱 多部门发布风险提示
央视网· 2026-02-06 20:34
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乱象的主要特征 - 谎称“监管部门出新政” 以“全额退保”“债务回收清零”“债务置换”“免费代看征信”“证监会新政 X月退费通道开通”等为噱头 散布“退保新政”“债务回收试点政策”“全民清债清查五年规划”“洗白大额逾期”等不实信息 并错误引用或曲解金融管理部门政策 甚至拼接监管部门和人员照片以吸引关注 [2] - 谎称“金融机构有活动” 宣称金融机构开展“全额退保”“延期还款”“全民清债”等活动 声称“退保通道已打开”“欠银行的钱可先不还 各大行已开通延迟还款通道” 并配以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场景、企业标识渲染真实性 [2] - 宣称“专业律师专业维权” 常冠以“专业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名义 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幌子 传递“保险业务员代签名即可获取全额退保”“信用卡协商分期有一个万能电话”“可以帮忙与银行协商减免债务”“征信申诉成功”“投顾退费 只需一招 乖乖全额退”等误导信息 并展示“6天时间拿回5000元机构退费”等虚假案例 公开传授所谓维权技巧 伺机推介服务并收取高额费用 实际运营方可能为信息或咨询公司 所谓技巧实为唆使提供虚假材料或缠访缠诉 [3] - 使用其他煽动性话术 如宣称“股市下跌投顾骗钱” 通过“血本无归”“A股股灾”等唱空话术及投资者亏损案例进行诱导营销 吸引投资者联系 [3] 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核心提示 - 明确相关宣传为不实信息 “全额退保”“贷款/信用卡不用还”“债务协商”“债务置换”“征信洗白”“投顾费用全退”等内容与《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金融法律法规不符 应通过监管部门官网、金融机构统一客服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与服务 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 [4] - 警惕“代理维权”骗局的实质与风险 不法组织或个人名为“代理维权”实为伺机牟利 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听信宣传可能支付高额服务费 甚至因中途退出面临“违约”官司 更需关注的是 此类组织会伺机收集手机卡、银行卡、贷款、信用卡、保单、家庭住址、子女学校、身份信息等个人重要信息 这些信息一旦被非法买卖或利用 将面临电信网络诈骗、信用卡盗刷等风险 [4] - 指明正规纠纷解决渠道 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如遇金融纠纷 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向金融管理部门反映、通过专业调解组织调解 或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4] 对网络空间与市场秩序的维护呼吁 - 指出“代理维权”活动的违法性质 相关组织和个人从事“全额退保”“反催收”“债务优化”“债务协商”“债务置换”“征信洗白”“投顾退费”等虚假宣传及代理活动 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5] - 鼓励公众举报并提供举报渠道 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若发现短视频、直播存在上述违法违规问题 可向网站平台或金融监管、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相关单位将依法处理 [5] - 警示协助不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代理维权”组织和个人唆使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逃废债务、发起不实投诉举报向金融机构施压等行为 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发现涉嫌利用自媒体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应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控告、举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