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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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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创新信用修复机制助力经营主体“轻装上阵”
信用修复举措创新 - 推出7项信用修复举措,包括承诺容缺、即申即办、核查后置、无感修复、免申即享、两书同达和后续监管机制 [1][2][3] - 实施"承诺容缺"机制,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记录、年报公示信息等纳入材料容缺清单,符合条件的可先行修复 [1] - 推行"即申即办"服务,经营主体可通过线上系统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未发现明显问题的即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 服务流程优化 - 调整传统流程为"先修复、后核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先行修复,后续开展跟踪核查与合规指导 [2] - 推出"无感修复"功能,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且无在诉在查情形的经营主体,系统自动触发修复程序 [2] - 实施"免申即享"政策,首次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可免申即享信用修复 [2] 监管与服务创新 - 创新"两书同达"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一次性告知修复条件、流程及渠道 [3] - 完善后续监管机制,对承诺不实等情况视情节撤销修复决定、恢复之前状态并限制再次适用信用修复条件 [3] - 通过线上线下双通道受理信用修复申请,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渠道 [1][2]
今年已有2.8万户经营主体网上完成信用修复
辽宁日报· 2025-08-10 09:57
信用修复政策实施 - 大连某银行分行完成信用修复 消除了此前因价格问题被处罚导致的不良影响 银行负责人表示修复的不仅是信用记录 更是发展信心 [1] - 该银行半年前因价格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信用留下"污点" 影响后续评级和业务拓展 [1] - 市场监管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 还送上《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和《守法诚信经营劝诫书》 指导企业提前准备信用修复材料 [1] 信用修复服务创新 - 市场监管部门推出"两书同达"的"早提醒"服务 主动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及信用修复政策和途径 防止企业因不了解流程而陷入困境 [1] - 开发网上信用修复申办功能 增设提醒说明 提供咨询电话 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申请修复 申请人可全程跟踪办理过程和结果 [2] - 年初以来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已帮助2.8万余户经营主体通过网上申办完成信用修复 [2] 跨区域信用修复机制 - 改造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 开发跨省信用修复数据传输接口 实现与全国统一平台的技术对接 支持外省经营主体网上申请 [2] - 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共享各部门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结果 同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 [3] - 实现信用修复结果跨部门互认 避免经营主体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和重复申请 [3]
炼就“火眼金睛” 识破骗局远离“坑钱术”
金融时报· 2025-08-08 15:59
非法金融中介的活动特征 - 非法金融中介以代办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延期还款、债务减免、征信修复、代理理赔等名义进行招摇撞骗 [1] - 不法分子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业务,巧立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并收集个人信息非法牟利 [1] - 非法金融中介的活动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使处于财务困境的消费者陷入更深的困境 [1] 常见的非法金融中介骗局类型 - 贷款中介骗局通过电话、短信和社交平台以低利率、无抵押、快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将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并支付额外费用,随后拖延放款或消失 [2] - 代理退保黑产以代理维权、代理退保为名发布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通过非正规途径办理退保或理赔,阻碍正常维权甚至盗用信息实施诈骗 [2] - 信用修复谎言以征信洗白、逾期清除为噱头,声称能修复不良征信记录,在收取高额费用后无法兑现承诺或跑路 [2] - 恶意逃废债务通过冒充权威专家或律师,以反催收、债务清零、全额免息为噱头诱骗消费者委托代理维权,教唆拒绝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 [3] 非法金融中介的运作套路 - 话术陷阱利用消费者信息差和急需资金的心理,通过虚假宣传和编造专业术语骗取信任 [4] - 合同迷宫通过设置阴阳合同、模糊利息计算方式、用小字条款暗藏高额提前还款违约金等套路让消费者签下不利合同 [4] - 黑产链条涉及倒卖消费者的身份证、银行卡、保单信息、联系方式、亲属关系、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用于电信诈骗、恶意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 [4] 对金融消费者的影响与行业警示 - 非法贷款中介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导致消费者蒙受财产损失、个人信息泄露、影响个人征信记录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5] - 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遵循严格监管要求,不会在贷款发放前收取任何费用,要求提前缴纳手续费或保证金的情况极有可能是诈骗 [7] - 非法金融活动破坏正常金融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7] 行业监管动态与消费者保护措施 - 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于6月1日起在全国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活动,并于6月15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1] - 深圳、天津、江西、青海等多地金融监管局近期发布风险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警惕防范不法中介 [1] - 消费者应通过金融机构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渠道核实中介机构或个人的真实身份和资质 [6] - 消费者应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避免在非正规平台填写或向中介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验证码等 [6] - 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条件、息费水平 [6] - 遇到金融消费纠纷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监管部门投诉热线、调解、司法诉讼等合法途径反映诉求 [7] - 消费者应警惕过度负债风险,不违规将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用于理财、投资、购房、还贷等非消费领域,避免以贷养贷、以卡养卡 [7]
山西推出10条举措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助力经营主体发展
文章核心观点 -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推出10条突破性改革举措,旨在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1] 创设信用修复新机制 - 对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履行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存量企业进行集中清理处置,列入满5年的统一移出名单并停止公示,不满5年的恢复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 [1] - 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期间,重整企业可持法院裁定书申请信用修复,暂时屏蔽失信信息并解除失信惩戒措施 [1] - 经营主体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其相关失信信息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同步停止公示 [1] 提升信用服务新效能 - 经营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等多个线上平台的"信用修复"专区提交修复申请 [2] - 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可查询的信息不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整改报告书、培训记录等不再作为必须材料 [2]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办理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压缩至7个工作日办结 [2] - 在违法失信主体满足信用修复时限时,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公告、短信等方式精准推送修复提醒信息 [2] 构建信用修复新生态 - 依托全国统一平台与跨省数据传输通道,经营主体可"一键获取"自身违法失信信息并"一键申请"信用修复,实现异地提交申请和办结 [3] - 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间修复结果每日共享机制,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与"信用中国(山西)"网站的修复结果互认共享 [3] - 在太原市试点首次年报失信补报并联修复、修复材料"三书合一"等创新模式,在转型综改示范区探索跨园区信用修复、"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等机制 [3]
信用价值重构下企业信用修复研究
金融时报· 2025-08-04 10:4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从国家层面构建“统一规范、分级分类”的信用修复制度框架,以解决当前制度规则碎片化、技术赋能不均、第三方机构参与不足等挑战 [1][12] - 信用修复的核心功能是通过制度性安排帮助失信主体纠正行为、重塑信用,从而优化营商环境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完善信用修复体系需通过立法统一制度、协同破除壁垒、技术驱动效率、多元激活生态的方式,实现全周期信用修复链条的构建 [1][14][16] 我国企业信用修复的现状与成效 - 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完善,自2014年起出台多项国家级指导文件,并于2023年5月1日正式施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 [2] - 地方政府已出台超过40部与社会信用相关的省级和市级地方性法规,并在实践中探索出“信用体检”、“信用画像”等创新工作机制 [3] - 技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平台通过整合多源异构数据及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构建了覆盖全国的多维信用修复网络 [4] - 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协同修复,2019年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确认并公开了首批信用修复服务机构名单,包括13家承担专题培训任务和62家具备出具信用修复报告资质的机构 [5] - 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成效显著,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覆盖1.8亿经营主体,累计归集信用信息超过807亿条,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各类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138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2557.8万余户 [6] 当前企业信用修复面临的主要挑战 - 制度规则碎片化,不同部门、区域对信用修复的界定、条件、程序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导致企业修复成本增加并影响信用修复的权威性 [7] - 技术赋能不均衡,各地平台建设起点不同导致系统功能碎片化和“数据孤岛”现象,部分地方系统未实现与国家平台有效对接,信用修复信息难以统一归集和互通共享 [8] - 第三方机构参与不足,市场中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机构数量有限,且存在自身破产退市的公司,反映出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退出机制的不完善 [9] - 修复结果转化机制缺失,金融机构对修复后的企业仍持观望态度,“修复—增信—融资”的闭环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导致企业信用再生能力受限 [11] 完善企业信用修复的政策建议 - 健全信用修复制度体系,加快制定全国性信用修复法律法规,并推行失信行为分类分级修复制度,根据失信行为性质和修复难度构建差异化修复路径 [12] - 强化跨部门协同治理,借鉴“10+部门协同联动方案”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建立“信用修复一码通”认证体系,为企业生成全国唯一的信用修复二维码以关联所有修复记录 [13] - 深化技术赋能,以“信用中国”平台为核心打造国家信用修复中枢,引入区块链技术确保数据不可篡改,并依托AI技术实现修复材料智能核验等智能化服务 [14] - 引导第三方机构深度参与,制定第三方机构准入和监管标准,建立政企数据共享机制,并支持其开发“信用风险诊断”等工具和服务,帮助企业实现信用修复价值转化闭环 [16]
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引导电商平台开展信用修复服务
政策支持与监管创新 - 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引导电商平台为商家提供信用修复服务,以提升商家信用水平并恢复发展活力[1] - 政策旨在促进平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1] 数据共享与试点成效 -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数据共享试点,向部分电商平台试点开放信用修复数据查询比对[1] - 累计提供数据比对45.01亿条次,排查平台商家近1000万户[1] - 协助发现平台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家达167万户[1] 平台具体执行措施 - 引导电商平台通过站内信、邮件等形式点对点向经营异常商家发送提示信息,提醒其及时修复信用[1] - 鼓励电商平台在门户网站首页增加信用修复通道,并提供信用修复指南以引导商家操作[1]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局推进全省创新开展信用修复“跨城通办”
信用修复跨区域协作机制 -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局印发通知推动信用跨区域互认创新探索 指导各市地推行属地协助办理模式 简化信用修复流程 降低信用修复成本 [1] - 哈尔滨 天津 石家庄 杭州四城签订备忘录 实施行政处罚信息跨省域四城通办 建立跨区域信用修复协作机制 包括信息共享 合作会商等方面 [1][2] - 佳木斯 伊春等七城签署协作机制 构建省域内七城通办 打破地域和部门界限 实现交通运输等失信多发领域跨区域信用修复 [2] 信用修复具体措施 - 每城设立专职信用管家 全程对接云端协同 定期推送行政处罚信息 核实经营主体履行处罚情况 提供证明材料 完成信用修复闭环 [2] - 对于无法提交修复材料的经营主体 只需向被处罚地营商环境部门申请 由该部门协调处罚机关进行信息核实和材料调取 实现不出门办理 [3] - 全省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2468条 [3] 未来工作方向 - 省营商环境局将持续推动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简化信用修复申请材料 压实信用修复办理责任 [3] - 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 确保经营主体第一时间知晓信用修复政策 [3] - 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 协同共享 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
“三减一增+双通道”让信用修复无障碍
齐鲁晚报· 2025-07-04 05:09
信用修复改革方案 - 商河县市场监管局推出"三减一增+双通道"信用修复快办模式,聚焦企业信用修复难点堵点,提供高效便捷解决方案 [1] 三减措施 - 材料精简:信用修复申请材料从5份减至2份(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累计减少书面材料360余份 [2] - 流程优化:将"先实地核查后移出"改为"先移出后核查",企业提交承诺即可恢复信用状态 [3] - 时效提升:办理时间从5个工作日缩短至当日办结,实现"即来即办" [3] 一增服务 - 容缺受理:允许材料不全的企业通过书面承诺先办理修复,后续补交材料 [4] - 就近办理:企业可在经营住所就近的市场监管所办理业务,降低办事成本 [4] 双通道机制 - 线上通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实现24小时"一网通办",支持进度查询 [5] - 线下通道:街镇市场监管所设立服务窗口,提供面对面指导和个性化建议 [5][6] - 双线并行:线上线下自由选择,消除时空障碍 [6] 实施成效 - 已为120户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覆盖未年报、地址失联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6] - 模式将持续深化,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6]
桐庐市场监管局“年报三乐章”:奏响企业信用与发展新旋律
江南时报· 2025-06-23 23:20
年报工作的重要性 - 年报是企业向社会公示经营状况的重要方式,有助于维护企业信誉和健康发展 [1] - 及时准确报送年报可避免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降低经营风险 [1] -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年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经营近况,提供精准服务 [1] 新设企业年报服务措施 - 采取"线上+线下"双轨服务模式,提升新设企业年报意识 [1] - 制作方言版年报宣传短视频和微信群推送操作指南 [1] - 针对常见年报诈骗话术制作防骗指南,线下"一对一"开展填报服务 [1] - 已为1013家新注册企业提供定向指导,确保报送工作规范有序 [1] 重点企业年报管理 - 针对往年逾期未报、行业风险较高的企业建立动态管理清单,专人跟踪 [1] - 通过系统筛查、实地走访对80余家重点企业实施"日提醒、周跟进" [1] - 重点企业年报率已达88%,有效降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风险 [1] 异常企业信用修复 - 通过电话核查、实地走访确认企业实际经营状态 [2] - 对正常经营但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指导信用修复 [2] - 对经营规范、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合理减少检查频次 [2] - 已帮助105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2] 下一步工作计划 - 深化年报服务工作,通过视频宣传、现场答疑提升经营主体对年报政策的知晓率 [2] - 做好信用监管、信用评定及信用修复工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2]
湖北荆门:信用“极简修复”模式 为市场主体卸下包袱注入新动能
中国发展网· 2025-06-16 22:24
信用修复创新服务 - 荆门市推行信用"极简修复"服务,477户市场主体"零跑腿"完成信用修复,624条异常信息清零 [1] - 传统信用修复流程需多次往返窗口、提交大量材料,新服务实现"无感修复",企业无需提交申请、填写表格或准备材料 [2] - 自2月19日起,行政处罚机关工作人员主动为企业提交修复申请,企业只需提出需求 [2] 服务机制优化 - 荆门市实施"三书同达"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 [3] - 已累计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900余份,帮助企业明确整改方向和修复路径 [3] - 企业表示"三书"机制保障了失信主体的知情权,消除了迷茫感 [3] 政策宣传与指引 - 编制《荆门市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操作指南》,详细列明法定条件、材料、流程及标准模板 [4] - 通过微信公众号、入企宣讲等方式开展宣传,组织5场宣讲活动,发放3000余份指南 [4] - 企业信用修复政策知晓率提升50%以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