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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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价值重构下企业信用修复研究
金融时报· 2025-08-04 10:4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从国家层面构建“统一规范、分级分类”的信用修复制度框架,以解决当前制度规则碎片化、技术赋能不均、第三方机构参与不足等挑战 [1][12] - 信用修复的核心功能是通过制度性安排帮助失信主体纠正行为、重塑信用,从而优化营商环境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完善信用修复体系需通过立法统一制度、协同破除壁垒、技术驱动效率、多元激活生态的方式,实现全周期信用修复链条的构建 [1][14][16] 我国企业信用修复的现状与成效 - 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完善,自2014年起出台多项国家级指导文件,并于2023年5月1日正式施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 [2] - 地方政府已出台超过40部与社会信用相关的省级和市级地方性法规,并在实践中探索出“信用体检”、“信用画像”等创新工作机制 [3] - 技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平台通过整合多源异构数据及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构建了覆盖全国的多维信用修复网络 [4] - 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协同修复,2019年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确认并公开了首批信用修复服务机构名单,包括13家承担专题培训任务和62家具备出具信用修复报告资质的机构 [5] - 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成效显著,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覆盖1.8亿经营主体,累计归集信用信息超过807亿条,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各类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138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2557.8万余户 [6] 当前企业信用修复面临的主要挑战 - 制度规则碎片化,不同部门、区域对信用修复的界定、条件、程序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导致企业修复成本增加并影响信用修复的权威性 [7] - 技术赋能不均衡,各地平台建设起点不同导致系统功能碎片化和“数据孤岛”现象,部分地方系统未实现与国家平台有效对接,信用修复信息难以统一归集和互通共享 [8] - 第三方机构参与不足,市场中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机构数量有限,且存在自身破产退市的公司,反映出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退出机制的不完善 [9] - 修复结果转化机制缺失,金融机构对修复后的企业仍持观望态度,“修复—增信—融资”的闭环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导致企业信用再生能力受限 [11] 完善企业信用修复的政策建议 - 健全信用修复制度体系,加快制定全国性信用修复法律法规,并推行失信行为分类分级修复制度,根据失信行为性质和修复难度构建差异化修复路径 [12] - 强化跨部门协同治理,借鉴“10+部门协同联动方案”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建立“信用修复一码通”认证体系,为企业生成全国唯一的信用修复二维码以关联所有修复记录 [13] - 深化技术赋能,以“信用中国”平台为核心打造国家信用修复中枢,引入区块链技术确保数据不可篡改,并依托AI技术实现修复材料智能核验等智能化服务 [14] - 引导第三方机构深度参与,制定第三方机构准入和监管标准,建立政企数据共享机制,并支持其开发“信用风险诊断”等工具和服务,帮助企业实现信用修复价值转化闭环 [16]
去年1月以来,办理社会信用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超1300件—— 筑牢企业信用保护屏障
经济日报· 2025-08-03 05:48
信用惩戒不当问题 - 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社会信用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66件 其中信用惩戒不当案件557件 失信违约案件260件 法院信用惩戒措施不当案件549件 [1] - 部分行政机关存在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及时 不当适用信用惩戒措施等问题 导致企业信用受损 [2] - 某平台2023年以来收录的1975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均为简易程序作出 2487条信息罚款数额在500元以下 但均设置3年最长公示期 [2] 信用修复机制缺陷 - 涉企信用修复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失信行为公示信息归集不规范 二是信用修复告知不及时 [2] - 检察机关全面审查被执行行政行为 同步审查行政机关所作列入 移出违法失信名单决定的合法性 [2] - 截至今年6月30日 累计有超1700万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和限制消费压力 [3] 错误信用惩戒案例 - 某行政机关将罚款仅300元的行政处罚信息按最长3年公示期公示 存在不当惩戒情形 [2] - 甲公司因乙公司雇佣的袁某强未支付工资被错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后经检察机关介入恢复信用 [3] - 某地8家破产企业中仍有5家企业法人被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执行措施 经检察机关督促后解除 [4] 信用修复措施 - 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及时终结不当执行程序 解除违法限制高消费措施 [4] - 推动法院开展涉企信用修复专项行动 帮助企业修复信用 纾困解难 [4] - 企业有权申请信用修复 有关部门应履行信用修复告知义务 及时删除失信公示信息 [4]
【省市场监管局】助企业重塑信用再出发
陕西日报· 2025-07-21 07:37
信用修复机制 -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失信将影响企业融资、招投标等日常经营[1] - 陕西省搭建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双通道,通过"秦信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提交申请,信用修复平均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2] - "秦信查"自4月18日上线至6月底,全省通过该平台完成信用修复的经营主体达5745户,其中企业339户、农专社30户、个体工商户5376户[2] 信用修复流程优化 - 推行"三书同达"机制,在作出行政处罚、列异、列严等决定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规建设提示书》《信用修复告知书》[2] - 实施"免申即享"政策,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85.23万户经营主体自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无需申请和审核[3] - 信用修复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未来将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机制,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提升[4] 企业案例 - 榆林市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秦信查"码上修复专栏提交申请,仅两个工作日完成信用修复,解决了融资和招投标受阻问题[1] - 多家企业表示"三书同达"机制帮助明确错误所在、改正方法和避免再犯的途径,有效重塑企业信用[2]
园区企业信用修复“一网通办”
苏州日报· 2025-07-05 08:39
信用修复机制创新 -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启动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平台 通过数字化整合纳税 金融 司法等多类信用修复流程 实现一站式办理 [1] - 传统信用修复规则针对正常企业设计 对重整和解企业适用性不足 可能导致错失救治机会 园区法院联合多部门制定差异化修复规则 [1] - 具体创新措施包括: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可恢复经营资格 凭法院裁定核销欠税并参照"新设企业"重评信用等级 金融机构在数据库中标注重整和解信息以规避历史不良记录影响 [1] 流程优化与效率提升 - 此前企业信用修复需跨部门多次办理 存在规则 制度 文书不统一导致的"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 [2] - 新平台支持七大类场景修复(如经营异常移出 纳税信用修复 失信解除) 单次申请即可触发多部门协同办理 流程从"多头跑"简化为"一网办" [2] - 法院联合市场监管 税务等部门形成府院联动机制 通过数据共享破除信用修复壁垒 [2] 制度目标与社会价值 - 信用修复机制旨在帮助困境企业快速重返市场 提升破产重整质量并释放企业价值 [2] - 法院将持续推进信用修复机制改革 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
前5月广东市场监管系统累计为560.4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07-03 15:45
信用修复助企成效 - 2025年1-5月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累计为560.4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 [1] - 通过信用修复助力企业融资1.67亿元 [1] - 信用修复释放注册资本30.88亿元 [1] 十大典型案例 - 深圳市案例:助力幼儿园获批贷款 [2] - 汕头市案例:助力土地开发公司完成股权转让登记 [2] - 佛山市案例:助力检验公司银行账户解冻并完成员工费用结算 [2] - 韶关市案例:助力皮具公司车辆恢复粤港两地通行 [2] - 梅州市案例:助力贸易公司完成跨市迁移 [2] - 东莞市案例:助力汽车配件公司恢复网店经营 [2] - 江门市案例:助力传媒公司资金回流 [2] - 吴川市案例:助力商贸公司提高客户转化率 [2] - 茂名市案例:助力工程建设公司重获招投标资格并中标 [2] - 清远市案例:助力窗饰制品公司申请"小升规"奖补资金 [2] 信用监管创新机制 - 广东省建立企业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机制 [3] - 推行信用协同修复、深化信用修复帮扶、优化信用修复服务 [3] - 创新信用修复模式、探索智慧信用修复 [3] 基层改革创新举措 - 广州市推行重点行业"信用+白名单"管理 [4] - 深圳市落实"星火贷"部署探索普惠融资改革 [4] - 珠海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 [4] - 汕头市开展"信用沙盒"监管探索新业态模式 [4] - 佛山市构建"1234"服务体系打造"信用修复我撑你"品牌 [4] - 江门市开展局内综合监管提升"综合查一次"改革 [4] - 阳江市打造"信用管家"服务机制 [4] - 云浮市打造"四书一铃"和"四位一体"信用服务体系 [4]
国常会: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证券时报· 2025-06-13 21:24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 - 用好上海自贸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点经验 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 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3] - 因地制宜做好复制推广工作 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 并与其他改革开放试点措施相互协调衔接 [3] - 在守住风险底线前提下 更大力度开展制度型开放试验 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3] - 2013年至今 中国分7批设立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 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 [4] - 2024年上海自贸区进出口2.25万亿元 同比增长2.1% 规模稳居全国各自贸区之首 占上海市进出口总值的52.7% [5] - 国务院1月29日公布通知 要求除涉及法律修订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事项外 尽快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 [6] 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与"好房子"建设 -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着眼长远 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 [8] - 扎实有力推进"好房子"建设 纳入城市更新机制 在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8] - 对全国房地产已供土地和在建项目进行摸底 优化现有政策 提升政策实施的系统性有效性 多管齐下稳定预期、激活需求、优化供给、化解风险 [8] - 湖南、江苏、青岛、杭州、福建等多地已明确"好房子"建设的具体方案和细则 [9] - 湖南省5月28日印发措施 要求落实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 出台"好房子"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10] - 江苏省南通市5月30日印发通知 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 包括居住用地内可集中设置结构层高不大于4.5米的底层架空平台等规定 [11] - 申万宏源研报称 我国一二手房总成交已稳并持续稳定近3年 预示房地产筑底在望 加大"好房子"政策支持力度或将是突围方式之一 [12] 信用修复机制优化 - 加快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 更好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 [14] - 统一修复规则 健全资格审查、过程监督、结果认定等环节标准规范 [14] - 打破数据壁垒 明确数据共享范围、方式、频率 促进相关领域社会数据互联互通 [14]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自2025年起全面升级信用修复服务 今年第一季度已助力6万户企业通过信用修复重塑良好信用 [15] - 江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宣传推广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 探索推行容缺受理、并联修复等模式 [16] - 信用监管是新型监管机制的基石 其运行依赖于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高效、规范流转 [16] 药品和耗材集采举措优化 - 加强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评估 总结经验、补齐短板 推动集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18] - 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支持医药企业提高创新能力 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就医用药需求 [18] - 加强对药品和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 扎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18] - 国家医保局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上半年开展第十一批药品集采 [19] - 截至今年5月23日 在未纳入国采的品种中 已有136个品种满足原研+过评企业≥7家的条件 其中7个品种的原研+过评企业超过30家 [20]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企业违法失信信息877.79万条
快讯· 2025-06-09 14:33
信用监管效能提升 -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第一季度累计修复企业违法失信信息877.79万条,同比增长34.52% [1] - 信用监管工作效能稳步提升,推动企业信用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1] 跨部门联合抽查成效 - 2024年度全国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企业达109.29万家 [1] - 平均每次上门联合检查约2.14次,全年累计减少上门次数124.64万次,减少比例达53.28% [1]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活跃度 - 第一季度新增标准自我声明企业1.61万家,新增公开标准数量13.97万项 [1] - 山东、浙江、广东等地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1] 高风险行业监管措施 - 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高风险行业通过大数据监测精准识别风险 [1] -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年报提醒与信用指导,为信用修复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1]
北京发布市场监管对企服务事项清单,从初创到发展覆盖64项服务
新京报· 2025-06-09 13:35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监管部门对企服务事项清单》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监管部门对企服务事项清单》,涵盖企业从初创到权益保护全生命周期的25类64项服务,包括营业执照办理、经营资质变更、公平竞争和商业秘密保护等 [1] - 《清单》系统划分为初创启动、经营成长、高质量发展、权益保护四个阶段,针对不同阶段企业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 [2] - 初创阶段提供内外资企业设立登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特种设备资质认定等15项服务 [2] - 经营成长阶段提供许可资质变更、信用修复、企业年报等34项服务 [2] - 高质量发展阶段包括质量技术帮扶、标准化战略补助、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等9项支持措施 [2] - 权益保护阶段聚焦名称争议裁决、消费纠纷调解、预付卡管理合规指导等6项服务 [2] 《清单》服务创新举措 - 通过"一件事"集成办理、跨区域通办、线上智能导办等创新举措提升办事效能 [2] - 企业开办可同步完成营业执照申领、社保开户、公积金缴存等,实现"一次申请、一窗通办" [3] - 企业数据填报实现7个事项集成填报,通过数据共享提供更简洁便利的服务 [3] - 京津冀登记注册"跨省通办"实现区域内企业"异地办照无障碍、资质互认零障碍" [3] 《清单》后续更新计划 - 将根据企业反馈和需求持续更新完善《清单》内容,推出2.0版、3.0版 [4] - 提供反垄断、电子商务、广告审查等重点领域合规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4] - 整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技术资源,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4] - 引导北京市企事业单位参与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项目申报 [4] 服务事项梳理过程 - 《清单》编制征求了企业意见,通过"营商环境会客厅"活动邀请企业代表交流研讨 [6] - 合规指导、商业秘密保护等内容由企业提出需求 [6] 质量发展相关服务 -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采用"五个一"服务模式,有机融合计量、标准等要素资源 [7] - 全市已建成55个服务试点,累计服务企业1.12万余家次 [7] - 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已评选4届,共评选出40家优秀单位 [8] - 获奖单位涉及航空航天、核电工程、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 [8] 信用服务内容 - 《清单》明确企业年报公示、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修复等有关服务 [10] - 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推出多项信用修复服务提质增效举措 [10] - 信用修复"免申即享"范围持续拓展,经营主体可"无感"实现信用修复 [10] - 信用修复决定时限平均压缩40%以上,丰富线上渠道实现异地登录修复 [10] - 构建"三书同达"服务体系,将"事后处置"转为"事前提醒" [11]
注意!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可以“不留痕”了!
搜狐财经· 2025-05-14 11:38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修订 - 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1][3] - 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 原列入信息将不再显示 实现"不留痕"效果 [1][2] - 此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其信息将由市场监管总局批量处理停止公示 [2] 政策变化核心内容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 系统不再同时显示移出信息和列入信息 彻底消除历史记录 [2] - 2025年5月1日前已移出的企业 其经营异常信息将自动停止公示 无需企业申请 [2] - 新规适用于公司 个体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企业主体 [2] 政策实施影响 - 消除企业信用"污点"长期留存问题 避免对商业合作造成负面影响 [1][2] - 体现政府部门鼓励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修复失信记录的导向 [2] - 有助于提升企业信誉 为企业经营创造更宽松的环境 [1][2]
福田推行“三书同达”助企业信用修复
深圳商报· 2025-05-08 07:21
信用修复制度创新 - 深圳市福田区自2024年7月起推行"三书同达"制度,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和申请表,开创信用监管新范式 [1] - 截至2025年3月底,该制度已帮助500多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显著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1] - 制度改变了企业被动寻求修复的现状,行政执法单位主动告知修复权利和途径,服务思维从"要我办"转变为"我要办" [1] 制度实施成效 - 园岭街道办案例显示信用修复审核时间缩短至1.5小时,大幅提升行政效率 [2] - 华强北街道办通过修复辅导获得企业高度认可,企业认为制度体现了政府信用建设重视和执法温度 [2] - 华富街道办建立"3个月修复回访"机制,实现涉企案件"三书同达"落实率100% [2] 制度核心价值 - 以信用修复指导前移为核心,降低行政处罚对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关键领域的影响 [2] - 有效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意识与守信意愿,优化区域信用生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