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税收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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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暂停黄金积存业务 业内:可关注纸黄金或黄金ETF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3 20:13
黄金税收新规核心内容 -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的卖出方免征增值税 [4] - 新规核心在于区分实物出库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对投资性用途的提取行为,销售环节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票,以抑制实物黄金的投机性买卖 [5] - 对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提取实物黄金行为,销售环节可开具增值税专票,使得以黄金为原料的实体企业能够通过抵扣降低成本 [5] 银行业务调整 - 11月3日,工商银行暂停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积存计划以及提取实物的申请,但存量客户定期积存计划的执行、赎回、销户不受影响 [2] - 同日,建设银行暂停受理"易存金"业务实时买入、新增定投买入、实物金兑换申请,并暂停个人"黄金积存"兑换实物贵金属等申请 [2] - 招商银行"金生利"产品于11月3日暂停销售,手机银行App已下架入口,客服解释为系统改造原因 [3] - 工商银行于11月3日晚公告,已恢复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积存计划以及提取实物的申请 [6] 积存金产品特性 - 积存金是银行推出的黄金投资产品,投资者可小额持续或一次性买入黄金份额,后续能灵活选择兑换实物黄金或赎回变现 [1] - 工商银行的"如意金积存"积存的是工行指定规格的金条,账户内的积存份额可直接提取金条克数,而"积存金"积存的是黄金权益,无法直接提金 [2] - 建设银行的"易存金"适合有提取实物需求的客户,可直接提取建行指定的实物金,"黄金积存"更适合投资理财客户,提金需先卖出黄金克数再按最新价买入实物黄金,涉及补足克数等费用 [3] - 招商银行"金生利"是以提取"招行金"实物黄金产品为目标的黄金积存定期产品,持有到期可获得约定的到期黄金克重收益 [3] 行业影响与趋势 - 业内人士分析,黄金投资者未来需要寻找替代品,例如纸黄金或黄金ETF,以降低对实物黄金交割的依赖 [1][6] - 银行暂停积存金提金等业务,是黄金税收新规落地引发的市场波动与银行风险管控升级的双重作用结果 [5] - 11月1日之前进行黄金积存的,可能不会受税收政策影响,而之后的新增积存金,可能会面临更高价格 [1]
突然大反转!工行刚宣布:恢复!
中国基金报· 2025-11-03 20:08
银行黄金积存业务调整 - 工商银行于11月3日收盘后宣布恢复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申请 [2] - 工商银行曾于11月3日上午公告,因宏观政策影响和风险管理要求,暂停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积存计划及提取实物申请 [4] - 建设银行也于11月3日起暂停受理易存金业务的实时买入、新增定投买入、实物金兑换等申请 [6] 黄金税收新政内容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11月1日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8] - 新政规定,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 [8] - 发生实物交割出库时,将区分标准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分别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征政策,买入方可按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8] 行业对政策的反应与影响 -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暂停相关业务是为应对宏观政策,对当前业务流程如IT系统进行调整 [8] - 周大福珠宝宣布自11月3日起对部分黄金产品进行价格调整,以应对新政带来的额外采购和生产成本 [8] - 中信建投研报指出,新规对非投资类黄金饰品企业成本端或有所提升,因其进项税抵扣由13%降至6% [10] 资本市场表现 - A股黄金珠宝概念股11月3日股价下挫,潮宏基跌停(-9.90%),鹏欣资源(-4.52%)、周大生(-4.26%)、老凤祥(-3.36%)跌幅超3% [9] - 港股黄金珠宝概念股同样大幅下跌,周大福报13.9港元/股,日跌8.67%,老铺黄金跌7.16%,六福集团跌6.91% [9][10]
突然大反转!工行刚宣布:恢复!
中国基金报· 2025-11-03 20:01
银行黄金积存业务调整 - 工商银行于11月3日收盘后宣布恢复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申请 [2] - 工商银行曾于11月3日上午公告,因宏观政策影响自2025年11月3日起暂停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等新申请 [4] - 建设银行也于11月3日起暂停受理易存金业务的实时买入、新增定投买入及实物金兑换等申请 [5] 黄金税收新政发布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11月1日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6] - 新政规定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免征增值税,实物交割出库则区分投资性与非投资性用途适用不同增值税政策 [6] -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业务暂停主要是为应对宏观政策,对业务流程如IT系统进行调整 [6] 黄金零售企业应对与市场反应 - 周大福珠宝宣布自11月3日起对部分黄金产品进行价格调整,以应对新政带来的采购和生产额外成本 [8] - 11月3日A股黄金珠宝概念股股价下挫,潮宏基跌停(-9.90%),鹏欣资源(-4.52%)、周大生(-4.26%)、老凤祥(-3.36%)等跌幅显著 [9] - 港股黄金珠宝概念股同样大幅下跌,周大福股价报13.9港元/股,日跌8.67%,老铺黄金跌7.16%,六福集团跌6.91% [10] 新规对产业链的影响分析 - 研报指出新规对非投资类黄金饰品企业成本端有所提升,因其进项税抵扣由13%降至6% [10] - 投资金销售企业中,会员单位销售金币将具备优势 [10] - 终端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价格预计将提升,但向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购买金条不受影响 [10]
黄金税收新规发布,交易成本上涨|快讯
搜狐财经· 2025-11-01 17:21
黄金税收政策核心调整 - 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 卖出方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 [2] - 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 交易所免征增值税 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 根据用途不同适用不同增值税政策 [2] 投资性用途黄金税收规定 -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 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 - 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并销售的 应缴纳增值税 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发行法定金质货币的会员单位 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生产销售法定金质货币的 可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并可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非投资性用途黄金税收规定 - 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 交易所免征增值税 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普通发票 [3] - 买入方会员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 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 - 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加工成非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并销售的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客户交易税收规定 - 客户购入标准黄金 交易所免征增值税 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客户开具普通发票 [3] - 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 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 - 买入方客户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后销售的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行业影响分析 - 对于经销商而言 新规实施后过去抵扣得到的税负红利消失 成本实打实增加 [2] - 过去经销商能提供13%税率的增值税专票 进项可抵扣 实现全链条抵扣 最终税负几乎接近0% [2] - 新规下交易所只能开普通发票 不可抵扣 经销商抵扣链条中断 投资金条全额成本计入6%城建税 [2]