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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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人寿客服节:高管讲消保,传递正能量
齐鲁晚报· 2025-09-10 16:41
在金融行业日益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当下,百年人寿积极响应时代号召,于2025年客服节期间,在21 家分公司全面开展 "高管讲消保"活动,以实际行动彰显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借客服节 这一平台向公众传递正能量。 "高管讲消保"活动,带来了一系列积极影响。一方面,提升了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提醒客户理解"三适 当"原则,懂得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谨防电信诈骗、代理退保、养老理财陷阱等,激发全龄段客 户深度参与,帮助消费者懂法、守法、护法,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防范非法金融陷阱。另一方面,增强 了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当客户看到公司高管亲自关注并讲解消保工作,感受到公司在保障自身权益方面 的努力,客户对公司产生更强的信任感,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客户关系。 2025年百年人寿客服节期间的"高管讲消保"活动,是公司践行社会责任、传递正能量的生动实践。未 来,百年人寿将继续深化消保工作,以专业服务筑牢金融安全屏障,用真诚与温度陪伴客户,为金融行 业的健康发展贡献更多力量。消保筑基,护航百年,诚启新程,信守长青! 百年人寿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客服节期间,各分公司高管纷纷走上讲台,亲自讲解 消保知识与公 ...
多个视频平台被指偷时间!优酷多4秒芒果爱奇艺多3秒
搜狐财经· 2025-09-08 10:14
互联网广告时长虚标现象 - 多个互联网平台广告实际播放时间超过标明时长 存在"偷时间"行为[1][3] - 优酷视频标明119秒广告实际播放123秒 多出4秒[5][7] - 芒果TV标明80秒广告实际播放83秒 多出3秒[8][10] - 爱奇艺标明120秒广告实际播放122-123秒 多出2-3秒[12][14][15] - 其他平台也存在类似现象 时间差异约1秒左右[18] 平台回应与解释 - 优酷视频客服表示问题已记录并反馈相关团队[7] - 芒果TV称因广告视频加载缓冲和顺序起播导致自然时长略超标注时长[11] - 爱奇艺回应称以前端页面展示为准[16] - 芒果TV最初声称倒计时没有问题 与广告结束时间一致[10] 法律合规分析 - 虚标倒计时构成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 违反《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20] - 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二十条[20][21] - 即使未标注"秒"等单位 也不影响违规认定 因用户普遍认知倒计时单位为秒[21] - 未标注单位可能违反《广告法》第八条关于表示应准确清楚明白的要求[22] - 贴片广告应清晰标明时长 行业团体标准要求使用倒计时等形式提示剩余时长[23]
买到“泡水车”如何维权
经济日报· 2025-09-06 09:19
二手车市场交易数据 - 2025年6月全国二手车交易量达165.75万辆,环比增长3.34%,同比增长9.12% [1] - 同期交易金额为1068.39亿元 [1] 泡水车交易纠纷案例 - 天津消费者李某以12万元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发现泡水问题,法院判决退一赔三 [2][3] - 二手车商将泡水记录隐藏在需付费查看的"完整报告内容"栏目中,构成欺诈行为 [2][3] 行业纠纷趋势与特征 - 泡水车相关民事纠纷从2019年起超百件,至2024年已逾300件 [4] - 纠纷特点包括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举证难、合同漏洞及鉴定标准不统一 [4][6] - 行业缺乏强制检测报告要求,车辆历史记录系统不完善 [4] 合同与鉴定规范问题 - 二手车交易合同条款简单模糊,对泡水车等关键信息缺乏清晰界定 [5] - 不同地区机构鉴定标准存在差异,影响报告准确性和法院采信度 [6] - 部分合同包含对卖方有利的免责条款,增加消费者维权难度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引 - 经营者欺诈行为需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包括隐瞒重大事故、核心部件维修、泡水记录等 [6][7] - 建议购车前查验检测报告、维修记录、保险记录等文件,明确泡车定义标准 [7] - 应区分欺诈行为与一般履约瑕疵,选择退一赔三或减价等不同维权诉求 [7] 行业诚信经营呼吁 - 经营者需全面如实告知车辆状况,不隐瞒商品瑕疵或缺陷 [8] - 应共同营造公平透明市场环境,促进消费者安心购车 [8]
话费“小额充值”入口难觅,充值甚至出现溢价 “按需充值”的权利如何保障
扬子晚报网· 2025-09-05 19:11
行业趋势与市场现状 - 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微信和云闪付普遍取消10元、20元、30元等小额话费充值选项 仅提供50元、100元、200元、300元及500元固定面额[2][4] - 运营商官方小程序设置最低50元充值门槛 小额充值入口需通过下载指定应用或选择"关怀版"等隐蔽方式实现[4][5] - 淘宝平台10元话费商品出现显著溢价 均价达11元 部分店铺标价高达12.7元 溢价比例超过27%[4][8] 用户需求与行为特征 - 小额充值需求主要集中于保号用户和低月租用户 此类需求具有广泛性和持续性[2] - 用户需通过网络搜索"攻略"才能找到小额充值渠道 隐形门槛导致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上升[2][4] 商业逻辑与成本结构 - 处理多笔小额订单的成本远高于单笔大额订单 控制运营成本是限制小额充值的重要因素[10] - 第三方渠道分成模式发生变化 运营商对第三方平台的优惠减少甚至产生额外成本[10] - 风控因素促使运营商收紧小额渠道 因大量小额话费易被洗钱团伙利用[10] 合规性与政策导向 - 《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用户权益保护合规管理指南》强调保障用户自主选择权 通信服务作为民生基础服务需保证接入方式多样性[10] - 设置不合理充值门槛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规定[5] 产品与服务设计 - 运营商在官方软件保留10元面额充值服务 但需通过系统直充方式实现 到账时间为0-3小时(非高峰期)[7][8] - 第三方平台推出替代性产品如5GB月包(10元/月)、20元10GB月包等流量套餐 试图平衡用户需求与商业效率[3][10]
“充话费自由”去哪了?
观察者网· 2025-09-05 17:54
行业现象 - 主要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取消10元、20元小额话费充值档位 最低充值门槛普遍提升至50元或100元 [1] - 运营商自身APP仍支持任意金额充值 包括10元、30元等小额档位 证明技术层面无障碍 [8][6] 用户影响 - 低收入群体如学生、老年人及备用号用户受冲击显著 原本10-30元即可满足数周至月度需求 现在需一次性支付50-100元 造成资金占用压力 [3] - 数字弱势群体(低话费消费人群重合群体)因不熟悉操作流程或不知晓运营商APP入口 难以获取小额充值渠道 加剧数字不平等 [11] 责任归属争议 - 支付平台将充值面额设置责任归咎于运营商 称"由运营商提供并上传设置" [8] - 运营商反驳称权限在平台方 中国移动表示微信小程序属微信平台 中国联通称小程序"不全属官方" [8] - 法律观点指出若运营商限制所有小额通道则构成变相强制交易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 [10] 行业行为分析 - 运营商在自有APP保留全额充值功能 可能意图引导用户使用官方渠道以提升APP活跃度 [8][11] - 支付平台与运营商均具备提供小额选项的能力 但选择不保留基础档位 反映行业更倾向推广高额充值或自有渠道 [9][11] 监管与解决方案 - 律师建议保留10元、20元基础选项同时维持高额档位 以满足多层次需求并符合数字普惠方向 [11] - 呼吁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责任归属 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与整改 而非仅建议用户咨询企业客服 [11]
吉林中行开展金融专项教育宣传活动 筑牢消费者风险防范“安全墙”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25-09-04 16:36
核心观点 -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开展跨境金融安全专项教育宣传活动 通过银警合作 多点发力 五进入等方式提升公众跨境支付风险防范能力和金融素养 [1][3][4][6] 活动形式与覆盖范围 - 8月初联合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通过电台直播面向留学生 家长及出国旅游人员开展跨境金融知识普及 收听率达上万人次 [3] - 举办2025年外汇市场投资策略会 赋能巾帼创业跨境主题交流 暑期留学季主题宣讲等多场活动 聚焦风险防范 安全操作 政策解读 维权指引四大维度 [3] - 开展五进入宣传活动 覆盖景区 校园 企业 商圈及社区五大领域 包括集安鸭绿江国门景区500余名中外游客 吉林大学及延边一中5000余名师生家长 [4][6] 具体内容与成果 - 在景区向500余名中外游客普及跨境支付工具使用及防诈知识 发放多语言版《支付便利指南》90余份 为外籍游客详解微信支付 支付宝操作及跨境汇款流程 [4] - 在院校通过案例剖析和政策解读强化留学汇款 外汇交易等领域风险识别能力 [4] - 覆盖企业员工和商圈消费者 揭示跨境刷单 虚拟货币诈骗等手法 社区网格化宣传聚焦老年群体普及正规购汇和安全用卡知识 [6] - 通过情景化讲解和互动答疑等形式有效提升公众金融素养 [6]
App偷偷自动续费 法院判决退款
齐鲁晚报· 2025-08-30 09:31
案件核心事实 - 某科技公司运营网盘业务 唐某支付0.3元开通24小时体验会员后 公司未经通知自动续费扣款29.9元并连续扣费7个月 累计扣款金额达239.2元[1] - 公司购买页面使用灰色小字体提示自动续费条款 位置隐蔽且未显著提醒 法院认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1] - 经诉讼程序 公司最终全额退还扣款并对唐某进行补偿[1] 行业运营模式与监管环境 - 付费会员制成为互联网产品普遍营利模式 消费者需开通会员以获取相关服务[2] - 部分网络经营者通过隐蔽性界面设计默认勾选自动续费 形成消费陷阱[2] - 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强制规定 自动续费服务需在服务前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2] 司法实践与企业经营导向 - 法院在法规未明确"显著方式"具体标准时 基于生活经验判断提示方式的显著性 体现裁判的合理性与实用性[2] - 科技公司需优化用户体验 构建透明友好公道的交易环境 以提升企业竞争力并促进数字经济长远发展[2]
顾客起诉胖东来免费筷子无标签,工作人员回应
齐鲁晚报· 2025-08-29 16:41
事件概述 - 8月28日消费者质疑胖东来免费发放的一次性筷子未标注生产日期并提起诉讼 社交平台发布案件受理通知书[1] - 8月29日新乡胖东来门店回应称筷子外包装有清晰标签和质检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未发现质量问题[1] - 涉事消费者社交账号已无法搜索[1] 法律风险分析 - 一次性筷子属于限期使用产品 单个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存在法律风险 但包装箱有标注且质量合格 具体责任需法院裁量[3] - 公司此前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职业打假人起诉 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十倍赔偿请求[1] 公司应对措施 - 与顾客进行沟通并提供相关材料[1] - 表示将依法依规积极应诉[1]
女子3.2万元网购“载重3吨”电三轮,欲改“摩旅房车”发现载重仅200公斤,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遇阻
新浪财经· 2025-08-29 15:22
电商平台商品信息不符问题 - 电商平台存在商品宣传信息与实际性能严重不符的问题 导致消费者财产与信任双重受损 对整个电商行业的信誉体系和长期健康发展构成潜在威胁[1] 消费者吴女士案例详情 - 消费者吴女士在淘宝平台花费3.2万元购置电动三轮车 商家宣称"载重能力可达3吨" 但车辆铭牌标注合法载质量仅为200公斤 相差15倍之多[2] - 吴女士在收到车辆后第3天提交退货申请 仍处于平台"7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内 但申请被淘宝平台直接驳回 平台未就驳回原因及后续处理方案给出明确答复[2] - 吴女士累计联系客服超过10次 未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答复 退货事宜陷入停滞[15] 商家销售行为与宣传 - 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多次明确表示电动三轮车实际载重能力可达3吨 并发送多张车辆装载大量货物的细节图片和视频佐证宣传内容[7] - 商家为吴女士推荐未在店铺页面展示的"专属定制型号" 并承诺根据要求对车辆部分配置进行调整 吴女士通过淘宝平台分两次完成购车款支付 共计3.2万元[8] - 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咨询时 商家依然坚持"载重3吨"的宣传口径 当记者表明身份后 商家改口称"3吨是指车辆的最大承受能力 并非法定的核定载质量"[16] 平台监管与商家资质问题 - 涉事店铺为标注"个人店铺"的商家 缴纳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仅为6200元 未公示任何工商登记信息[17] - 该店铺销售电动三轮车单价高达3.2万元 远超"零星小额"交易的合理范畴 多数地区认定标准为单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单次交易额不超过5000元[17] - 记者联系淘宝平台客服咨询退货申请被驳回原因及商家资质问题 平台承诺24小时内给出回复 但截至发稿时未就上述问题给出任何明确解释和处理方案[17] 法律视角分析 - 商家将核定载质量200公斤的电动三轮车宣传为"载重能力可达3吨" 差距超出合理范围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19] - 若车辆实际性能无法达到安全标准 商家销售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并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19] - 商家单次交易金额达3.2万元 超出"零星小额"合理范畴 若长期从事高价值商品销售未办理工商登记 可能构成无照经营行为 面临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20]
维权“一键和解” 江苏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国新闻网· 2025-08-28 18:49
会议与活动 -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换届会议 研究部署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重点任务 [1] - "一键和解 维权放心"承诺活动同期启动 [1] 平台与机制 - 自愿加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或江苏省"智慧315"综合服务平台先行和解"绿色通道"的省内经营主体成为承诺主体 [3] - 建立承诺主体名录库 统一制作"一键和解 维权放心"承诺电子标识 [3] - 对承诺主体采取激励措施 实施跟踪督促和定期评估 [3] 未来工作方向 - 以更大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保持消费稳定增长态势 [3] - 紧扣"品质江苏"建设 引导经营主体增强供需适配性 推动产品和服务提质升级 [3] - 畅通消费诉求渠道 立足源头化解和强化多元化解 保障消费者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3] - 强化社会监督 及时曝光侵权行为 针对消费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及时传递消费者呼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